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0/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3/2022

刊登日期:

2022.10.26

版數:

16233-16234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司法警察局副局長。
相關法規 :
  • 第35/2020號行政法規 - 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司法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0/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七條,以及第35/2020號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一)項、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二)項的規定,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賴文威為司法警察局副局長,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財務負擔,由司法警察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賴文威擔任司法警察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及因司法警察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賴文威憑藉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適合擔任司法警察局副局長職務的工作能力、才幹、經驗及學歷。

    學歷:

    ——法學學士;
    ——澳門法律導論課程;
    ——法學碩士。

    專業簡歷:

    ——2003年12月,擔任司法警察局實習偵查員培訓課程學員;
    ——2004年7月,擔任司法警察局實習偵查員;
    ——2005年8月,擔任司法警察局二等偵查員;
    ——2009年4月,擔任司法警察局一等刑事偵查員;
    ——2011年8月,擔任司法警察局首席刑事偵查員;
    ——2013年5月,擔任司法警察局情報及支援廳特別調查處職務主管;
    ——2016年1月,擔任司法警察局情報及支援廳特別調查處代處長;
    ——2016年10月,擔任司法警察局情報及支援廳特別調查處處長;
    ——2019年4月,擔任司法警察局副督察;
    ——2020年10月,擔任司法警察局保安廳代廳長;
    ——2021年3月,擔任司法警察局保安廳廳長;
    ——2022年8月29日至今,擔任司法警察局代副局長。

    嘉獎:

    ——2009年、2013年、2014年及2019年,獲頒授共四個「卓越功績獎」;
    ——2008年、2012年及2018年,獲頒發共三個「個人嘉獎」;
    ——2004年至2022年,獲頒發共二十八個「集體嘉獎」及一個「集體表揚」;
    ——2020年及2021年,其隸屬的情報及支援廳及危機應變指揮中心獲頒授「英勇獎章」。

    法規:

    第121/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3/2022

    刊登日期:

    2022.10.26

    版數:

    16234-16235

    • 關於負責協調及執行第十九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錄取考試的甄選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相關法規 :
  • 第93/96/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規章——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1/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零一條,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負責協調及執行第十九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錄取考試的甄選委員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劉幸儀警務總長

    委員:張建華副消防總長

    盧金燕關務監督

    劉國熙警司

    後補委員:陳國藝警司

    秘書:陳志偉一等消防區長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法規:

    第122/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3/2022

    刊登日期:

    2022.10.26

    版數:

    16235

    • 關於透過錄取考試方式,招考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舉辦之第十九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學員。
    相關法規 :
  • 第93/96/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規章——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2/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條及第一百零三條,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現透過錄取考試方式,招考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舉辦之第十九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學員四十三名。以填補治安警察局高級警長十五缺、消防局高級消防區長十缺、海關高級關務督察十缺及懲教管理局高級警長八缺,學員名額分配如下:

    (一)屬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的報考人:十個;

    (二)屬消防局人員編制的報考人:五個;

    (三)屬海關關員編制的報考人:五個;

    (四)屬懲教管理局獄警隊伍職程編制之報考人:四個;

    (五)非屬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消防局人員編制、海關關員編制及懲教管理局獄警隊伍職程編制的報考人:十九個;

    (六)倘上述(一)項至(四)項所述的名額未能完全被填補時,則由上述(五)項所述的報考人依總評分次序填補剩餘的空缺,相反亦然。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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