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海關佈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佈告:
檢察長辦公室佈告: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法務局佈告:
身份證明局佈告:
印務局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退休基金會佈告:
經濟局佈告:
財政局佈告:
金融情報辦公室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治安警察局佈告:
司法警察局佈告:
懲教管理局佈告:
消防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教育暨青年局佈告:
文化局佈告:
社會工作局佈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佈告:
社會保障基金佈告:
學生福利基金佈告:
文化產業基金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佈告:
海事及水務局佈告:
郵電局佈告: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佈告:
建設發展辦公室佈告:
環境保護局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