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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關阿富汗局勢的第1267(1999)號決議及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威脅的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這些決議分別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及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聯合國安理會第1267號、第1989號及第2253號決議所設的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決定從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中除去一名已列名的個人名稱,因而,對其不再適用第2253(2015)號決議第二條規定的資產凍結、旅行禁令和武器禁運措施;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更新的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已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外國函【2017】120號”文件)
……
二月三日,聯合國安理會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發佈新聞公告,決定將古爾布丁•希克馬蒂亞爾(Gulbuddin Hekmatyar)從安理會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中除名,解除安理會第2253(2015)號決議對其資產凍結、旅行禁令和武器禁運制裁措施。
……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安全理事會關於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以及有關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從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中除去以下名稱。
因此,安全理事會第2253(2015)號決議第二條規定的資產凍結、旅行禁令和武器禁運不再適用於以下個人。
A. 與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有關的個人
QDi.088名稱:1:古勒卜丁 2:希克馬蒂亞爾 3:無 4:無
名稱(原語文字):(見英文原文)
職稱:無 頭銜:無 出生日期:1949年8月1日 出生地點:Kunduz Province,阿富汗 足夠確認身份的別名:a) Gulabudin Hekmatyar b) Golboddin Hikmetyar c) Gulbuddin Khekmatiyar d) Gulbuddin Hekmatiar e) Gulbuddin Hekhmartyar f) Gulbudin Hekmetyar 不足確認身份的別名:無 國籍:阿富汗 護照編號:無 國內身份證編號:無 地址:無 列入名單日期:2003年2月20日(修正日期2011年5月16日) 其他信息:屬於Kharoti部落。據信,截止2011年1月,人在阿富汗/巴基斯坦邊境地區。父親的名字是Ghulam Qader。根據安全理事會第1822(2008)號決議所做的審查2010年6月8日結束。國際刑警組織——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特別通告鏈接:https://www.interpol.int/en/notice/search/un/141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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