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兩缺,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口試成績結果及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告示板,並上載到本署網頁(www.ca.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為填補審計署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十五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臨時委任方式填補海關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項目管理範疇)一缺,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之投考人: |
||
次序 | 姓名 | 分 |
1.º | 周佩茵 | 65.00 |
2.º | 蔡嘉韻 | 63.26 |
3.º | 楊樂欣 | 62.41 |
4.º | 甘麗華 | 60.72 |
5.º | 何靜汶 | 60.37 |
6.º | 李達康 | 60.19 |
7.º | 葉少欣 | 59.47 |
8.º | 洪倩碧 | 59.03 |
9.º | 陸雁婷 | 58.91 |
10.º | 江曉君 | 58.74 |
11.º | 麥劍虹 | 57.82 |
12.º | 譚文祥 | 57.53 |
13.º | 梁雪儀 | 57.26 |
14.º | 歐陽詠詩 | 57.22 |
15.º | 陳倩瑩 | 57.20 |
16.º | 鄧偉光 | 56.91 |
17.º | 甘潔盈 | 56.70 |
18.º | 沈國斌 | 56.61 |
19.º | 林慧琴 | 55.44 |
備註:
A.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29名;
B.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38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關務總長 戚堅好
委員:顧問翻譯員 鍾素新
首席高級技術員 謝文蘭
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文職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公共關係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冼桓球
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英傳譯及翻譯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該名單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並於法院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玉蓮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的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新聞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於新聞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的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於新聞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新聞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葡文社會傳播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十五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新聞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1. 招標實體: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澳門廣場11樓H,I,J,K座。
4. 承攬工程目的:辦公室裝修工程。
5. 最長施工期:110工作天(一百一十工作天)(為計算本承攬工程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案卷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74,000.00(澳門幣柒萬肆仟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9樓,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暨財政部。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基金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9樓,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第12點被順延、又或上述公開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基金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4.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標書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若標書文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時,則應附具經認證之譯本,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9樓,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暨財政部。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
於本基金行政暨財政部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120.00(澳門幣壹佰貳拾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9樓,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暨財政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行政委員會主席 馬志毅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蕭馮泳華 | 81.38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 鍾雪儀
委員: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 何慶林
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 張羽翀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王玉梅 | 80.0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何慶林
委員: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鍾雪儀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譚惠嬌
人才發展委員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社會科學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 姓名 | 最後成績 |
1.º | 李達康 | 79.68 |
2.º | 譚達賢 | 77.98 |
3.º | 蔡小旋 | 71.05 |
4.º | 曾華強 | 70.25 |
5.º | 蕭藝婷 | 70.22 |
6.º | 李若瀅 | 70.12 |
7.º | 林麗嫦 | 68.55 |
8.º | 繆皓哲 | 68.40 |
9.º | 王文俊 | 68.32 |
10.º | 何綺彤 | 67.92 |
11.º | 曹美恩 | 67.77 |
12.º | 張少鵬 | 67.09 |
13.º | 黃偉鴻 | 67.00 |
14.º | 林貫名 | 66.84 |
15.º | 吳宇庭 | 66.49 |
16.º | 關淑詩 | 66.41 |
17.º | 葉詠康 | 65.95 |
18.º | 馮啓豪 | 65.70 |
19.º | 楊啓萱 | 65.60 |
20.º | 譚若玲 | 65.54 |
21.º | 陳家衛 | 64.50 |
22.º | 江靜欣 | 64.17 |
23.º | 蕭洛婷 | 63.94 |
24.º | 林智傑 | 63.76 |
25.º | 李露敏 | 62.32 |
26.º | 麥天賜 | 61.89 |
27.º | 譚文祥 | 61.75 |
28.º | 陳釗榮 | 61.54 |
29.º | 黃啓發 | 60.99 |
30.º | 劉嘉恆 | 60.94 |
31.º | 林麗莎 | 60.58 |
32.º | 何海清 | 60.31 |
33.º | 龔妙詩 | 59.88 |
34.º | 徐穎沁 | 59.12 |
35.º | 鄧紫茵 | 58.42 |
36.º | 黃美珠 | 57.27 |
備註: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於人才發展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蘇朝暉
正選委員:職務主管 吳靜茹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麗琼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 分 |
梁淑嫻 | 89.44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君凡
候補委員:楊秀姬
李展欣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 分 |
楊美美 | 91.88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朱耀安
正選委員:鄔栩清
候補委員:黃珏
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公佈,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法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專業面試准考人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dsaj.gov.mo)。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張涵
法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
I. 編制內人員空缺:
II .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空缺: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邢嘉瑾 | 82.17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程玉茹
候補委員:地圖繪製暨地籍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趙杏嫦
為填補經由身份證明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字樓身份證明局行政暨財政處及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歐陽瑜
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印務局編制內照相排版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照相排版員一缺。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官印局街印務局內,並於印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為填補民政總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二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及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為填補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及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並按照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及在本署之內聯網、外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按照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現就承包《制定新化驗所之專項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競投者必須已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計劃編製,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通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民政總署建築及設備部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壹仟元($1,0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肆萬元正($4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書,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評估標書的準則如下列5項:
1. 制作及提交期限,設計的階段劃分及每一階段設計的提交期限。(5%)
2. 對於設計小組的履歷及經驗評估。(25%)
3. 建議的設計費。(50%)
4. 工程預算評估金額之分析。(5%)
5. 設計內容闡釋及設計之適用性(15%)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民政總署建築及設備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普通開考之公告。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14樓退休基金會行政及財政處,並於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已故首席警員梁偉強之遺孀黃麗彩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經濟局為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英翻譯)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economia.gov.mo之“招聘”欄目)。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有條件限制之准考人應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彌補缺失或證明符合要件。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黃晴錦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以下職位,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14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並公佈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三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並公佈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的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及財政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統計範疇特別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五缺的實習員,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消費者委員會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第三級別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在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
1.º | 方麗嬋 | 83.11 |
2.º | 阮巧君 | 82.88 |
3.º | 李珊珊 | 82.38 |
4.º | 李淑敏 | 82.11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費者委員會二等技術輔導員 曾華強
正選委員:消費者委員會一等技術員 葉毅全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黃明鋒
澳門幣
資產帳戶 |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51,341,327,975.85 |
澳門幣負債 |
171,242,709,894.27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21,493,647,247.90 | |
銀行結存 |
100,427,067,101.39 |
特區政府存款 |
54,200,000,000.00 | |
海外債券 |
30,419,656,316.84 |
負債證明書 |
15,069,716,960.00 | |
特別投資組合 |
20,456,737,810.86 |
金融票據 |
33,576,500,000.00 | |
其他 |
37,866,746.76 |
其他 |
46,902,845,686.37 | |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
47,055,251,076.05 |
外幣負債 |
207,596.50 | |
流通硬幣 |
325,966,4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3,226,211.69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207,596.50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153,052.20 |
其他負債 |
22,122,845.99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103,523,469.54 | |||
外幣投資 |
46,616,525,942.22 |
暫記帳項 |
22,122,845.99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496,513,678.82 |
資本儲備 |
27,628,052,393.96 | |
資本滾存 |
20,976,606,944.62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
一般儲備金 |
5,329,032,077.99 | |||
盈餘 |
1,322,413,371.35 | |||
資產總計 |
198,893,092,730.72 |
負債總計 |
198,893,092,730.72 | |
財務暨人事處
方慧敏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尹先龍
陳守信
李可欣
萬美玲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區長 章明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王映芳
重型車輛司機 張北勝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開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薛仲明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陳倩然 | 83.28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員 鄧志偉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蔡潔貞 | 85.5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土地工務運輸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Olívia Noronha Assunção Lau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李國裕 | 81.56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啟泰
衛生局《診療範疇同等學歷》——視軸矯正範疇考試一事,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現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批示,根據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第2/TDT/2011號決議第十二款規定,茲公佈臨時名單如下:
申請不獲接納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備註 |
1. | 陳巧兒 | a) |
2. | 徐億芯 | a) |
備註:
a)根據第2/TDT/2011號決議《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程序》第八款第8.3項及第九款規定,申請人遞交的學歷證書授課內容未符合有關規定。
衛生局《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圖示記錄範疇考試一事,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現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批示,根據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第2/TDT/2011號決議第十二款規定,茲公佈臨時名單如下:
A. 聽力學
有條件限制的投考人:
姓名 | 備註 |
梁達峰 | a),b) |
備註:
a)欠缺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取得的相關診療專業範疇學士學位畢業證書的認證繕本;
b)欠缺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取得的相關診療專業範疇學士學位成績單的認證繕本。
有條件限制的投考人最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將欠缺的文件郵寄或遞交衛生局文書科,並在信封面註明為“診療範疇同等學歷考試(圖示記錄範疇——聽力學)——補交文件",否則根據情況會失去准予考試資格。
衛生局《診療範疇同等學歷》——藥劑範疇考試一事,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現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批示,根據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第2/TDT/2011號決議第十二款規定,茲公佈臨時名單如下:
1. 准予考試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1. | 歐健恆 |
2. | 陳子俊 |
3. | 陳佩珊 |
4. | 鄭鎂漣 |
5. | 鄭偉浩 |
6. | 馮寶詩 |
7. | 甄美娟 |
8. | 甘淑儀 |
9. | 李嘉陽 |
10. | 李奇星 |
11. | 羅巧儀 |
12. | 繆瑩瑩 |
13. | 彭暋媛 |
14. | 彭步希 |
15. | 潘浩翔 |
16. | 司徒藹儀 |
17. | 談卓榮 |
18. | 黃演毅 |
2. 有條件限制的投考人:
姓名 | 備註 |
陳雅葉 | a) |
備註:
a)欠缺課程學習計劃及大綱,以及證明實習時數及各科目學分的證明文件副本。
有條件限制的投考人最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將欠缺的文件郵寄或遞交衛生局文書科,並在信封面註明為“診療範疇同等學歷考試(藥劑範疇)——補交文件",否則根據情況會失去准予考試資格。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膳食》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叁拾陸元整($36.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十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衛生局前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拾伍萬貳仟元整($452,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1. 招標實體:衛生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
4. 承攬工程目的:為專科藥房進行擴充裝修工程。
5. 最長施工期:18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幣壹拾萬零肆仟元整($104,000.00),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或續期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之衛生局文書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衛生局前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實地視察: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一)下午三時,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設施暨設備廳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之標的工程地點。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的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
時間: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價格:$105.00(澳門幣壹佰零伍元整),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A | 合理造價 | 45% |
B | 施工經驗 B1. 施工隊伍架構及人員配置——10% B2. 同類工程經驗——10% |
20% |
C | 施工方案 | 15% |
D | 工程進度表 | 10% |
E | 施工期 | 5% |
F | 廉潔誠信 F1. 廉潔紀錄——2% F2. 非法勞工、過職或過界勞工的記錄——3% |
5% |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的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José Carlos Mendes Furriel Mateus | 80.0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楚君
候補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燕萍
法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Rui Jorge Remédios dos Santos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許高鵬 | 82.72 | |
2.º 朱娟娟 | 81.44 | a) |
3.º 庄瑜玲 | 81.44 | a) |
4.º 袁明晞 | 81.00 | |
5.º 蘇智敏 | 80.17 | |
6.º 蔣麗瑩 | 80.00 |
a)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麗卿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聞芷阡
社會保障基金顧問高級技術員 古玉倫
1. 招標實體:教育暨青年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承投標的: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清潔服務。
4. 服務提供期:由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5. 投標書的有效期:由公開開標之日起計九十日,可按招標方案之規定延長。
6. 臨時擔保:$280,000.00(澳門幣貳拾捌萬元正),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以現金透過大西洋銀行存入教育暨青年局賬戶(賬戶號碼:9002501375)。
7.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商業登記或開業登記並以清潔服務為所營事業。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檔案暨文書收發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註1):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正。
(註1):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教育暨青年局於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停止辦公,則交標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而第11點原定的公開開標日期和時間亦因此順延至緊接截標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的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註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註2):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教育暨青年局於原定的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其所提交的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其他:
地點: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檔案暨文書收發科;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至公開開標日;
時間:辦公時間內;
其他:出示M/8(營業稅——徵稅憑單)副本、M/1(營業稅——開業/更改申報表)副本、公司印章(以上任一方式),及經適當登記後取得招標案卷副本。
13.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比重:
14.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時間為止,投標人應前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查詢有否附加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文案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文案一缺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黃成龍 | 63.6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蕭嘉碧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美香
顧問文案(法務局) 唐伯福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余淑慧 | 82.63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肇生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湛鳳儀
首席特級技術員(行政公職局) 鄧俊成
旅遊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潘詩嵋 | 86.31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高珍美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 陳力
特級技術輔導員(財政局) 李淑雯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羅德納 | 88.88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Olívia Maria de Almeida Xavier
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淑英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行政公職局) 譚惠珠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現為「第一屆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提供電影放映器材服務」判給之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及繳付澳門幣200.00元(澳門幣貳佰元正)文件費以取得有關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或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十時,將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2,300,000.00元(澳門幣貳佰叁拾萬元正)。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判給準則 | 所佔比重 |
價格 | 30% |
增加安全保障及高效率服務 ——電影放映器材之相關資料 ——安裝,運送及拆卸方案(連時間表) ——項目所需人力配置方案 ——替代計劃(“後備計劃”) |
40% |
投標人的相關經驗及技術 | 30% |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十七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文或英語撰寫,並同時提供澳門幣46,000.00元(澳門幣肆萬陸仟元正)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可(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或(4)電匯至旅遊基金在大西洋銀行開立的帳戶內(帳戶號碼:8003911119)。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期限、解釋會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澳門特別行政區透過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慶祝二零一七年農曆新年花車巡遊匯演——活動製作服務」之判給作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及繳付澳門幣200.00元(澳門幣貳佰元正)文件費以取得有關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或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十時,將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18,000,000.00元(澳門幣壹仟捌佰萬元正)。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判給準則 | 所佔比重 |
價格 | 20% |
統籌服務 ——巡遊活動的概念、主題及流程設計 ——統籌計劃 ——舉辦活動的計劃及相關效果圖 ——為執行整個活動相關項目的人力配置和安排 |
30% |
提供既安全又具效率的能力 ——所使用的設備資料 ——有關設備及裝飾物品的圖樣及位置設計(圖樣設計圖和位置平面圖) ——製作裝飾材料的方案 ——安裝及拆卸方案 |
30% |
投標人的經驗 | 20% |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十七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言或英語撰寫,並同時提供澳門幣360,000.00元(澳門幣叁拾陸萬元正)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應(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或(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或(4)電匯至旅遊基金在大西洋銀行開立的帳户內。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十四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期限、解釋會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告示板,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a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鄭善懷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譚志廣
二等技術員 鄭燕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體育局之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1. 編制內: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2. 行政任用合同: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曾冠雄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人文學院文學士學位﹙中國語言文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文學士
二、主修專業:中國語言文學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2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中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現代漢語 | 必修 | 3 | 3 |
中國當代文學 | " | 3 | 3 |
漢語語言學概論 | " | 3 | 3 |
中國現代文學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從選修科目表內該學年的科目中選修兩門 | 選修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古代漢語I | 必修 | 3 | 3 |
古代漢語II | " | 3 | 3 |
中國古典文學:先秦至唐五代 | " | 3 | 3 |
中國古典文學:宋代至清代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12 | 12 |
從選修科目表內該學年的科目中選修兩門 | 選修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語言比較 | 必修 | 3 | 3 |
文學理論及批評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12 | 12 |
從選修科目表內該學年的科目中選修兩門 | 選修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第四學年 |
|||
中國傳統文論 | 必修 | 3 | 3 |
論文I | " | 3 | 3 |
論文II | " | 3 | 3 |
中外文學比較 | " | 3 | 3 |
從選修科目表內該學年的科目中選修兩門 | 選修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2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粵語與粵文化 | 3 | 3 |
中國歷史文獻選讀 | 3 | 3 |
中國古典詩歌 | 3 | 3 |
中國古典小說 | 3 | 3 |
第二學年 |
||
中國現當代作家專題 | 3 | 3 |
世界華文文學 | 3 | 3 |
中國古典散文 | 3 | 3 |
先秦諸子閱讀 | 3 | 3 |
現代漢語語法語用學 | 3 | 3 |
漢語詞彙學專題 | 3 | 3 |
第三學年 |
||
傳統語文學 | 3 | 3 |
語言學名著選讀 | 3 | 3 |
文獻學 | 3 | 3 |
華南文學與文化 | 3 | 3 |
漢語社會語言學 | 3 | 3 |
第四學年 |
||
語言分析與研究 | 3 | 3 |
漢語語言學專題I | 3 | 3 |
漢語語言學專題II | 3 | 3 |
中國古典文學專題 | 3 | 3 |
中國思想史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人文學院文學士學位(英語研究)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文學士
二、主修專業:英語研究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2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文學導論I | 必修 | 3 | 3 |
文學導論II | " | 3 | 3 |
語言研究導論 | " | 3 | 3 |
英語語音 | 必修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英語文學總覽I | 必修 | 3 | 3 |
英語文學總覽II | " | 3 | 3 |
英語語法導論 | " | 3 | 3 |
語言與社會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12 | 12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二十世紀及當代英語文學I | 必修 | 3 | 3 |
二十世紀及當代英語文學II | " | 3 | 3 |
口語話語分析 | " | 3 | 3 |
語言及含意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兩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第四學年 |
|||
選修其中一門科目: | 選修 | 3 | 3 |
•畢業論文 | |||
•畢業研習 | |||
七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 | 21 | 21 |
兩門自選科目3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2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雙語研究 | 3 | 3 |
雙語與語篇 | 3 | 3 |
新聞語篇 | 3 | 3 |
語言學與文學 | 3 | 3 |
語言與認知 | 3 | 3 |
句法學 | 3 | 3 |
句法理論 | 3 | 3 |
語言習得 | 3 | 3 |
語言與性別 | 3 | 3 |
語言變化之規律 | 3 | 3 |
世界英語 | 3 | 3 |
高級音韻學 | 3 | 3 |
高級語法學 | 3 | 3 |
互動中的語言 | 3 | 3 |
語言形態學 | 3 | 3 |
語料庫語言學與英語語言 | 3 | 3 |
敘事、話語與身份 | 3 | 3 |
兒童文學 | 3 | 3 |
維多利亞文學 | 3 | 3 |
浪漫主義 | 3 | 3 |
戲劇與表演 | 3 | 3 |
現代戲劇 | 3 | 3 |
十九世紀美國文學 | 3 | 3 |
二十世紀美國文學 | 3 | 3 |
性別與文學 | 3 | 3 |
文學批評導論 | 3 | 3 |
莎士比亞 | 3 | 3 |
文學創作I | 3 | 3 |
文學創作II | 3 | 3 |
英國的文藝復興 | 3 | 3 |
後殖民地文學 | 3 | 3 |
英語的世界文學 | 3 | 3 |
傳記敘事 | 3 | 3 |
詩歌與詩學 | 3 | 3 |
重要作家介紹 | 3 | 3 |
文學專題I | 3 | 3 |
文學專題II | 3 | 3 |
語言學專題I | 3 | 3 |
語言學專題II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人文學院文學士學位(日本研究)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文學士
二、主修專業:日本研究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5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日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實用日語I | 必修 | 6 | 6 |
實用日語II | " | 6 | 6 |
日語文法I | " | 6 | 6 |
日語文法II | " | 6 | 6 |
社群教育科目1 | 必修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5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實用日語III | 必修 | 3 | 3 |
實用日語IV | " | 3 | 3 |
綜合日語I | " | 3 | 3 |
綜合日語II | " | 3 | 3 |
日語讀解I | " | 3 | 3 |
日語讀解II | " | 3 | 3 |
日語作文I | " | 3 | 3 |
日語作文II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6 | 6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日文研究方法I | 必修 | 3 | 3 |
日文研究方法II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18 | 18 |
三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四學年 |
|||
五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15 | 15 |
五門自選科目3 | " | 15 | 15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5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三學年 |
||
商業日語I | 3 | 3 |
商業日語II | 3 | 3 |
現代日語選讀I | 3 | 3 |
現代日語選讀II | 3 | 3 |
實用日語V | 3 | 3 |
實用日語VI | 3 | 3 |
翻譯與傳譯I | 3 | 3 |
翻譯與傳譯II | 3 | 3 |
日本專題I | 3 | 3 |
日本專題II | 3 | 3 |
日本專題III | 3 | 3 |
日本專題IV | 3 | 3 |
第四學年 |
||
日本經商I | 3 | 3 |
日本經商II | 3 | 3 |
現代日語選讀III | 3 | 3 |
現代日語選讀IV | 3 | 3 |
現代日本 | 3 | 3 |
日本藝術 | 3 | 3 |
日本文學I | 3 | 3 |
日本文學II | 3 | 3 |
高級實用日語I | 3 | 3 |
高級實用日語II | 3 | 3 |
日本社會與文化I | 3 | 3 |
日本社會與文化II | 3 | 3 |
人文學專題I | 3 | 3 |
人文學專題II | 3 | 3 |
人文學專題III | 3 | 3 |
人文學專題IV | 3 | 3 |
人文學專題V | 3 | 3 |
人文學專題VI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I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II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III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IV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V | 3 | 3 |
社會科學專題VI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理學士學位(會計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理學士
二、主修專業範疇:
(一)會計學──專業會計;
(二)會計學──會計與資訊系統。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41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必修 | 3 | 3 |
財務會計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管理會計學I | 必修 | 3 | 3 |
管理會計學II | " | 3 | 3 |
中級會計學I | " | 3 | 3 |
中級會計學II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與環球環境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中級會計學III | 必修 | 3 | 3 |
會計資訊系統 | " | 3 | 3 |
資料庫管理 | 必修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高級財務會計學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一門選自理學士學位(會計學──專業會計)課程選修科目表一內的科目 | 選修 | 3 | 3 |
兩門自選科目3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審計學I | 必修 | 3 | 3 |
企業管治 | " | 3 | 3 |
澳門及香港稅務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系統 | " | 3 | 3 |
國際稅務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一門選自理學士學位(會計學──專業會計)課程選修科目表二內的科目 | 選修 | 3 | 3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總學分 | 141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學生必須選修以下其中一門/一組科目以滿足所需學分要求: | ||
會計學理論 | 3 | 3 |
會計功能實習I | 1.5 | 1.5 |
會計功能實習II | 1.5 | 1.5 |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公共會計實務與研討會 | 3 | 3 |
會計學特別論題 | 3 | 3 |
公共會計 | 3 | 3 |
款客服務及博彩業財務會計 | 3 | 3 |
款客服務及博彩業管理會計 | 3 | 3 |
審計學II | 3 | 3 |
中國稅務 | 3 | 3 |
商業法 | 3 | 3 |
商業傳意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財務會計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管理會計學I | 必修 | 3 | 3 |
管理會計學II | " | 3 | 3 |
中級會計學I | " | 3 | 3 |
中級會計學II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商業編程 | " | 3 | 3 |
商用計算機網絡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必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中級會計學III | 必修 | 3 | 3 |
資料庫管理 | " | 3 | 3 |
高級商業編程 | " | 3 | 3 |
電子商業與環球商業環境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電子審計 | " | 3 | 3 |
資訊系統之分析與設計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基於網絡的資訊系統開發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資訊系統專案管理 | " | 3 | 3 |
會計資訊系統之實現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選自理學士學位(會計學──會計與資訊系統)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3 | 3 |
五門自選科目3 | " | 15 | 15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總學分 | 141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數據庫在會計資訊系統中的應用 | 3 | 3 |
電子會計與財務建模 | 3 | 3 |
會計資訊系統之安全與保障 | 3 | 3 |
大數據及其商業應用 | 3 | 3 |
企業資源計劃系統 | 3 | 3 |
電子表格與決策模型 | 3 | 3 |
資訊科技中的道德準則 | 3 | 3 |
機構變革與敏捷開發 | 3 | 3 |
社交商務管理 | 3 | 3 |
商業法 | 3 | 3 |
商業建模與模擬 | 3 | 3 |
商業傳意 | 3 | 3 |
營運管理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理學士學位(金融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理學士
二、主修專業範疇:學生可選擇修讀金融學──金融工程學範疇,或不選擇範疇,不選擇範疇者,則必須按附件二內「理學士學位(金融學)課程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8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財務會計原理 | " | 3 | 3 |
應用微積分 | "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5 | 9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公司理財 | 必修 | 3 | 3 |
計量經濟學I | " | 3 | 3 |
投資組合管理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中級經濟學 | " | 3 | 3 |
線性代數 | "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6 | 6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財務報表分析與公司估值 | 必修 | 3 | 3 |
國際金融與環球問題 | " | 3 | 3 |
衍生證券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C++電腦編程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選自理學士學位(金融學)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三門自選科目3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應用金融課題研究4 | 必修 | 3 | 6 |
金融建模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選自理學士學位(金融學)課程金融學專業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4. 學年科目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貨幣銀行學 | 3 | 3 |
財務計量經濟學 | 3 | 3 |
國際銀行學 | 3 | 3 |
金融學理論 | 3 | 3 |
金融市場和機關 | 3 | 3 |
企業財務個案 | 3 | 3 |
風險及保險 | 3 | 3 |
收購與合併 | 3 | 3 |
固定收益證券 | 3 | 3 |
地產投資及金融 | 3 | 3 |
行為金融學 | 3 | 3 |
銀行管理學 | 3 | 3 |
金融風險管理學 | 3 | 3 |
高級金融數學 | 3 | 3 |
奇異期權與結構性產品 | 3 | 3 |
高級微積分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財務會計原理 | " | 3 | 3 |
應用微積分 | "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5 | 9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公司理財 | 必修 | 3 | 3 |
計量經濟學I | " | 3 | 3 |
投資組合管理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中級經濟學 | " | 3 | 3 |
線性代數 | " | 3 | 3 |
商業傳意 | 必修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6 | 6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財務計量經濟學 | 必修 | 3 | 3 |
C++電腦編程 | " | 3 | 3 |
高級微積分 | " | 3 | 3 |
固定收益證券 | " | 3 | 3 |
國際金融與環球問題 | " | 3 | 3 |
衍生證券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應用金融課題研究4 | 必修 | 3 | 6 |
金融風險管理學 | " | 3 | 3 |
奇異期權與結構性產品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必修 | 6 | 6 |
一門選自理學士學位(金融學──金融工程學)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3 | 3 |
三門自選科目3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4. 學年科目。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貨幣銀行學 | 3 | 3 |
國際銀行學 | 3 | 3 |
金融學理論 | 3 | 3 |
金融市場和機關 | 3 | 3 |
企業財務個案 | 3 | 3 |
風險及保險 | 3 | 3 |
收購與合併 | 3 | 3 |
地產投資及金融 | 3 | 3 |
行為金融學 | 3 | 3 |
銀行管理學 | 3 | 3 |
高級金融數學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理學士學位(款客服務及博彩管理)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理學士
二、主修專業範疇:
(一)款客服務及博彩管理──博彩管理;
(二)款客服務及博彩管理──會展及款客服務管理。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8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心理學導論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綜合度假村管理學導論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博彩管理學導論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博彩心理學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財務管理學 | 必修 | 3 | 3 |
賭場管理 | "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 | " | 3 | 3 |
賭場數學 | " | 3 | 3 |
款客服務及博彩業財務會計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四學年 |
|||
博彩管理實習 | 必修 | 3 | 3 |
博彩法 | " | 3 | 3 |
賭場市場學 | " | 3 | 3 |
博彩管理課題研究 | " | 3 | 3 |
度假村及博彩業策略管理 | " | 3 | 3 |
度假村及博彩管理全球剖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兩門選自理學士學位(款客服務及博彩管理──博彩管理)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3 | 3 |
博彩之社會及經濟影響 | 3 | 3 |
品質服務管理 | 3 | 3 |
澳門博彩及款客服務業 | 3 | 3 |
節慶及項目管理 | 3 | 3 |
餐飲管理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 3 | 3 |
問卷設計及數據分析 | 3 | 3 |
收益管理 | 3 | 3 |
酒店及度假村管理特別論題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心理學導論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綜合度假村管理學導論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博彩管理學導論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財務管理學 | 必修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會議及展覽管理 | "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 | " | 3 | 3 |
住宿、設施及安全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四學年 |
|||
會展及款客服務管理實習 | 必修 | 3 | 3 |
餐飲管理 | " | 3 | 3 |
節慶及項目管理 | " | 3 | 3 |
款客服務管理課題研究 | " | 3 | 3 |
度假村及博彩業策略管理 | " | 3 | 3 |
度假村市場營銷及推廣 | " | 3 | 3 |
度假村及博彩管理全球剖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兩門選自理學士學位(款客服務及博彩管理──會展及款客服務管理)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3 | 3 |
品質服務管理 | 3 | 3 |
賭場管理 | 3 | 3 |
澳門博彩及款客服務業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 3 | 3 |
問卷設計及數據分析 | 3 | 3 |
款客服務及旅遊法 | 3 | 3 |
收益管理 | 3 | 3 |
酒店及度假村管理特別論題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第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理學士學位(生物醫藥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理學士
二、主修專業:生物醫藥學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4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普通化學 | 必修 | 3 | 3 |
普通化學實驗 | " | 3 | 2 |
生物學導論 | " | 3 | 3 |
基礎及臨床生物化學 | 必修 | 3 | 3 |
生物化學實驗 | " | 3 | 1.5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2 | 6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5 | ||
第二學年 |
|||
細胞及分子生物學 | 必修 | 3 | 3 |
細胞及分子生物學實驗 | " | 3 | 1.5 |
基礎及臨床微生物學 | " | 3 | 3 |
微生物學實驗 | " | 3 | 1.5 |
遺傳學及表觀遺傳學 | " | 3 | 3 |
發育及衰老生物學 | " | 3 | 3 |
生理學及病理生物學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6 | 6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神經生物學及神經退化性疾病 | 必修 | 3 | 3 |
內分泌學及代謝疾病 | 必修 | 3 | 3 |
免疫學及傳染性疾病 | " | 3 | 3 |
生物統計學及實驗設計 | " | 3 | 3 |
基因組學及生物信息學 | " | 3 | 3 |
遺傳,基因組和生物信息學實驗 | " | 3 | 1.5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4.5 | ||
第四學年 |
|||
生物醫學方向 4 |
|||
癌生物學及治療 | 必修 | 3 | 3 |
幹細胞生物學及再生醫學 | " | 3 | 3 |
畢業論文I | " | 3 | 3 |
畢業論文II | " | 3 | 3 |
公共健康 | " | 3 | 3 |
轉化醫學 | " | 3 | 3 |
選修其中一門科目: • 藥理及化學生物學 • 藥物開發 |
選修 | 3 | 3 |
選修其中一門科目: • 基礎藥學及藥物分析 • 藥物毒理學 |
選修 | 3 | 3 |
兩門自選科目3 | " | 6 | 6 |
藥學方向 4 |
|||
藥理及化學生物學 | 必修 | 3 | 3 |
藥物開發 | " | 3 | 3 |
畢業論文I | " | 3 | 3 |
畢業論文II | " | 3 | 3 |
基礎藥學及藥物分析 | " | 3 | 3 |
藥物毒理學 | " | 3 | 3 |
選修其中一門科目: • 癌生物學及治療 • 幹細胞生物學及再生醫學 |
選修 | 3 | 3 |
選修其中一門科目: • 公共健康 • 轉化醫學 |
" | 3 | 3 |
兩門自選科目3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0 | ||
總學分 | 134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4. 學生可選擇修讀其中一個方向。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刊、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7/2018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工商管理學士
二、主修專業(學生可選擇修讀下列其中一個專業或不選擇任何專業):
(一)企業財務監控;
(二)環球商業管理;
(三)人力資源管理;
(四)商業經濟學;
(五)市場學。
如學生不選擇上述任何一個專業,則必須按附件二內「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商業經濟學專業下設服務業經濟範疇,選擇服務業經濟範疇的學生,必須按附件二內「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商業經濟學──服務業經濟)課程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市場學專業下設零售及服務市場範疇,選擇零售及服務市場範疇的學生,必須按附件二內「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市場學──零售及服務市場)課程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課程期限:四學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總數:138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環球商業環境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研究方法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工商管理學院二年級或以上學士學位課程科目 | 選修 | 6 | 6 |
一門工商管理學院三年級或以上學士學位課程科目 | " | 3 | 3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專案品質管理 | 必修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工商管理學院三年級或以上學士學位課程科目 | 選修 | 6 | 6 |
兩門工商管理學院四年級學士學位課程科目 | "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管理會計學II | 必修 | 3 | 3 |
高級財務管理學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中級會計學I | " | 3 | 3 |
財務學理論 | " | 3 | 3 |
環球商業環境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中級會計學II | 必修 | 3 | 3 |
商業預測模型 | " | 3 | 3 |
專案品質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企業財務監控)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門: | ||
中級會計學III | 3 | 3 |
國際金融學 | 3 | 3 |
收購與合併 | 3 | 3 |
營運管理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門: |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4 |
|||
環球商業環境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研究方法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兩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環球商業管理)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三門自選科目3 | "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國際管理 | 必修 | 3 | 3 |
亞洲企業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專案品質管理 | " | 3 | 3 |
競爭優勢 | " | 3 | 3 |
環球策略管理 | " | 3 | 3 |
國際市場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三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9 | 9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4. 學生必須到外地院校交流學習一學期,工商管理學院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詳情。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3 | 3 |
跨文化溝通及商業談判 | 3 | 3 |
國際貿易管理 | 3 | 3 |
國外附屬公司管理 | 3 | 3 |
創業管理 | 3 | 3 |
環球商業管理的最新課題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必修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研究方法 | 必修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培訓及發展 | " | 3 | 3 |
環球商業環境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人力資源計劃及人員聘任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績效及薪酬管理 | 必修 | 3 | 3 |
專案品質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三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人力資源管理)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9 | 9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國際管理 | 3 | 3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3 | 3 |
跨文化溝通及商業談判 | 3 | 3 |
組織改革及發展 | 3 | 3 |
質量管理 | 3 | 3 |
人力資源法律常識 | 3 | 3 |
員工關係、安全及健康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 3 | 3 |
工業心理學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的最新課題 | 3 | 3 |
領導學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中級微觀經濟學 | 必修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中級宏觀經濟學 | " | 3 | 3 |
環球經濟課題及商業先決條件 | " | 3 | 3 |
經濟指標分析 | " | 3 | 3 |
計量經濟學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應用計量經濟學 | 必修 | 3 | 3 |
發展經濟學 | " | 3 | 3 |
投資專案的經濟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商業經濟學)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門: |
||
經濟政策及規劃 | 3 | 3 |
公共經濟及財政學 | 3 | 3 |
中國經濟學 | 3 | 3 |
國際貿易及商業政策 | 3 | 3 |
旅遊經濟學 | 3 | 3 |
電子商務經濟學 | 3 | 3 |
貨幣銀行學 | 3 | 3 |
亞洲金融市場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門: |
||
博奕論和經濟應用 | 3 | 3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3 | 3 |
經濟學思想史 | 3 | 3 |
金融經濟學 | 3 | 3 |
歐洲經濟學 | 3 | 3 |
亞太經濟發展 | 3 | 3 |
中國金融體系 | 3 | 3 |
經濟全球化 | 3 | 3 |
國際銀行學 | 3 | 3 |
零售中小企管理經濟學 | 3 | 3 |
澳門及泛珠三角的服務產業 | 3 | 3 |
產業組織與商業策略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必修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中級微觀經濟學 | 必修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中級宏觀經濟學 | " | 3 | 3 |
環球經濟課題及商業先決條件 | " | 3 | 3 |
經濟指標分析 | " | 3 | 3 |
計量經濟學 | "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應用計量經濟學 | 必修 | 3 | 3 |
發展經濟學 | " | 3 | 3 |
投資專案的經濟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兩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商業經濟學──服務業經濟)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6 | 6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旅遊經濟學 | 3 | 3 |
電子商務經濟學 | 3 | 3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3 | 3 |
零售中小企管理經濟學 | 3 | 3 |
澳門及泛珠三角的服務產業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環球商業環境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 | 3 | 3 |
消費者行為 | 必修 | 3 | 3 |
研究方法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國際市場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整合營銷傳播 | 必修 | 3 | 3 |
市場營銷策略 | " | 3 | 3 |
專案品質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三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市場學)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9 | 9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產業市場學 | 3 | 3 |
服務市場學 | 3 | 3 |
銷售管理 | 3 | 3 |
零售策略管理 | 3 | 3 |
國際零售業管理 | 3 | 3 |
款待服務業營銷 | 3 | 3 |
大型活動營銷管理 | 3 | 3 |
營銷渠道管理 | 3 | 3 |
產品管理 | 3 | 3 |
定價策略管理 | 3 | 3 |
顧客關係管理 | 3 | 3 |
互聯網市場學:原則及模式 | 3 | 3 |
品牌管理 | 3 | 3 |
量化市場研究 | 3 | 3 |
質量市場研究 | 3 | 3 |
市場學特別專題 | 3 | 3 |
休閒及生活品味營銷 | 3 | 3 |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原理 | 必修 | 3 | 3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 | " | 3 | 3 |
商業管理原理 | " | 3 | 3 |
社群教育科目1 | " | --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18 | 12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第二學年 |
|||
財務會計原理 | 必修 | 3 | 3 |
商業傳意 | " | 3 | 3 |
組織行為 | " | 3 | 3 |
市場學原理 | " | 3 | 3 |
管理會計學I | " | 3 | 3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 | " | 3 | 3 |
財務管理學 | " | 3 | 3 |
統計與資料分析 | " | 3 | 3 |
語言與技能科目1, 2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6 | 6 |
一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3 | 3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三學年 |
|||
環球商業環境 | 必修 | 3 | 3 |
策略管理 | 必修 | 3 | 3 |
消費者行為 | " | 3 | 3 |
研究方法 | " | 3 | 3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 | " | 3 | 3 |
國際市場 | " | 3 | 3 |
計量決策分析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9 | 9 |
兩門自選科目3 | 選修 | 6 | 6 |
學年總學分 | 36 | ||
第四學年 | |||
整合營銷傳播 | 必修 | 3 | 3 |
市場營銷策略 | " | 3 | 3 |
專案品質管理 | " | 3 | 3 |
通識教育科目1 | " | 3 | 3 |
三門選自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市場學──零售及服務市場)課程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9 | 9 |
四門自選科目3 | " | 12 | 12 |
學年總學分 | 33 | ||
總學分 | 138 |
1. 澳門大學將於網頁內公佈有關科目表。
2. 學生若通過測試,可豁免修讀部分或全部「語言與技能」科目,但必須修讀額外的自選科目以補足獲豁免之學分。澳門大學會於網頁內說明有關申請豁免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之詳情。
3. 學生可選擇修讀由所屬學院或其他學院所提供之科目作為自選科目以完成該課程所需的自選科目學分總數。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兩門: |
||
服務市場學 | 3 | 3 |
銷售管理 | 3 | 3 |
零售策略管理 | 3 | 3 |
國際零售業管理 | 3 | 3 |
款待服務業營銷 | 3 | 3 |
大型活動營銷管理 | 3 | 3 |
休閒及生活品味營銷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門: |
||
產業市場學 | 3 | 3 |
營銷渠道管理 | 3 | 3 |
產品管理 | 3 | 3 |
定價策略管理 | 3 | 3 |
顧客關係管理 | 3 | 3 |
互聯網市場學:原則及模式 | 3 | 3 |
品牌管理 | 3 | 3 |
量化市場研究 | 3 | 3 |
質量市場研究 | 3 | 3 |
市場學特別專題 | 3 | 3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旅遊學院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旅遊管理範疇)一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分 |
1.º | 薛崇正 | 73.5 |
2.º | 余曉彤 | 72.1 |
3.º | 朱高宏 | 67.7 |
4.º | 許曉嵐 | 67.6 |
5.º | 陳永恩 | 67.5 |
6.º | 羅毓潔 | 67.1 |
7.º | 余麗冰 | 66.7 |
8.º | 冼穎茵 | 66.0 |
9.º | 洪秀秀 | 65.9 |
10.º | 潘駿銘 | 65.8 |
11.º | 陳添花 | 65.6 |
12.º | 李藝夆 | 64.8 |
13.º | 許俊傑 | 64.4 |
14.º | 陳耀陳 | 64.3 |
15.º | 繆慈欣 | 64.1 |
16.º | 庄愛芳 | 63.9 |
17.º | 李振文 | 63.1 |
18.º | 王聖洪 | 63.0 |
19.º | 張汝成 | 62.5 |
20.º | 江曉君 | 61.9 |
21.º | 鄭玉貞 | 61.6 |
22.º | 陳紫嫣 | 61.2 |
23.º | 李穎妍 | 61.0 |
24.º | 陳思靜 | 60.9 |
25.º | 林綺琪 | 60.7 |
26.º | 葉俊雄 | 60.6 |
27.º | 孫德麟 | 60.5 |
28.º | 葉宇軒 | 60.2 |
29.º | 劉淑儀 | 60.0 |
30.º | 冼瑞珍 | 59.9 |
31.º | 吳志堅 | 59.3 |
32.º | 何凱恩 | 59.2 |
33.º | 梁嘉莉 | 59.1 |
34.º | 何綺晴 | 58.7 |
35.º | 張禎妮 | 58.5 |
36.º | 張瑞苑 | 57.3 |
備註: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之投考人:5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院長 甄美娟
正選委員:技術暨學術輔助部處長 朱振榮
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 陳美霞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有關旅遊學院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及財政管理範疇)一缺(開考編號:007/PMH/2016)。茲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望廈山旅遊學院校本部協力樓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以供查閱,並上載於本學院網頁www.ift.edu.mo。同時根據上述行政法規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補交欠缺的文件。
另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1. 招標實體:旅遊學院。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服務目的:為旅遊學院提供保安服務。
4. 服務提供期: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24個月)
5. 標書有效期:90日,由開標日起計。
6. 實地視察集合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7. 實地視察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正。
8. 臨時擔保:澳門幣壹拾伍萬元($150,000.00),得透過抬頭為「旅遊學院」之銀行擔保、本票或現金繳付。
9.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
10. 交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
11. 截止交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12. 開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13. 開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上午十時正。
*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商號/公司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本競投所遞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取得該等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開標日及時間止。
時間:工作日的辦公時間內。
* 於本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可取得公開招標的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副本,費用每份為$100.00(澳門幣壹佰元正)或透過本學院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ift.edu.mo)。
15. 評審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 投標價(60%);
• 以往曾為旅遊學院或其他同類機構提供保安服務的經驗及滿意度(15%);
• 投標人在提供保安服務方面的專業認證(15%);
• 擔任本競投工作的具備雙語能力(廣東話及英語)的員工佔工作團隊的數目(10%)。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四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º | 陳殷桁 | 81.61 |
2.º | 梁素茵 | 81.28 |
3.º | 余麗莎 | 81.11 |
4.º | 林瑞杏 | 80.44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技術員 洪桂英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員(行政公職局指派) 吳富華
候補委員:一等技術員 陳燕芳
為以行政任用合同填補文化產業委員會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上述委員會的服務人員舉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殷皇子大馬路47至53號澳門廣場19樓D座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並於文化產業委員會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王勁秋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文化產業基金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項目資助範疇)一缺。茲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告示板,並上載於文化產業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八缺的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以及上載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的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以及上載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的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以及上載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marine.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1. 招標實體:海事及水務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的:採購資訊顯示屏及網絡設備。
4. 交貨期限: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臨時擔保:$80,000.00(澳門幣捌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7.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底價:不設底價。
9. 投標條件:投標人須為主行政管理機關設於澳門的公司,或為澳門居民之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投標人在商業登記中的業務範圍包括從事電腦、電機、機電或資訊系統設備之供應及維修服務。不接納投標人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次招標。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行政輔助科。
截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禮賓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正。
投標人應委派代表出席開標會議,以便知悉開標會議的具體情況,並在需要時及時提出聲明異議。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10點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此外,亦可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招標文件。
13.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投標書所載之供應物品須符合招標文件之技術規格要求;投標書的評分總分為100分,並按下列項目評分:
投標價格:100分。
14. 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每日前往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或瀏覽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以獲取涉及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
1. 招標實體:海事及水務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的:購買10套航標燈系統。
4. 執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臨時擔保:$32,000(澳門幣叁萬貳仟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7.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投標人須為主行政管理機關設於澳門的公司,或為澳門居民之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投標人在商業登記中的業務範圍包括海事設備生產,海事設備買賣代理或出入口貿易。不接納投標人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次招標。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行政輔助科。
截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禮賓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投標人應委派代表出席開標會議,以便知悉開標會議的具體情況,並在需要時及時提出聲明異議。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10點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此外,亦可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招標文件。
13.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投標書的評分總分為100分,並按下列各項目評分:
(一)投標價格 | 60分 |
(二)技術規格 | 35分 |
(三)生產航標經驗 | 5分 |
14. 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每日前往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或瀏覽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以獲取涉及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為填補郵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公佈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梁祝艷(副局長)
房屋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並公佈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編制內人員空缺: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空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房屋局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填補中葡文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兩缺,經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房屋局地下接待處之告示欄,並上載到房屋局網頁內www.ihm.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建設發展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三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張嘉倫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周惠民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供應及安裝LED可變信息標誌及視頻監察系統』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4條的規定作出了解答,並將其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查閱。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於經濟局——代局長 陳子慧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所作之批示,根據第3/2003號法律及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以及適用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海關將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普通入職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一百缺。
一、入職開考的各階段:
a)培訓課程錄取開考;
b)培訓課程;
c)實習。
二、入讀培訓課程、實習名額:
錄取名額一百人;年齡超過三十歲的合格投考人,不多於要填補空缺的15%﹝即十五人﹞,年齡以培訓課程錄取開考的最後排名名單公佈日起計。
三、開考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對外、普通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為期二十日內遞交。開考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四、一般及特別報考條件:
四、一 投考人:
凡在報名期限結束前,任何人士倘具備以下的法定要求,均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具備擔任公職的一般條件;
c)從未因任何故意犯罪而被判罪;
d)具備十一年級學歷或更高學歷;
e)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五歲;
f)有良好體型及強壯體格。
四、二 應遞交的文件:
a)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b)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
c)與公共部門有聯繫之投考人應遞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d)用於進入澳門海關關員職程的刑事紀錄證明書;
e)免冠白底,正面彩色吋半近照一張。
(遞交上述a)及b)文件時應出示正本。)
五、報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投考報名表(可於本部門人力資源處索取或於本部門網頁內下載,網址:http://www.customs.gov.mo)並連同上指應遞交的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前往或以附收件回執的掛號郵寄方式寄往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人力資源處。
下列日期視為報考日期:
a)如採用親送方式,報考時發出收據的日期;
b)如採用附收件回執的掛號郵寄方式,為掛號日期。
六、職務內容:
在指派職位的範圍內,根據相關技術資格,行使具執行性質的職能,主要包括:
a)輔助上級;
b)在行動及/或行政組織附屬單位內執行被指派的任務。
七、薪俸及報酬:
a)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之薪俸點為載於第2/2008號法律附表三之薪俸索引表之260點。
b)根據第2/2008號法律附表三以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實習員在修讀培訓課程及實習期間有權收取相等於薪俸索引表之220點。如已屬公務員,可選擇收取原薪俸。
八、修讀培訓課程和實習制度:
a)如學員具公務員身份,以定期委任制度進行。
b)其他情況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進行。
九、甄選方法:
a)根據第1/2004號行政法規之規定,錄取就讀培訓課程學員之開考,包括下列甄選階段,且除專業面試外,各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
b)上述甄選方法納入最後評分的公式如下:
〔3.5(知識考試筆試分數)+ 1.5(知識考試口試分數)+ 3.8 (專業面試分數)+ 1.2(心理測驗分數)〕/ 10
十、培訓課程的錄取:
對在培訓課程錄取開考中被評為合格的投考人,按有關評核名單中的排名,以及按第二點所指的名額,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十一、實習的錄取:
對在培訓課程中被評為合格的學員,按有關評核名單中的排名,以及按第二點所指的名額,錄取進行實習。
十二、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人力資源處及上載於澳門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十三、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3/2003號法律、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所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14/2016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55/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修改的第20/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規範。
十四、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副關務監督 黃文彬
正選委員:關務督察 盧文超
關務督察 葉瑞珍
候補委員:關務督察 譚華瑞
關務督察 區婉珊
有關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之標準,可於辦公時間往人力資源處查閱,或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冼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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