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透過第A.972(24)號決議通過了《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的修正案,該修正案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修正案的第A.972(24)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文本。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