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206(2015)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根據該決議所設委員會(2206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發佈了受資產凍結和旅行禁令的個人和實體清單;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2206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發佈的制定及維持清單的英文原文及其葡文譯本。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