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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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10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容光亮為財政局局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
附件
委任容光亮為財政局局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容光亮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財政局局長一職。
學歷
——台灣天主教輔仁大學商學士。
專業簡歷 |
|
5/2007至今 |
財政局副局長; |
1999-2007 |
財政局澳門財稅廳廳長; |
1996-1999 |
財政司財稅處處長; |
1994-1996 |
財政司助理; |
1989-1994 |
財政司高級技術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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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10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何燕梅為財政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
附件
委任何燕梅為財政局副局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何燕梅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財政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 ——澳門東亞大學工商管理學士。
專業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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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至今 |
財政局研究暨財政策劃廳廳長; |
2007-2011 |
財政局公共會計廳廳長; |
1999-2007 |
財政局公共開支處處長; |
1995-1999 |
財政司高級技術員。 |
———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