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6/2015

刊登日期:

2015.7.1

版數:

12381-12382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財政局局長。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容光亮為財政局局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

    附件

    委任容光亮為財政局局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容光亮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財政局局長一職。

    學歷

    ——台灣天主教輔仁大學商學士。

    專業簡歷

    5/2007至今

    財政局副局長;

    1999-2007

    財政局澳門財稅廳廳長;

    1996-1999

    財政司財稅處處長;

    1994-1996

    財政司助理;

    1989-1994

    財政司高級技術員。

       

    法規:

    第10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6/2015

    刊登日期:

    2015.7.1

    版數:

    12382-12383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財政局副局長。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何燕梅為財政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

    附件

    委任何燕梅為財政局副局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何燕梅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財政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澳門東亞大學工商管理學士。

    專業簡歷

    5/2011至今

    財政局研究暨財政策劃廳廳長;

    2007-2011

    財政局公共會計廳廳長;

    1999-2007

    財政局公共開支處處長;

    1995-1999

    財政司高級技術員。

       

    ———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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