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壹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譚新喜 | 81.0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謝佩雯
正選委員: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首席技術輔導員 Arlene Lau
財政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蔡淑紅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壹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林詩琪 | 77.69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謝佩雯
正選委員: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首席技術輔導員 Arlene Lau
體育發展局一等技術員 陳暢堅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º | 聶金豪 | 72.31 |
2.º | 梁家惠 | 69.56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謝佩雯
正選委員: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首席技術輔導員 Arlene Lau
民政總署一等技術員 蔣靜華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透過散位合同方式填補勤雜人員職程雜役職務範疇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三缺,經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名次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劉杏枝 | 94.20 |
2.º | 鄧樣連 | 91.80 |
3.º | 邱盛艷 | 91.30 |
4.º | 曹婉兒 | 89.00 |
5.º | 楊燕燕 | 88.40 |
6.º | 林惠瑜 | 88.00 |
7.º | 梅七女 | 87.20 |
8.º | 梁麗萍 | 86.90 |
9.º | 黃仲球 | 86.80 |
10.º | 李錦盈 | 84.70 |
11.º | 王玉萍 | 84.40 |
12.º | 何翠珍 | 84.00 |
13.º | 陳金珠 | 83.40 |
14.º | 張焯燕 | 82.90 |
15.º | 黃煥彩 | 82.70 |
16.º | 蘇麗紅 | 82.50 |
17.º | 崔美容 | 82.00 |
18.º | 鄺寶珠 | 81.50 |
19.º | 林婉怡 | 81.00 |
20.º | 鄧尾仲 | 80.40 |
21.º | 陳子平 | 80.20 |
22.º | 關佩欣 | 79.30 |
23.º | 盧婉雯 | 78.90 |
24.º | 張焯冰 | 78.50 |
25.º | 吳桂卿 | 77.00 |
26.º | 李惠清 | 76.80 |
27.º | 陳志華 | 76.20 |
28.º | 陳梅青 | 75.50 |
29.º | 梁玉嬋 | 74.80 |
30.º | 鄒遊樂 | 73.00 |
31.º | 庄麗瑢 | 72.40 |
32.º | 陳崇輝 | 71.50 |
33.º | 文志雄 | 71.40 |
34.º | 梁結蓮 | 71.00 |
35.º | 梁式池 | 69.80 |
36.º | 劉少群 | 69.70 |
37.º | 蕭錫嫦 | 69.30 |
38.º | 吳秀琼 | 68.50 |
39.º | 許添勝 | 68.00 |
40.º | 黃敏珠 | 67.60 |
41.º | 周忠翰 | 66.00 |
42.º | 陸雪梅 | 65.60 |
43.º | 李云良 | 65.20 |
44.º | 蘇柏喜 | 65.00 |
45.º | 黃梅芬 | 64.60 |
46.º | 潘翠娟 | 63.50 |
47.º | 黃細妹 | 62.00 |
48.º | 歐少娟 | 61.40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的投考人:11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對最後成績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的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但不得以對其餘投考人的優劣判斷作為上訴依據。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周東鴻
正選委員: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職務主管 危行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黃善儀
為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散位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輔助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壹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等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輔助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壹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服務人員舉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報考期限為十天,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立法會輔助部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黃愛殷 | 80.83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提起上訴。
(經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的議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正選委員:處長 梁燕萍
職務主管 劉晶莉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五名個人勞動合同人員進行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王樺婷 | 75.81 |
2.º | 潘小珩 | 74.56 |
3.º | 程弘 | 73.81 |
4.º | 王博智 | 72.06 |
5.º | 劉方聞 | 71.31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翻譯輔助廳廳長 張玉超
正選委員: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力資源處處長 陳瑞芳
統計暨普查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美賢
新聞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梁浩賢 | 81.3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楊寶琴
委員:陳裕康
李錦垣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處為填補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處服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相關開考通告張貼於南灣湖5A地段澳門財富中心12樓F-H座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處,並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
秘書長 呂紅
為填補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º | 呂倩姬 | 78.89 | a) |
2.º | 蘇建英 | 78.89 |
a)得分相同者按姓名字母排序。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 唐偉良
正選委員: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勞工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洪志恆
經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中央開考的開考通告,為填補各公共部門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個(3)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內將出現的同一範疇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 |||
名次 |
准考人 |
姓名 |
最後 成績 |
1.º | 4 | 任利凌 7431XXXX | 66.06 |
2.º | 6 |
Tavares Almeida Martins, Simone Maria 1335XXXX |
63.64 |
3.º | 1 |
Corte Real de Lemos, Lilia Cristina 1265XXXX |
62.07 |
備註: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朱偉幹
委員:Vera Helena Boa-Nova e Mo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Ribeiro
Rui Manuel Morais
Patrícia Fialho Pereira Janeiro Lobo Vilela
代委員:何永揚
邱寶娟
林雁玲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
分 |
鄧卓瑤 | 81.72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曾莉莉
正選委員:楊秀姬
候補委員:周騫盈
為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六缺(公共管理範疇),經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知識考試(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以供查閱(查閱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該考試地點、日期及時間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七缺(人力資源管理範疇),經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知識考試(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以供查閱(查閱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該考試地點、日期及時間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二缺(中文傳意(書面及口頭)範疇),經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知識考試(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以供查閱(查閱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該考試地點、日期及時間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法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內公布:
I. 編制內人員空缺:
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
II. 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譚佩雯
為填補經由身份證明局以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字樓身份證明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報考申請應自緊接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代局長 歐陽瑜
本署透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編制內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李,寶明 | 91.2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准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張達明
正選委員:綜合服務中心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莫榮添
海事及水務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德龍
本署透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編制內人員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Inácio Guedes Pinto, Ernesto | 83.31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准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張達明
正選委員:公共關係及新聞處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少娟
候補委員:行政公職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珏
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下列空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氹仔大連街及布拉干薩街。
3. 承攬工程目的:改善工程範圍內的排水系統及美化行人道。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幣貳拾捌萬元正($28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此將要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民政總署培訓中心禮堂。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通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陸佰元正($6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27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i. 工序的仔細度和建議——2%;
ii. 工序之連貫關係——2%;
iii. 施工計劃期的適用性及可行性——1%。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永德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退休基金會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普通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的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對外入職普通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報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d)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
3. 報名方式、地點及報名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投考人須填妥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之《投考報名表》,並連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內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遞交至澳門宋玉生廣場181至187號光輝商業中心20樓退休基金會:
3.1. 與公共部門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有效駕駛執照副本;
d)三年駕駛輕型汽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e)經適當簽署之履歷,其內須詳細列明學歷、專業培訓及工作經驗,投考人須就所列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2.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至d)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上述a)和b)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3.3. 提交文件副本時,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實。
4. 職務內容
輕型車輛司機須穿着制服駕駛輕型車輛載運乘客,顧及旅程的安全和舒適;駕駛載客量至九座位的客車,運送因公務外出的人員到獲預先通知的目的地:啟動車輛、操控方向盤、接合變速器、剎車、把行車時所需的燈亮起;注意街道情況、調節速度、顧及車輛的馬力和性能、汽車和行人的流通、交通和警察的訊號以作有必要的各項操作;遵守道路法典的規定;協助乘客上落車以及裝卸行李或所運載的其他貨物;確保汽車的良好運作和日常保養,即洗刷、清潔及檢查燃料、潤滑油和水;有需要時更換輪胎;定期把車送往檢查和到車房作所需的維修;把車停泊在所屬停車場,辦公時看管停泊的車輛;當有突發事件時,應留在工作崗位,當工作時發生意外,在有需要時協助警察協調工作;協助文件遞送工作,並將之送到目的地和遞交予收件人,在一般工作上予以合作,但明顯屬其他領域的專門工作或不具所需資格的工作除外。
5. 薪俸及福利
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十一所載薪俸表的1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甄選方式
6.1. 甄選是透過使用以下甄選方法揀選,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50%;
b)專業面試:40%;
c)履歷分析:10%。
6.2. 上點a)項的方法具淘汰性質。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上述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並以筆試形式進行,時間為2小時。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者,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專業面試之考試。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專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最後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應考人所得分數低於50分者,即被淘汰。
7. 考試範圍
7.1. 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7.2. 駕駛車輛常識;
7.3. 基本常識。
准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得查閱任何參考書籍或其他資料。
8. 名單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的公佈地點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成績名單、考試時間表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均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181至187號光輝商業中心20樓退休基金會,並同時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0.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會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1.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曾冠雄
正選委員:行政及財政處技術員 羅日昌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技術員 梁偉瑩
候補委員:行政及財政處高級技術員 馬穎姿
組織及資訊處技術員 林國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茲公佈,財政局已故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古永炘之遺孀陳芯怡、兒子古傑朗及女兒古彥晴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財政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之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財政局編制人員進行以下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º | 李慧冰 | 94.7 |
2.º | 林葆青 | 91.3 |
3.º | 王瑤琨 | 90.6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統計暨普查局廳長 麥恆珍
委員:統計暨普查局處長 鄧雨暉
教育暨青年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繼春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人員進行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º | 梁俊傑 | 71.56 |
2.º | 楊俊 | 67.81 |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督察 黎健倫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秀香
一等技術員(體育發展局) 陳暢堅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編制人員進行技術輔助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 分 |
徐建偉 | 91.56 |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陳淑敏
委員:一等技術員 源森明
一等技術員 岑嘉欣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凡具備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所規定條件的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凡具備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所規定條件的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四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凡具備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所規定條件的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為填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人員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二十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一四年第三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澳門投資發展推廣協會 | 21/5/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亞洲名牌大賞2014”。 |
澳門婚禮及宴會統籌協會 | 21/5/2014 | $ 5,000.00 | |
新恆萊LED節能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益泰隆 | 21/5/2014 | $ 5,000.00 | |
鴻合古董店 | 21/5/2014 | $ 5,000.00 | |
永晟健康器械 | 21/5/2014 | $ 5,000.00 | |
囍婚紗及宴會制作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藝音表演製作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澳門寵物美容師協會 | 30/5/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國際寵物及水族用品展”。 |
漁夫之寶的蝦舍 | 30/5/2014 | $ 5,000.00 | |
犬貓丁寵物用品精品店 | 30/5/2014 | $ 5,000.00 | |
迷你寵物店 | 30/5/2014 | $ 5,000.00 | |
寵物工房 | 30/5/2014 | $ 5,000.00 | |
新聯貿易有限公司 | 30/5/2014 | $ 5,000.00 | |
澳門寵物醫院有限公司 | 30/5/2014 | $ 5,000.00 | |
澳門新中澳科技有限公司 | 30/5/2014 | $ 5,000.00 | |
小兄弟狗狗鎮 | 30/5/2014 | $ 5,000.00 | |
Macaulink新聞及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 30/5/2014 | $ 5,000.00 | |
澳門創新發明協會 | 20/6/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澳門通訊展2014”。 |
力達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微中市場發展顧問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澳門非洲商會 | 23/7/2014 | $ 8,252.00 | 資助參加“2014亞太文化創意博覽會”。 |
積思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252.00 | |
樂風琴行 | 23/7/2014 | $ 8,252.00 | |
迷之魔術 | 23/7/2014 | $ 8,252.00 | |
童畫王國攝影有限公司 | 23/7/2014 | $ 26,612.00 | |
鴻合古董店 | 23/7/2014 | $ 8,252.00 | |
時代音樂工作室 | 23/7/2014 | $ 8,252.00 | |
開畫廊 | 23/7/2014 | $ 8,252.00 | |
匯意設計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252.00 | |
食在澳門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252.00 | |
宅木 | 23/7/2014 | $ 11,702.00 | |
女人情人 | 23/7/2014 | $ 8,252.00 | |
可可 | 23/7/2014 | $ 8,252.00 | |
早安澳門指南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252.00 | |
中國(國際)藝術品拍賣中心 | 23/7/2014 | $ 8,252.00 | |
千蹟多媒體製作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702.00 | |
皮竇工作坊 | 23/7/2014 | $ 11,218.40 | |
MSYJ | 23/7/2014 | $ 8,252.00 | |
綠舟藝術發展有限公司 | 23/7/2014 | $ 8,252.00 | |
澳門環保協會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澳門樂活展2014”。 |
生科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永霸國際市場推廣 | 11/7/2014 | $ 5,000.00 | |
弘達素食一人有限公司 | 11/7/2014 | $ 3,000.00 | |
矚目傳播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Fingerprint | 11/7/2014 | $ 5,000.00 | |
鴻天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焯燃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威通租賃服務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耀成行 | 11/7/2014 | $ 5,000.00 | |
趣藝坊 | 11/7/2014 | $ 5,000.00 | |
濠江春 | 11/7/2014 | $ 5,000.00 | |
真銘國際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鑫浩企業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中國澳門廣告展覽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誠科洗劑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集中地電腦系統 | 3/4/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澳門進口商品展2014”。 |
優越傢俱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活力旅行社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創天 | 3/4/2014 | $ 5,000.00 | |
全方數碼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宜居設計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健康文房文儀及辦公室用品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捷成咖啡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國際食品嘉年華會2014”。 |
煒力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龍天燒臘 | 3/4/2014 | $ 5,000.00 | |
永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君爵酒業一人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世茂亞洲集團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長泓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傲意貿易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三立貿易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亞太通用控股一人有限公司 | 3/4/2014 | $ 5,000.00 | |
皇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首屆澳門長者博覽會2014”。 |
富源空運貿易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都天集團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Workmate Production | 23/4/2014 | $ 5,000.00 | |
第一商務顧問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寶成行 | 23/4/2014 | $ 5,000.00 | |
法之物語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生命樹養生保健一人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焯燃貿易行 | 23/4/2014 | $ 5,000.00 | |
友心精品 | 23/4/2014 | $ 5,000.00 | |
女仕豪洋行 | 23/4/2014 | $ 5,000.00 | |
益泰隆 | 23/4/2014 | $ 5,000.00 | |
永晟健康器械 | 23/4/2014 | $ 5,000.00 | |
自然物語 | 23/4/2014 | $ 5,000.00 | |
東齡貿易行 | 23/4/2014 | $ 5,000.00 | |
商對商服務中心 | 23/4/2014 | $ 5,000.00 | |
奔達貿易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2014購物嘉年華”。 |
新聯行 | 21/5/2014 | $ 5,000.00 | |
康賢專業醫療中心 | 21/5/2014 | $ 5,000.00 | |
新鴻泰貿易有限公司 | 21/5/2014 | $ 4,000.00 | |
結緣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皇婷化粧批發社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S纖美專業美容中心 | 21/5/2014 | $ 5,000.00 | |
大玩町 | 21/5/2014 | $ 5,000.00 | |
時代音樂工作室 | 21/5/2014 | $ 5,000.00 | |
生科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21/5/2014 | $ 5,000.00 | |
自在坊 | 23/4/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2014春季食品購物展”。 |
幸運來手信 | 23/4/2014 | $ 5,000.00 | |
QQ美食世界有限公司 | 23/4/2014 | $ 5,000.00 | |
偉明行 | 23/4/2014 | $ 5,000.00 | |
梳打熊貓產品設計 | 21/3/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2013澳門國際動漫節”。 |
模型友 | 21/3/2014 | $ 5,000.00 | |
Macani一人有限公司 | 21/3/2014 | $ 5,000.00 | |
恆發國際塑料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六屆家居及美食博覽暨第七屆電腦及數碼產品展”。 |
開心特賣場 | 20/6/2014 | $ 5,000.00 | |
酷陽電腦 | 20/6/2014 | $ 5,000.00 | |
多娜美容中心 | 20/6/2014 | $ 5,000.00 | |
城市之家傢俬家飾 | 20/6/2014 | $ 5,000.00 | |
黛絲香薰店 | 20/6/2014 | $ 5,000.00 | |
澳美傢俱廣場 | 20/6/2014 | $ 5,000.00 | |
S纖美專業美容中心 | 20/6/2014 | $ 3,404.00 | 資助參加“第十三屆精叻BB及兒童用品展”。 |
愛.生活 | 20/6/2014 | $ 5,000.00 | |
安永推廣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童畫王國攝影有限公司 | 20/6/2014 | $ 4,000.00 | |
花城藥行 | 20/6/2014 | $ 5,000.00 | |
學勤進修教育中心 | 20/6/2014 | $ 5,000.00 | |
正大田(澳門)貿易行 | 20/6/2014 | $ 5,000.00 | |
壹囍婚禮設計製作一人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No 285 Signum Living Store | 20/6/2014 | $ 4,951.20 | 資助參加“玩樂達人博覽”。 |
澳門莉雅斯時裝貿易行 | 20/6/2014 | $ 5,000.00 | |
偉圖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 20/6/2014 | $ 4,641.80 | |
視覺文化眼鏡 | 20/6/2014 | $ 5,000.00 | |
Crazyfash一人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豐澳食品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恆星數碼沖印 | 20/6/2014 | $ 5,000.00 | |
自由樂體 | 20/6/2014 | $ 5,000.00 | |
帝銀貴金屬有限公司 | 20/6/2014 | $ 2,785.10 | |
一雄動畫漫畫遊戲專門店 | 20/6/2014 | $ 2,785.10 | |
Salut, Ça Va? | 20/6/2014 | $ 5,000.00 | |
元豐設計工作室 | 20/6/2014 | $ 5,000.00 | |
哈利零件中心 | 20/6/2014 | $ 5,000.00 | |
Robusto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進栢木業及製作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萬信機械五金行 | 20/6/2014 | $ 5,000.00 | |
騎士廊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阿布的店 | 20/6/2014 | $ 5,000.00 | |
溢源磁鐵磁膠 | 7/5/2014 | $ 16,752.10 | 資助參加“中國幼教年會2014.廣州”。 |
澳門永麗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 30/5/2014 | $ 16,383.60 | 資助參加“六月香港首飾珠寶展覽會”。 |
軾媒體有限公司 | 30/5/2014 | $ 23,280.40 | 資助參加“亞洲零售博覽會”。 |
元氣系統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澳門數碼生活嘉年華2014”。 |
新高速電腦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電腦特區有限公司 | 20/6/2014 | $ 5,000.00 | |
富源空運貿易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二屆港澳優質生活展”。 |
法之物語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澳門利華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聲宇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新金成發展貿易 | 11/7/2014 | $ 4,000.00 | |
澳門莉雅斯時裝貿易行 | 11/7/2014 | $ 4,000.00 | |
友心精品 | 11/7/2014 | $ 5,000.00 | |
生命樹養生保健一人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華納金國際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結緣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維納斯婚紗攝影 | 11/7/2014 | $ 5,000.00 | |
恆發國際 | 11/7/2014 | $ 5,000.00 | |
開心特賣場 | 11/7/2014 | $ 4,000.00 | |
健康聯盟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澳門中西美食文化節”。 |
商對商服務中心 | 11/7/2014 | $ 5,000.00 | |
碧奇國際貿易 | 11/7/2014 | $ 5,000.00 | |
萬利來(澳門)實業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南泰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偉明行 | 11/7/2014 | $ 5,000.00 | |
澳門逸素綠色有機食品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寶成行 | 11/7/2014 | $ 5,000.00 | |
自然物語 | 11/7/2014 | $ 5,000.00 | |
東齡貿易行 | 11/7/2014 | $ 4,000.00 | |
富來精品店 | 11/7/2014 | $ 5,000.00 | |
第一商務顧問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專利貿易行 | 11/7/2014 | $ 4,000.00 | |
夏威夷小結他中心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四屆孕嬰兒用品暨教育資源展”。 |
童畫王國攝影有限公司 | 11/7/2014 | $ 4,000.00 | |
澳寶寶購物中心 | 11/7/2014 | $ 5,000.00 | |
佳利發展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活力旅行社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德利貨運貿易 | 11/7/2014 | $ 5,000.00 | |
健康文房文儀及辦公室用品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華通聯合 | 11/7/2014 | $ 5,000.00 | |
Pioneer-Sociedade de Gestão de Empresas, Lda. | 11/7/2014 | $ 5,000.00 | |
開拓者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思鑰培訓顧問服務 | 11/7/2014 | $ 5,000.00 | |
運星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新築建設(澳門)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學勤進修教育中心 | 11/7/2014 | $ 5,000.00 | |
興華號木器廠 | 11/7/2014 | $ 5,000.00 | |
譚家魚翅海味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六屆品牌消費嘉年華會”。 |
聲宇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貝卡茜專業美容中心 | 11/7/2014 | $ 5,000.00 | |
聖諾盟健康家居用品澳門專門店 | 11/7/2014 | $ 5,000.00 | |
建業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QQ美容美甲一人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君爵酒業一人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世茂亞洲集團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臻美國際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佳藝眼鏡 | 11/7/2014 | $ 5,000.00 | |
聯佳國際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天利電業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顯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五屆電腦及電子產品節”。 |
廸高設計 | 11/7/2014 | $ 5,000.00 | |
全方數碼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創維3店電業行 | 11/7/2014 | $ 5,000.00 | |
百利行 | 11/7/2014 | $ 5,000.00 | |
亞太通用控股一人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卓仁電業行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集中地科技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高速電腦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數碼世界 | 11/7/2014 | $ 5,000.00 | |
21世紀電腦科技 | 11/7/2014 | $ 5,000.00 | |
卓藝電腦 | 11/7/2014 | $ 5,000.00 | |
澳菱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元氣系統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新高速電腦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北斗電腦科技 | 11/7/2014 | $ 5,000.00 | |
太森電腦科技 | 11/7/2014 | $ 5,000.00 | |
天泰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三立貿易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日光低碳照明科研發展有限公司 | 3/4/2014 | $ 35,314.20 | 資助參加“香港國際春季燈飾展”。 |
日騰工程有限公司 | 23/4/2014 | $ 19,704.60 | 資助參加“建材科技、電器工程及防火保安展覽會”。 |
百利成漫畫天地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日本桌遊同人文化祭”。 |
依時達 | 11/7/2014 | $ 5,000.00 | |
全記舊書雜架 | 11/7/2014 | $ 5,000.00 | |
麥記玩具藏品 | 11/7/2014 | $ 5,000.00 | |
Workmate Production | 11/7/2014 | $ 5,000.00 | |
御貓品 | 11/7/2014 | $ 5,000.00 | |
機迷 | 11/7/2014 | $ 5,000.00 | |
金橋國際貿易行 | 11/7/2014 | $ 5,000.00 | |
東京都 | 11/7/2014 | $ 5,000.00 | |
心悅回憶婚宴策劃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亞太婚慶博覽2014夏季”。 |
誠廣告創作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精心創作 | 11/7/2014 | $ 5,000.00 | |
雅有限公司 | 11/7/2014 | $ 5,000.00 | |
色色婚紗攝影一人有限公司 | 3/9/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廿七屆婚紗、婚宴美容珠寶展”。 |
專印有限公司 | 24/1/2014 | $ 14,732.80 | 資助參加“Paperworld 2014”。 |
嫁世堂有限公司 | 20/8/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30屆婚紗婚宴美容珠寶展”。 |
時平面廣告設計 | 20/8/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第二屆夏日繽紛購物節”。 |
SP Entertainment | 20/8/2014 | $ 5,000.00 | |
聖諾盟健康家居用品澳門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2014國際家居展”。 |
橋空間設計一人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潮居 | 13/8/2014 | $ 5,000.00 | |
Pioneer-Sociedade de Gestão de Empresas, Lda. | 13/8/2014 | $ 5,000.00 | |
威通租賃服務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晶輝燈飾 | 13/8/2014 | $ 5,000.00 | |
顯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 13/8/2014 | $ 4,000.00 | |
優越傢俱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廸高設計 | 13/8/2014 | $ 5,000.00 | |
日恆電器 | 13/8/2014 | $ 5,000.00 | |
三立貿易有限公司 | 13/8/2014 | $ 4,000.00 | |
愛家舍室內裝飾專門店 | 13/8/2014 | $ 5,000.00 | |
亞太通用控股一人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宜居設計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健康文房文儀及辦公室用品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尚一設計 | 13/8/2014 | $ 5,000.00 | |
開拓者有限公司 | 13/8/2014 | $ 4,000.00 | |
天利電業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興華號木器廠 | 13/8/2014 | $ 5,000.00 | |
澳美傢俱廣場 | 13/8/2014 | $ 5,000.00 | |
亞比迪國際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天翺投資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全方數碼有限公司 | 13/8/2014 | $ 4,000.00 | |
萬鴻貿易行 | 13/8/2014 | $ 4,000.00 | |
理想家有限公司 | 13/8/2014 | $ 5,000.00 | |
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資助參加“2014中國(撫順)滿族風情國際旅遊節.澳門商品展銷會”。 |
藝天企業香海岸香薰家族 | 2/7/2014 | $ 5,000.00 | |
歐羅酒業貿易行 | 2/7/2014 | $ 2,880.00 | |
R車厘哥夫食品(澳門)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嘉俊貿易(澳門)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栢迪時貿易行 | 2/7/2014 | $ 5,000.00 | |
豐記行 | 2/7/2014 | $ 5,000.00 | |
新金成發展貿易 | 2/7/2014 | $ 5,000.00 | |
澳門真美香食品 | 2/7/2014 | $ 2,880.00 | |
專利貿易行 | 2/7/2014 | $ 5,000.00 | |
致裕製衣廠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朝日新鮮食品(澳門)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夢幻洋行 | 2/7/2014 | $ 5,000.00 | |
明星百貨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澳門思毅貿易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金善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童畫王國禮服有限公司 | 2/7/2014 | $ 5,000.00 | |
楊鳳茹 | 8/1/2014 | $ 6,000.00 | 實習費用(6-7月)。 |
梁桂儀 | 8/1/2014 | $ 6,000.00 | |
樊少玉 | 8/1/2014 | $ 6,000.00 | |
吳燕萍 | 8/1/2014 | $ 6,000.00 | |
徐相玥 | 23/4/2014 | $ 5,000.00 | 獎學金(理工學院)。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張祖榮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 分 |
陳嘉強 | 70.50 |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盛開
委員:人力資源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寶清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務芹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員 張可明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員 湯雅欣
財政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鍵璋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七缺,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徐雪蓮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阮雲龍
司法警察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明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公關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吳王碧瑤警務總長
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特級技術員 Ana Paula Nunes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本局文職人員進行下列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以下空缺:
編制內人員:
編制外合同人員: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及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投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為進入實習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九十缺,現公布培訓課程之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且獲准進入實習之學員:
姓名 |
分 |
|
1.º | 蘇小微 | 78.60 |
2.º | 余衍釗 | 78.16 |
3.º | 麥俊傑 | 77.27 |
4.º | 伍凱嘉 | 76.90 |
5.º | 張遠鴻 | 76.88 |
6.º | 溫志明 | 76.87 |
7.º | 洪永忠 | 76.46 |
8.º | 方君瑞 | 76.43 |
9.º | 李常暖 | 76.23 |
10.º | 楊榮亮 | 76.21 |
11.º | 霍安輝 | 76.14 |
12.º | 鄭敬文 | 76.13 |
13.º | 林錦興 | 76.11 |
14.º | 高聲龍 | 75.83 |
15.º | 何綺明 | 75.73 |
16.º | 詹浩傑 | 75.66 |
17.º | 林嘉政 | 75.65 |
18.º | 洪金龍 | 75.60 |
19.º | 方志豪 | 75.57 |
20.º | Lotlicar, Júlio Quishor | 75.51 |
21.º | 庄嘉杰 | 75.47 |
22.º | 陳俊豪 | 75.42 |
23.º | 林華慶 | 75.37 |
24.º | 黃海陽 | 75.34 |
25.º | 歐陽健豪 | 75.33 |
26.º | 鄺家樂 | 75.20 |
27.º | 何嘉俊 | 75.11 |
28.º | 江良楠 | 75.08 |
29.º | 倪少文 | 74.93 |
30.º | 源浩華 | 74.90 |
31.º | 官琪峰 | 74.88 |
32.º | 丁梓聰 | 74.82 |
33.º | 陳遵焰 | 74.77 |
34.º | 樊文輝 | 74.75 |
35.º | 梁志強 | 74.52 |
36.º | 蘇瑞林 | 74.51 |
37.º | 梁志華 | 74.41 |
38.º | 談啟雄 | 74.37 |
39.º | 周烱照 | 74.35 |
40.º | 姚智雄 | 74.32 |
41.º | 周美華 | 74.25 |
42.º | 李錦豪 | 74.20 |
43.º | 黃健燊 | 74.15 |
44.º | 王志超 | 74.11 |
45.º | 王彥 | 74.10 |
46.º | 何志威 | 74.07 |
47.º | 黃浩慈 | 73.84 |
48.º | 劉長廣 | 73.78 |
49.º | 蘇國輝 | 73.72 |
50.º | 黃惠玲 | 73.70 |
51.º | 譚海亮 | 73.68 |
52.º | 高志明 | 73.63 |
53.º | 蘇偉達 | 73.62 |
54.º | 陳達安 | 73.57 |
55.º | 梁展文 | 73.52 |
56.º | 林俊傑 | 73.51 |
57.º | 曹植培 | 73.42 |
58.º | 蕭欣華 | 73.24 |
59.º | 顏美儀 | 73.11 |
60.º | 梁志明 | 73.01 |
61.º | 曾力衡 | 72.97 |
62.º | 袁汝宏 | 72.91 |
63.º | 黃偉松 | 72.87 |
64.º | 周國洪 | 72.79 |
65.º | 何靜儀 | 72.74 |
66.º | 甘子幫 | 72.27 |
67.º | 黃祺峻 | 72.12 |
68.º | 陳卓江 | 71.91 |
69.º | 劉羽藝 | 71.52 |
70.º | 禤嘉明 | 71.50 |
71.º | 陳詠嘉 | 71.13 |
72.º | 黃啟謙 | 71.05 |
73.º | 陳雄冠 | 71.00 |
74.º | 林龍斌 | 70.94 |
75.º | 林泳兒 | 70.78 |
76.º | 陳策倫 | 70.73 |
77.º | 吳嘉豪 | 70.38 |
78.º | 陳嘉健 | 70.08 |
79.º | 歐陽智誠 | 70.03 |
80.º | 蔡偉萍 | 69.61 |
81.º | 黃國輝 | 68.92 |
82.º | 陳嘉輝 | 67.94 |
83.º | 陳錦新 | 67.53 |
備註: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學員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會計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並上載於司法警察局網站及行政公職局網站內。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填補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澳門監獄顧問翻譯員 林瑞標
正選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曾美群
候補委員:澳門監獄首席高級技術員 范秀衛
為填補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澳門監獄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正選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關志恆
候補委員:民政總署首席技術員 Manuel Domingos Luis Pereira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五缺,經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莫曉生 | 84.80 |
2.º | 劉思元 | 83.10 |
3.º | 梁嘉雯 | 82.70 |
4.º | 林淑敏 | 82.20 |
5.º | 余嘉燕 | 80.4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特級技術員 馮珊瑚
正選委員:衛生局特級技術員 梁婉雯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梁美茵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經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蘇淑樺 | 87.20 |
2.º | 黃穎雯 | 85.90 |
3.º | 陳彩環 | 85.40 |
4.º | 蘇小翠 | 81.9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耀珮
正選委員:衛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蕙姬
電信管理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德佳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七缺,經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梁耀華 | 82.72 |
2.º | 關皓怡 | 81.67 |
3.º | 梁家琪 | 79.72 |
4.º | 梁炳權 | 79.67 |
5.º | 武藝 | 79.56 |
6.º | 冼惠琼 | 79.50 |
7.º | 賴雅薇 | 76.94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宏耿
正選委員:衛生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煜森
候補委員:衛生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謝錦康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七缺,經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陳焯生 | 76.75 |
2.º | 陳如見 | 74.45 |
3.º | 馬少濠 | 74.20 |
4.º | 洪麗明 | 70.60 |
5.º | 蔡月鳳 | 66.80 |
6.º | 李熾威 | 62.00 |
7.º | 陳焯權 | 60.4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趙穎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彭長蓬
顧問診療技術員 Airosa Lopes, Ricardo Alexandre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附件表三)(藥劑職務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黃淑尼 | 65.05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趙穎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彭長蓬
顧問診療技術員 Airosa Lopes, Ricardo Alexandre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附件表一)(藥劑職務範疇)六缺。經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陳裕興 | 80.20 |
2.º | 孫鳳明 | 78.70 |
3.º | 甘國宇 | 75.75 |
4.º | 李永光 | 71.40 |
5.º | 黎輝旭 | 71.30 |
6.º | 鄭芷慧 | 68.85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趙穎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彭長蓬
顧問診療技術員 Airosa Lopes, Ricardo Alexandre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八缺。經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劉志安 | 82.50 |
2.º | 甘秀敏 | 82.40 |
3.º | 梁秋薇 | 79.30 |
4.º | 謝榮輝 | 78.75 |
5.º | 陳偉焯 | 78.18 |
6.º | 何文傑 | 77.60 |
7.º | 廖玉芬 | 70.90 |
8.º | 楊國成 | 67.5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趙穎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彭長蓬
顧問診療技術員 Airosa Lopes, Ricardo Alexandre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高級顧問藥劑師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批示,有關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衛生局技術工人職程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鍋爐操控技工範疇)一缺,因沒有准考人而予以消滅。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批示,有關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衛生局技術工人職程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醫用氣體範疇)五缺,因沒有准考人而予以消滅。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讀專科培訓(四十五缺)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文化局為填補下列空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及上載於文化局網頁,以供查閱:
1. 編制內人員:
2. 編制外合同人員:
3. 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為填補經由旅遊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行政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郭毅林 | 84.94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董美玲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員 李潔霏
二等高級技術員 林穎君(行政公職局指定)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中文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梁燕洪 | 82.56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朝暉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嘉輝
顧問高級技術員(行政公職局指定) 李潔珊
(開考編號:ING-201402)
社會工作局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翻譯範疇)兩缺,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
名次 | 姓名 |
最後成績 |
1.º | 朱亞力 | 70.94 |
2.º | 楊敏玲 | 65.91 |
3.º | 劉詠怡 | 60.37 |
4.º | 胡鳳 | 56.10 |
5.º | 余春鳳 | 55.89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王翠華(職務主管)
顧問翻譯員 Ana Maria Cheng da Rosa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社會工作局現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批准以審查文件和限制性的方式為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編制內:
編制外合同:
上述開考通告已公佈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社會工作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凡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開考的有效期於所開考的職位被填補時屆滿。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黃艷梅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傳播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傳播學)
二、主修專業:傳播學
三、課程正常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七門科目(共十三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三門主要科目(共九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傳播研究選讀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兩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31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經濟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經濟學)
二、主修專業:經濟學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
研究寫作 | " | 4 | 1 |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
主要科目 | ||||
經濟學理論專題研究 | 必修 | 3 | 3 |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歷史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歷史學)
二、主修專業:歷史學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高級史學閱讀班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政治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政治學)
二、主修專業:政治學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國際關係專題研討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心理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心理學)
二、主修專業:心理學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心理科學指導精讀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選修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公共行政)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公共行政)
二、主修專業:公共行政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公共行政專題研討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核准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哲學博士(社會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哲學博士(社會學)
二、主修專業:社會學
三、課程正常修讀期限:三十六個月
四、畢業要求:
(一)學生須修讀六門科目(共十學分),包括四門全校統一科目(共四學分)以及兩門主要科目(共六學分)。
(二)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語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全校統一科目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4 | 1 |
研究寫作 | " | 4 | 1 |
大學教學(I) | " | 4 | 1 |
大學教學(II) | " | 4 | 1 |
主要科目 | |||
高級社會學研究專題 | 必修 | 3 | 3 |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 |||
學術文化與學術研究 | 選修 | 3 | 3 |
定量研究方法 | " | 3 | 3 |
定性研究方法 | " | 3 | 3 |
批判理論專題 | " | 3 | 3 |
博士論文 | 必修 | -- | 18 |
總學分 | 28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第52/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公共行政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公共行政碩士
二、課程正常期限:兩學年
三、畢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30個學分,其中包括修讀科目、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
四、授課語言:中文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公共行政學:理論與實踐 | 必修 | 3 | 3 |
公共政策分析 | " | 3 | 3 |
公共財政 | " | 3 | 3 |
人力資源管理 | " | 3 | 3 |
四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12 | 12 |
學分 | 24 | ||
第二學年: | |||
學術論文 | 必修 | -- | 6 |
學分 | 6 | ||
總學分 | 30 |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中國公共政策 | 3 | 3 |
當代中國公共行政 | 3 | 3 |
組織行為學 | 3 | 3 |
政治經濟學 | 3 | 3 |
公共行政研究方法 | 3 | 3 |
憲法 | 3 | 3 |
行政法 | 3 | 3 |
決策學:理論與實踐 | 3 | 3 |
研究設計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有關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與澳門歐洲研究學會合辦的歐洲事務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文學碩士
二、主修專業:歐洲事務
三、課程正常期限:兩學年
四、畢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30個學分,其中包括修讀科目、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語
科目 | 種類 | 課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第一單元:概論 | |||
公共政策和政治 | 必修 | 18 | 1.2 |
政府和歐盟治理 | " | 18 | 1.2 |
社會政策和歐洲認同 | " | 18 | 1.2 |
歐洲聯合的歷史 | " | 18 | 1.2 |
研究方法 | " | 15 | 1.0 |
學術寫作 | " | 15 | 1.0 |
第二單元:經濟 | |||
宏觀經濟學導論 | 必修 | 18 | 1.2 |
歐洲一體化理論 | " | 18 | 1.2 |
歐盟的經濟政策 | " | 18 | 1.2 |
世界背景下的歐洲貨幣聯盟 | " | 18 | 1.2 |
全球化和歐盟的對外直接投資 | " | 15 | 1.0 |
歐盟和可持續發展 | " | 15 | 1.0 |
創新和世界經濟 | " | 15 | 1.0 |
第三單元:法律架構 | |||
歐盟法一:機構和條約 | 必修 | 18 | 1.2 |
歐盟法二:四項自由 | " | 18 | 1.2 |
里斯本條約和機構改革 | " | 18 | 1.2 |
第四單元:歐盟與全球 | |||
國際關係理論 | 必修 | 18 | 1.2 |
歐盟對外和安全政策 | " | 18 | 1.2 |
歐盟和世界一:周邊地區 | " | 18 | 1.2 |
歐盟和世界二:歐盟與亞洲關係 | " | 18 | 1.2 |
歐盟和世界三:世界其它地區 | " | 15 | 1.0 |
學分 | 24 | ||
第二學年: | |||
學術論文 | 必修 | -- | 6 |
學分 | 6 | ||
總學分 | 30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有關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文學碩士學位課程──國際關係及公共政策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文學碩士
二、主修專業:國際關係及公共政策
三、課程正常期限:兩學年
四、畢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30個學分,其中包括修讀科目、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語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公共行政學:理論與實踐 | 必修 | 3 | 3 |
公共政策分析:理論與實踐 | " | 3 | 3 |
政治學研討 | " | 3 | 3 |
國際關係研討 | " | 3 | 3 |
四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12 | 12 |
學分 | 24 | ||
第二學年: | |||
學術論文 | 必修 | -- | 6 |
學分 | 6 | ||
總學分 | 30 |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當代政治理論研討 | 3 | 3 |
國際政治經濟研討 | 3 | 3 |
國際組織與全球管治 | 3 | 3 |
國際法 | 3 | 3 |
憲法 | 3 | 3 |
行政法 | 3 | 3 |
公共財政:理論與實踐 | 3 | 3 |
比較人力資源管理 | 3 | 3 |
公共行政研究方法 | 3 | 3 |
時事研討 | 3 | 3 |
國際關係專題研討 | 3 | 3 |
公共管理專題研討 | 3 | 3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有關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社會科學碩士學位(犯罪學)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社會科學碩士
二、主修專業:犯罪學
三、課程正常期限:兩學年
四、畢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30個學分,其中包括修讀科目、撰寫一篇學術或應用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語為主,中文為輔。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首三個學期 | |||
犯罪學與刑事司法 | 必修 | 3 | 3 |
犯罪學理論 | " | 3 | 3 |
高級研究方法 | " | 3 | 3 |
應用統計學 | " | 3 | 3 |
如學生選擇“學術論文”,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四門;如學生選擇“應用論文”,須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五門: | |||
警察學 | 選修 | 3 | 3 |
矯正學 | " | 3 | 3 |
青少年犯罪與青少年司法 | " | 3 | 3 |
毒品與犯罪 | " | 3 | 3 |
有組織犯罪 | " | 3 | 3 |
國際比較犯罪學 | " | 3 | 3 |
犯罪學與刑事司法專題I | " | 3 | 3 |
犯罪學與刑事司法專題II | " | 3 | 3 |
第二學年 | |||
學術論文 | 必修 | -- | 6 |
或 | |||
應用論文 | 必修 | -- | 3 |
總學分 | 30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第8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社會科學碩士學位課程經濟學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一、學位:社會科學碩士
二、主修專業:經濟學
三、課程正常期限:兩學年
四、畢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30個學分,其中包括修讀科目、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
五、授課語言:英語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微觀經濟學理論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學理論 | " | 3 | 3 |
經濟研究方法 | " | 3 | 3 |
計量經濟學分析I | " | 3 | 3 |
四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 選修 | 12 | 12 |
學分 | 24 | ||
第二學年: | |||
學術論文 | 必修 | -- | 6 |
學分 | 6 | ||
總學分 | 30 |
科目 | 每週學時 | 學分 |
國際貿易及金融 | 3 | 3 |
發展經濟學 | 3 | 3 |
公共經濟學 | 3 | 3 |
勞動經濟學 | 3 | 3 |
產業組織 | 3 | 3 |
貨幣經濟學 | 3 | 3 |
中國經濟 | 3 | 3 |
區域經濟(亞太/歐洲貨幣聯盟) | 3 | 3 |
計量經濟學分析II | 3 | 3 |
高階經濟理論專題 | 3 | 3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下列空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一樓行政暨財政處,並同時上載於本基金內聯網以供查閱。
編制外合同人員: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的下列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一樓行政暨財政處內,並於本基金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編制外合同人員: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十三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土地工務運輸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地形測量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
1.º | 張健駿 | 71.00 |
2.º | 馮思敏 | 56.08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余穎麟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國達
特級地形測量員 馬志華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金屬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專業面試名單已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marine.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為填補郵政局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郵政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招聘郵差職程第一職階郵差十缺(試用期為合同首180日)。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2.1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d)具有六個月與郵差職務相關的工作經驗。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之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c)有效駕駛執照副本(若持有,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d)六個月與郵差職務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e)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詳列學歷、職業培訓及工作經驗,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
與公職有聯繫之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c)有效駕駛執照副本(若持有,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d)六個月與郵差職務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e)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詳列學歷、職業培訓及工作經驗,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
f)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g)與公職有聯繫之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a)、b)及f)項所指的文件,可豁免遞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2.3 申請准考時,投考人應指明在考試中使用中文或葡文。
3. 報名方式、地點及報考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投考人必須填寫由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連同上述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到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209室行政科。
4. 職務內容
4.1 在傳統郵務及新郵政服務之範圍內,以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從住所、企業、郵箱、郵亭及郵政分局收取函件、包裹及其他郵件;
4.2 在傳統郵務及新郵政服務之範圍內,以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向住所、企業、郵箱、郵亭及郵政分局派發函件及其他郵件;
4.3 在傳統郵務及新郵政服務之範圍內,以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收取及寄出來自澳門特別行政區而往外地之郵包、郵袋、函件、包裹及其他郵件;
4.4 按配合服務質素所要求之計劃,處理函件、包裹及其他郵件;
4.5 確保所駕駛之車輛有適當之保養及正常運作;
4.6 按上級指示,執行其他與郵差職務相關之工作。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郵差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四所載的薪俸點170點,以及享有經郵政局行政委員會批核的個人勞動合同員工之權利和福利。
6. 甄選方法
6.1 甄選以下列方法進行,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50%。
b)專業面試:40%。
c)履歷分析:10%。
6.2 上款a)及b)項所述之甄選方法為淘汰制。
6.3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水平。以筆試形式進行,為時一小時三十分。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往後甄選方法。
6.4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專業面試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
6.5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6.6 除6.1c)項外,投考人若缺席或放棄任一考核,亦被淘汰。
6.7 最後評核結果依所應用之甄選方法的評分比例,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均作被淘汰論。
7.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b)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c)經第21/2000號及第2/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一月九日第2/89/M號法令核准的《郵政局組織規章》(經第12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
d)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核准的《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e)經第400/2005號及第20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1/99/M號訓令核准的《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
f)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2/99/M號訓令核准的《郵政包裹公共服務規章》;
g)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8/99/M號訓令核准的《特快專遞(EMS)公共服務規章》;
h)經第330/2005號及第18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9/99/M號訓令核准的《郵箱規章》;
i)經第33/2009號、第91/2010號及第32/2013號行政長官命令修改的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j)《澳門特別行政區街道》第三版,民政總署2012年11月;
k)中葡文街道、企業、學校及公共機構名稱翻譯;
l)地理知識;
m)一般文化知識及社會知識。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只可查閱上述所指法例,但不得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其他資料。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8. 張貼名單的地點
8.1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將會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通告欄,並上載到郵政局網頁。
8.2 最後成績名單將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通告欄,並上載到郵政局網頁。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規範。
10. 注意事項
報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1.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件服務範圍協調員 楊樹清
正選委員:特快專遞暨包裹範圍協調員 李偉文
派遞組主管 麥富華
候補委員:特快專遞運作範圍主管 黃海青
一等技術員 潘漢琪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為填補經由房屋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楊錦華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之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方式,為環境保護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內,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環境保護局
代局長 葉擴林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源秋華 | 82.89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佩華
正選委員:司法警察局首席技術員 霍慧玲
候補委員:交通事務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莊永成 | 86.39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民政總署一等技術員 蔣靜華
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一般範疇四缺及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
一般範疇: |
分 |
|
1.º | 葉秀麗 | 86.39 |
2.º | 林楚嬋 | 84.06 |
3.º | 陳玉芳 | 83.00 |
4.º | 梁好妹 | 81.89 |
資訊範疇: | |
陳杰康 | 85.67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民政總署首席技術員 王曦瑜
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關正業 | 80.33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梁永滿
候補委員:交通事務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符珊珊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