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00/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二)項、《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14/201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景良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二、每月報酬相等於獲委任人在勞工事務局原職位的報酬,有關報酬及按原薪俸計算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勞工事務局承擔。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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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4/2004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結合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丁雅勤為勞工事務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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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丁雅勤擔任勞工事務局副局長的依據如下:

——職位出缺;
——丁雅勤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勞工事務局副局長一職。

丁雅勤的學歷及專業簡歷如下:

學歷

2008 澳門大學法律碩士;
2000 中山大學法律學士。

專業簡歷

2009年6月至今 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廳長;
6/2004—6/2009 檢察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
5/2002—5/2004 勞工暨就業局勞工事務稽查廳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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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統計暨普查局局長鄺碧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國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為統計暨普查局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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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