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由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壹缺及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二樓人力資源暨檔案處,並於本輔助部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行 政 會

名 單

行政會秘書處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何永慧 82.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行政會秘書處處長 李惠茹

委員: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玉玲

行政會秘書處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書昇

———

行政會秘書處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張日曦 77.2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會秘書處廳長 沈夷佳

委員:行政會秘書處處長 李惠茹

勞工事務局二等技術員 洪志恆


海 關

名 單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級開考之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一等高級技術員——盧奮 84.06
2.º 一等高級技術員——區偉麟 81.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李思雅

委員:處長 葉華釗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Anta de Sousa Pires, Ana Margarida

———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級開考之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二等技術輔導員——郭華仔 77.63
2.º 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志洪 76.8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李思雅

委員:處長 葉華釗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Anta de Sousa Pires, Ana Margarida

———

澳門海關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首席高級技術員——李國輝 84.69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關務總長 譚燕雯

正選委員:副關務總長 戚堅好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Anta de Sousa Pires, Ana Margarida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名 單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敏濤 84.01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正選委員: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廖志聰

法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闕永健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丘靜 81.56
2.º 區國羨 80.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鄭渭茵

委員:林瑞光

Yolanda Lau Chan


法 務 局

公 告

法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

——公眾接待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
——資訊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輔導/監管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資訊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公眾接待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公眾接待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七缺;
——行政輔助範疇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12年02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譚佩雯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身份證明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二缺,經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字樓身份證明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法 律 改 革 及 國 際 法 事 務 局

公 告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內,並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頁內公布:

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

語言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行政財政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行政財政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
資訊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局長 朱琳琳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督察Carlos Henrique de Sousa Gomes之遺孀周佩玲及女兒Micaela Beatriz Gomes申請其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吳紫薇 83.88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經濟局對外貿易處處長 羅佩基

正選委員: 經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潤德

行政公職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汝和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財政局轄下龍成大廈接待中心購買辦公室傢具」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6.1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行政暨財政處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財政局網頁(http://www.dsf.gov.mo)下載。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及散位合同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茲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一樓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內,並於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內公佈。同時根據上述行政法規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應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文件補齊,否則將被淘汰;補交文件收件處設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一樓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

另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投考人得在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名 單

消費者委員會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四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李詠琪 90.20
2.º 謝建君 78.90
3.º 何永健 78.40
4.º 李樂天 65.9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執行委員會認可)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費者委員會二等高級技術員 顧振興

正選委員:消費者委員會一等高級技術員 袁奕虹

社會工作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何彩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名 單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資訊範疇)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聶柏雄 71.45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鍾治國

委員:行政公職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汝和

人力資源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寶清

公 告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四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曉利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方貴安

財政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趙明茵


治 安 警 察 局

名 單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 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刋登有關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治安警察局普通職程、無線電職程、機械職程及音樂職程之副警長晉升課程錄取考試,經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確認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1. 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
分數
排名 備註
首席警員 401921 王子健 8.4 1  
" 261971 林華鋒 8.4 2  
" 208941 趙敏泳 8.3 3  
" 149941 廖建忠 8.1 4 z)
" 123910 楊麗儀 8.0 5  
" 295911 梁子武 7.9 6  
" 133910 佘婉芬 7.9 7  
" 240910 龍鳳珍 7.9 8  
" 219930 石惠香 7.9 9  
" 375921 何輝雄 7.9 10  
" 117910 陳潔明 7.9 11  
" 112941 陳志森 7.9 12  
" 117941 江展佳 7.9 13  
" 277971 吳志強 7.9 14 z)
" 265921 趙保東 7.8 15  
" 205951 王誼華 7.8 16  
" 302931 江展能 7.8 17  
" 116951 陳志偉 7.8 18  
" 251910 黃汝娟 7.8 19  
" 197921 歐陽得培 7.8 20  
" 155900 林少英 7.7 21  
" 134971 陳賜魁 7.7 22  
" 320920 黎潔英 7.7 23  
" 205901 何鎮威 7.7 24  
" 107951 徐沛輝 7.6 25  
" 280971 劉鳳鳴 7.6 26  
" 347920 廖敏愉 7.6 27  
" 181941 趙英鵬 7.6 28  
" 285921 梁忠球 7.6 29  
" 262910 許玉茵 7.6 30  
" 175941 夏健東 7.5 31  
" 224910 鍾玉玲 7.5 32  
" 432920 蕭少瑜 7.5 33  
" 433920 郭綺媚 7.5 34  
" 286931 羅建輝 7.5 35  
" 123921 蘇元應 7.5 36  
" 187941 黃家峰 7.5 37  
" 378921 何榮發 7.5 38  
" 159911 蕭中立 7.4 39  
" 173920 梁翠碧 7.4 40  
" 196921 霍志剛 7.4 41  
" 112961 周鉅華 7.3 42  
" 122951 李國華 7.3 43  
" 189911 黃志明 7.2 44  
" 188971 Fernandes Antonio de Fatima Maria 7.2 45  

無線電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
分數
排名
首席警員 279957 簡偉斌 8.6 1

機械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
分數
排名
首席警員 174955 李國英 8.4 1
" 382925 王友松 7.4 2

音樂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
分數
排名
首席警員 170943 勞建邦 9.5 1
" 127013 麥嘯峰 8.2 2

備註:z)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為代表仍進行在職意外程序。

2. 不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被淘汰項目
首席警員 171921 黃志堅 i)
" 147871 郭北泉 i)
" 201921 林志華 e)
" 260921 何偉強 c)
" 104951 謝建東 a)
" 257910 趙麗萍 i)
" 256831 湛耀明 c)
" 186961 鄭壽強 a)
" 101981 李潤材 e)
" 162891 霍志綿 a)
" 220941 區達洪 a)

無線電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被淘汰項目
首席警員 230927 周杰華 a)
" 284967 彭志明 i)

音樂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被淘汰項目
首席警員 137913 梁慧東 a)

被淘汰項目:

a)跨牆
b)跳高
c)跳遠
d)引體上升
e)仰臥起坐(腹部測試)
f)掌上壓
g)80公尺
h)“谷巴”測試
i)放棄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五日內向保安司司長提起上訴。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警司 劉幸儀

副警司 張健欣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一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的應考人: 最後成績
 
鄭漢強 67.27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盧玉泉

正選委員:廳長 何浩瀚

二等督察 黃炳貴

公 告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已張貼於本局B座大樓四樓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個人勞動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犯罪狀況研究及分析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已張貼於本局B座大樓四樓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英翻譯範疇)三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知識口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B座大樓四樓,並可透過設置於龍嵩街本局A、C兩座地下以及路氹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通 告

就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人力資源範疇)五缺,現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許可更改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副局長 張玉英

正選委員:廳長 杜淑森

一等高級技術員 劉少剛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Carlos Manuel Balona Gomes

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宇光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就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範疇)六缺,現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許可更改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副局長 張玉英

正選委員:廳長 杜淑森

一等高級技術員 劉少剛

候補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少萍

顧問高級技術員 高麗娟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控 訴 書

特此通知司法警察局首席刑事偵查員徐貫平,針對台端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被提起的就欠勤謹而被提起的特別紀律程序,該控訴書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作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倘若台端有意答辯,由本通告刊登後三十天內可提出書面辯護,有需要時,嫌疑人或其所委託的律師可在該期限的工作天的辦公時間內查閱卷宗,卷宗將存放於位於澳門龍嵩街司法警察局大樓內,台端也可以在上述地點索取控訴書的副本。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預審員 張玉英


澳 門 監 獄

名 單

澳門監獄為填補以散位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汽車維修工場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蔣華雄 75.6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監獄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澳門監獄一等技術員 阮志瑛

社會工作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金鳳

公 告

澳門監獄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社會工作及心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或可瀏覽本監獄網頁www.epm.gov.mo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淘汰的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日內,就被淘汰一事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知識考試將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蔡高中學禮堂舉行。

准考人應於二時十五分前到達上述地點,並帶備有效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二時三十分後才到達者,則會被取消考試資格。准考人可於是次考試進行期間查閱開考通告內指定的法例。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主席 李錦昌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教育暨青年局公務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

——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二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顧問高級技術員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二等高級技術員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一等技術員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十三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二等技術員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首席技術輔導員而舉行;
——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七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二等技術輔導員而舉行;
——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五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而舉行;
——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而舉行。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及在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下列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通 告

按照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入職開考(內部特別開考),以填補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組別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三缺及以散位合同任用的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

一.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入職開考(內部特別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的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相對應任用方式的中學教育二級教師職程和中學教育三級教師職程的教師而舉行。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次開考的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至所指職位被填補後為止。

二. 報考要件

二.一. 投考人

凡符合第12/2010號法律第十三條所規定資格的教育暨青年局相對應任用方式的中學教育二級教師職程及中學教育三級教師職程的教師均可報考。

二.二. 應提交的文件

(一)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二)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三)履歷;

(四)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第(一)、(二)及(四)項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三.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四.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五. 薪俸及晉階條件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薪俸點載於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內,並以該教師在原職階相對應的職階為之。

為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晉階的效力,在原職程原有職階所累積的晉階條件不予計算。

六.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最長為三個小時的筆試形式的知識考試、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按下列方式衡量:

(一) 知識考試——50%;

(二) 專業面試——20%;及

(三) 履歷分析——30%。

上述各甄選方法不具淘汰性質,該考試採用0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七.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七.一. 法律知識: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三)《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四) 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經六月十六日第24/97/M號法令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七.二. 在教學及非教學職務方面的專業知識。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形式)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八.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九.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十.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中學校長 陳英倫

正選委員: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馬淑敏

處長 梁麗卿

候補委員:中學副校長 楊詠詩

廳長 曾冠雄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

按照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入職開考(內部特別開考),以填補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組別以編制內任用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兩缺、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三缺及以散位合同任用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

一.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入職開考(內部特別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的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相對應任用方式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二級教師職程的教師而舉行。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次開考的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至所指職位被填補後為止。

二. 報考要件

二.一. 投考人

凡符合第12/2010號法律第十三條所規定資格的教育暨青年局相對應任用方式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二級教師職程的教師均可報考。

二.二. 應提交的文件

(一)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二)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三)履歷;

(四)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第(一)、(二)及(四)項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三.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四.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五. 薪俸及晉階條件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薪俸點載於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內,並以該教師在原職階相對應的職階為之。

為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晉階的效力,在原職程原有職階所累積的晉階條件不予計算。

六.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最長為三個小時的筆試形式的知識考試、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按下列方式衡量:

(一)知識考試——50%;

(二)專業面試——20%;及

(三)履歷分析——30%。

上述各甄選方法不具淘汰性質,該考試採用0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七.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七.一. 法律知識: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三)《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四)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經六月十六日第24/97/M號法令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七.二. 在教學及非教學職務方面的專業知識。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形式)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八.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九.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十.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學前教育學校校長 何艷華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陳敏中

處長 梁麗卿

候補委員: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馮素慧

廳長 曾冠雄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張子健 74.56
2.º 陸晴 73.11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刊登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 處長 翁成林

正選委員:處長 李麗萍

首席高級技術員 蔡潔芬(行政公職局指定)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西填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准考人亦可於本局的網頁http://www.ias.gov.mo查閱有關臨時名單。開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朱衛智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鍾玉輝

一等技術員 鍾馥宇(行政公職局指定)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現將本局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准考人亦可於本局的內聯網上查閱有關臨時名單。開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麗貞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敏詩

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潔英(行政公職局指定)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准考人亦可於本局的網頁http://www.ias.gov.mo查閱有關臨時名單。開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善懷

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鍵璋(行政公職局指定)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通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招聘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翻譯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兩缺(試用期為合同首六個月)。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備中葡翻譯學士學位或語言(中文或葡文)學士學位;

d)掌握兩種正式語言(中文及葡文)。

3. 報名方式、地點及報名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3.1.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下載),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密封方式交往或以雙掛號信寄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五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信封面應註明“投考翻譯員需提交之資料,開考編號: TI01/2012”。

3.2. 應遞交的文件

a)有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c)培訓證書副本(若有)(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d)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

e)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遞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投考人如屬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人員,可豁免遞交上述a)、b)及e)項所指的文件,但須於報名表上明確聲明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

4. 職務內容

二等翻譯員須忠於文章內容和寫作風格,進行中葡/葡中翻譯;須忠於演說者的正確意思進行中葡/葡中接續傳譯或同聲傳譯;可專注於某一特別範疇的翻譯,並執行視其情況而指派的工作。

5.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附件一表七所載的440點。

6.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最多三小時為限的筆試,以及隨後進行口試(第一階段)、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按下列方式衡量:

第一階段:

a)知識考試:

筆試——40%;

口試(中葡、葡中口譯)——40%;

第二階段:

b)專業面試——10%;及

c)履歷分析——10%。

凡知識考試(筆試)的成績低於六十分者,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第二階段,該考試採用一百分制。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特定職務所必需具備之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之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的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專業學歷、工作表現評核、專業資格和經驗、傑出的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的能力。

7.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7.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第23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評核諮詢委員會的設立、組成及運作規則;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d)澳門高等教育相關之法例:

——四月六日第11/98/M 號法令;
——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 號法令;
——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
——第7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研究生獎學金發放規章》。

7.2. 專業知識:

知識考試包括中葡及葡中翻譯。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以及可使用中葡字典以作參考,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8. 張貼名單的地點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七樓的公告欄,並同時上載於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

10.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辦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1.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職務主管 陳家豪

正選委員: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顧問翻譯員 李茵茵

行政公職局顧問翻譯員 馮智銳

候補委員: 行政公職局顧問翻譯員 鄭麗嫻

行政公職局顧問翻譯員 黃桂英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通 告

第01/GTRC/2012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本人根據刋登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2/VP/2012號批示第二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中心副主任趙崇堅或其合法代任人,在中心的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在遵守法定前提下,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但教職人員、專業培訓指導員及職業培訓輔導員除外;

(二)在遵守法定前提下,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但教職人員、專業培訓指導員及職業培訓輔導員除外;

(三)在遵守法定前提下,決定缺勤是否合理,但教職人員、專業培訓指導員及職業培訓輔導員除外。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產生效力。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主任 鄭妙嫻


旅 遊 學 院

名 單

旅遊學院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鄧寳國 90.0
2.º 陳美霞 89.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院長 甄美娟

第一委員:校長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

第二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張德佳

公 告

為填補旅遊學院個人勞動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二缺,經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望廈山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並於旅遊學院網頁內公布。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通 告

第01/2012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及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八十七條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第九次之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下列領導、主管及職務主管就已批核的開支,給予支付許可及發出支付工具的權限:

(一)院長黃竹君;

(二)副院長甄美娟;

(三)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陳美霞;

(四)職務主管黃日華。

二、上述權限必須由兩名獲授權人共同行使。

三、在不妨礙上款的規定下,批准支付不超過澳門幣壹仟元的零用現金的開支的權限,由一名獲授權人行使。

四、是次授權不妨礙有關的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六、廢止公布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三月十七日第01/2011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七、本決議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於旅遊學院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院長 黃竹君

委員:望廈迎賓館代館長 羅嘉賢

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 陳美霞

財政局代表 李天碩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第02/FSS/2012號公開招標

“更換電話交換系統及構建電話諮詢中心方案”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的批示,社會保障基金現為“更換電話交換系統及構建電話諮詢中心方案”之購置,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大樓一樓行政暨財政處,繳付澳門幣叁佰元整($300.00)以取得由《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組成的招標卷宗之副本。

是次公開招標的解釋會安排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大樓地庫會議室舉行,有意投標人對是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有任何疑問,須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按照《招標方案》所訂定之方式提出。

遞交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為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中午十二時正,逾時不被接納。投標人須在該截止時間前將標書交往位於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大樓一樓行政暨財政處,並須提供澳門幣伍萬元整($50,000.00)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且必須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方式遞交。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大樓地庫會議室進行。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一年第四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啟智中心 11/07/2011 $ 448,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評核改進、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安東尼幼稚園 11/07/2011 $ 106,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及圖書與刊物購置。
15/12/2011 $ 48,000.00 註 a.
宣信教育中心 13/10/2011 $ 1,925,0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校園新領域”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聖公會中學(澳門) 11/07/2011 $ 2,258,9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20,000.00 註 a.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27/06/2011 $ 2,770,000.00 資助開展忠誠樓修復和弱電系統工程。
11/07/2011 $ 2,650,0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588,000.00 註 a.
聖羅撒英文中學 11/07/2011 $ 3,960,6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601,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 (第一校) 11/07/2011 $ 2,897,0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課程/教學研究、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297,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 (二、三 校) 11/07/2011 $ 1,868,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627,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 (二、三 校)(夜間部) 11/07/2011 $ 309,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11/07/2011 $ 512,1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76,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 (中文部) 11/07/2011 $ 3,311,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教學研究、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閱讀推廣、校本培訓、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9/08/2011 $ 371,100.00 資助開展洗手間修葺及環境改善工程。
15/12/2011 $ 688,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11/07/2011 $ 165,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刊物購置。
嘉諾撒聖心中學 11/07/2011 $ 1,973,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64,000.00 註 a.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11/07/2011 $ 2,552,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508,000.00 註 a.
鮑思高粵華小學 (中文部) 11/07/2011 $ 2,387,0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da própria escola, actividades extracurriculares, aquisição de livros e publicações e contratação de pessoal especializado.
15/12/2011 $ 880,000.00 註 a.
鮑思高粵華小學 (英文部) 11/07/2011 $ 191,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11/07/2011 $ 1,919,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73,000.00 註 a.
陳瑞祺永援中學 11/07/2011 $ 2,300,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3/08/2011 $ 40,000.00 資助開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計劃。
15/11/2011 $ 14,000.00 資助開展教員室消防工程計劃。
15/12/2011 $ 550,000.00 註 a.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11/07/2011 $ 1,536,8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課程與教學革新、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96,000.00 註 a.
粵華中文中學 11/07/2011 $ 3,308,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藝術教育、語言學習、科學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587,000.00 註 a.
粵華英文中學 11/07/2011 $ 377,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明愛學校 11/07/2011 $ 376,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浸信中學 (中學部) 11/07/2011 $ 4,269,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36,000.00 註 a.
菜農子弟學校 11/07/2011 $ 6,440,1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科學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898,000.00 註 a.
19/12/2011 $ 7,150,000.00 資助緊急防漏與綜合維修工程。
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11/07/2011 $ 1,345,4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59,000.00 註 a.
澳門中德學校 11/07/2011 $ 1,167,4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藝術教育、姊妹學校交流、幼兒教育發展三年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31/10/2011 $ 91,000.00 資助校舍防漏工程。
15/12/2011 $ 198,000.00 註 a.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1/07/2011 $ 705,6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家校合作、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32,000.00 註 a.
聖善學校 11/07/2011 $ 727,0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小班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84,000.00 註 a.
婦聯學校 11/07/2011 $ 861,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科學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actualização dos equipamentos, formação da própria escola, actividades extracurriculares, aquisição de livros e publicações e contratação de pessoal especializado.
15/12/2011 $ 216,000.00 註 a.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11/07/2011 $ 3,156,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藝術教育、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1/07/2011 $ 6,250,000.00 資助開展四樓加建工程(第一期)。
10/11/2011 $ 24,000,000.00 資助開展四樓加建工程(第二期)。
15/12/2011 $ 502,000.00 註 a.
項秉華芭蕾舞學校 05/05/2011 $ 115,000.00 資助開展維修工程。
聖家學校 11/07/2011 $ 1,812,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52,000.00 註 a.
聯國學校 11/07/2011 $ 952,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創思教學、學校社區化、姊妹學校交流、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瑪沙利羅學校 11/07/2011 $ 735,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創思教學、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九澳聖若瑟學校 11/07/2011 $ 724,6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融合教育、小班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9/11/2011 $ 381,600.00 發放2011/2012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補充資助。
15/12/2011 $ 88,00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08/03/2011 $ 124,300.00 資訊和教學設備補充資助。
11/07/2011 $ 406,0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7/12/2011 $ 4,800,000.00 校舍工程資助。
15/12/2011 $ 43,000.00 註 a.
聖玫瑰學校 11/07/2011 $ 795,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232,000.00 註 a.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08/03/2011 $ 59,500.00 資助開展校舍結構檢測及監測工程。
11/07/2011 $ 1,018,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9/11/2011 $ 838,300.00 發放2011/2012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補充資助。
15/12/2011 $ 96,000.00 註 a.
沙梨頭坊眾學校 11/07/2011 $ 746,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創思教學、科學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44,000.00 註 a.
澳門坊眾學校 05/05/2011 $ 270,000.00 註 b.
11/07/2011 $ 1,380,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創思教學、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9/08/2011 $ 98,350.00 資助更換吊扇。
10/10/2011 $ 40,200.00 資助電話主機、冷氣及電梯的維修及更換。
15/12/2011 $ 336,000.00 註 a.
11/07/2011 $ 2,285,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552,000.00 註 a.
海星中學 05/05/2011 $ 112,500.00 註 b.
11/07/2011 $ 453,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1/07/2011 $ 3,477,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學校社區化、校舍修葺、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30/09/2011 $ 149,400.00 增撥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 – 職業技術教育”資助。
15/12/2011 $ 846,000.00 註 a.
海星中學(夜間部) 11/07/2011 $ 15,000.00 資助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校本培訓資助。
氹仔坊眾學校 11/07/2011 $ 2,232,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7/10/2011 $ 601,100.00 註 c.
15/12/2011 $ 372,000.00 註 a.
氹仔坊眾學校(分校) 11/07/2011 $ 453,4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99,000.00 註 a.
福建學校 11/07/2011 $ 1,473,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融合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00,000.00 註 a.
下環浸會學校 11/07/2011 $ 540,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6,000.00 註 a.
海暉學校 11/07/2011 $ 747,4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成功學習、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9/08/2011 $ 47,500.00 資助重鋪舞蹈室地板工程。
15/12/2011 $ 105,00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05/05/2011 $ 225,000.00 註 b.
11/07/2011 $ 867,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98,00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11/07/2011 $ 3,323,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脫產培訓、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7/12/2011 $ 478,000.00 校舍工程資助。
15/12/2011 $ 583,000.00 註 a.
濠江中學 11/07/2011 $ 5,258,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脫產培訓、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697,000.00 註 a.
青洲小學 05/05/2011 $ 135,000.00 註 b.
11/07/2011 $ 978,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小班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31/10/2011 $ 13,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姐妹學校交流活動。
15/12/2011 $ 210,000.00 註 a.
澳門國際學校 11/07/2011 $ 1,647,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學校社區化、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教業中學 26/05/2011 $ 10,000,000.00 新校舍補充資助。
11/07/2011 $ 2,301,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創思教學、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284,000.00 註 a.
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05/05/2011 $ 135,000.00 註 b.
11/07/2011 $ 519,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88,000.00 註 a.
教業中學(分校) 11/07/2011 $ 922,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75,000.00 註 a.
鏡平學校(小學部) 11/07/2011 $ 2,884,8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研究、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43,000.00 註 a.
鏡平學校(中學部) 11/07/2011 $ 2,959,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研究、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600,000.00 註 a.
廣大中學 11/07/2011 $ 1,644,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28,000.00 註 a.
廣大中學(分校) 11/07/2011 $ 521,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92,000.00 註 a.
蓮峰普濟學校 11/07/2011 $ 609,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50,000.00 註 a.
嶺南中學 11/07/2011 $ 1,429,2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31/10/2011 $ 11,0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品德教育活動。
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11/07/2011 $ 800,9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小班教學、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8,000.00 註 a.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11/07/2011 $ 2,727,1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300,00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11/07/2011 $ 1,212,0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6/12/2011 $ 64,200.00 資助更換校內音響系統。
15/12/2011 $ 220,00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11/07/2011 $ 2,021,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380,00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11/07/2011 $ 2,816,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685,000.00 註 a.
澳門葡文學校 11/07/2011 $ 1,935,6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職業技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葡文學校(夜間部) 11/07/2011 $ 12,9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職業技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道中學 11/07/2011 $ 3,057,5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05/08/2011 $ 685,500.00 資助開展資訊科技教育發展三年計劃。
15/12/2011 $ 179,000.00 註 a.
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05/05/2011 $ 202,500.00 註 b.
11/07/2011 $ 884,1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244,000.00 註 a.
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11/07/2011 $ 572,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04,000.00 註 a.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11/07/2011 $ 447,3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創思教學、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32,000.00 註 a.
聖德蘭學校 11/07/2011 $ 825,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品德教育、閱讀推廣、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7/12/2011 $ 271,140.00 資助增設全校課室光管照明系統。
15/12/2011 $ 264,000.00 註 a.
庇道學校 11/07/2011 $ 2,461,6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成功學習、閱讀推廣、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390,000.00 註 a.
庇道學校 (夜間部) 11/07/2011 $ 193,9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成功學習、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刊物購置。
庇道學校(分校)英文部 11/07/2011 $ 761,4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成功學習、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7/10/2011 $ 217,100.00 註 c.
聖保祿學校 11/07/2011 $ 2,673,9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3/10/2011 $ 4,037,000.00 資助擴建工程(第三期)——地基工程。
18/11/2011 $ 34,494,000.00 資助擴建工程(第四期)——上蓋建築工程。
15/12/2011 $ 1,485,000.00 註 a.
新華夜中學 15/12/2011 $ 159,000.00 註 a.
培正中學 11/07/2011 $ 6,038,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課程/教學研究、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華中學 11/07/2011 $ 3,174,8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7/01/2011 $ 2,500,000.00 資助開展新校舍工程。
15/12/2011 $ 583,000.00 註 a.
澳門三育中學 27/01/2011 $ 30,000.00 2010/2011學年補充教師手提電腦資助。
09/05/2011 $ 12,000.00 2010/2011學年教師手提電腦補充資助(第二期)。
11/07/2011 $ 3,131,7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27/10/2011 $ 682,000.00 註 c.
15/12/2011 $ 143,000.00 註 a.
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09/05/2011 $ 6,000.00 2010/2011學年教師手提電腦補充資助(第二期)。
11/07/2011 $ 1,048,9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209,000.00 註 a.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11/07/2011 $ 643,4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1/07/2011 $ 2,234,4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商訓夜中學 11/07/2011 $ 1,142,9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45,000.00 註 a.
沙梨頭浸信學校 11/07/2011 $ 405,9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43,000.00 註 a.
德明學校 11/07/2011 $ 395,4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東南學校 11/07/2011 $ 735,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96,000.00 註 a.
東南學校(中學部) 11/07/2011 $ 1,243,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98,000.00 註 a.
同善堂中學(日校) 11/07/2011 $ 2,378,1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改革、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321,000.00 註 a.
新華學校 15/12/2011 $ 440,000.00 註 a.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30/09/2011 $ 223,900.00 資助開發澳門版《共創成長路》初中三年級課程。
慈幼中學 11/07/2011 $ 2,857,3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453,000.00 註 a.
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11/07/2011 $ 413,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及圖書與刊物購置。
12/09/2011 $ 177,000.00 資助廚房維修工程和設備購置。
同善堂幼稚園 11/07/2011 $ 539,4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80,000.00 註 a.
明愛幼稚園 11/07/2011 $ 494,2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藝術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30/09/2011 $ 76,300.00 資助開展課室改建工程。
15/12/2011 $ 6,000.00 註 a.
澳門全人教育促進會 17/06/2011 $ 53,200.00 資助為聖玫瑰學校及澳門三育中學進行“支援教師、關愛學生”計劃 (2010/2011學年 - 第二期)。
15/11/2011 $ 264,000.00 資助開發《生命教育、從心做起》教材。
創新中學 11/07/2011 $ 1,991,9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校社區化、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11/07/2011 $ 481,9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78,000.00 註 a.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11/07/2011 $ 649,7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6,000.00 註 a.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11/07/2011 $ 2,803,20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姐妹學校交流、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1/07/2011 $ 376,550.00 資助開展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刊物購置及專職人員。
  15/12/2011 $ 160,000.00 註 a.

(註)

a. 2011/2012學年更新教師手提電腦資助。
b. 2011/2012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幼兒教育課程先導計劃”資助。
c. 資助開展“改善學校膳食服務的環境及設施方案先導計劃”。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梁勵(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透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現就“購買金屬防撞欄及有關配料-第五十九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1. 是項購買的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購買的物料:金屬防撞欄及有關配料。

3. 交貨期限: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結束後起計。

5.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伍萬元正($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財政處或以支付“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的銀行擔保方式提交。

6.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的百分之五。

7. 底價:不設底價。

8.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在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9. 講解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正,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104室舉辦之講解會。

10.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日期: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正。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經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人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1.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價格70%;

b)所供應物料之質量30%,由下列細項係數組成:

i. 出廠產品的形狀及尺寸的誤差值15%;

ii. 鋼材屈服後的抗拉強度15%。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0條之說明。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到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中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麥頌怡 76.6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謝紅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劉麗華

顧問翻譯員 Maria do Céu Dourado Amorim da Silva Hung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盧詩敏 71.22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謝紅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Maria do Céu Dourado Amorim da Silva Hung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主任翻譯員 劉志明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砲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有條件限制的准考人須自臨時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補交欠缺文件。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砲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砲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路環石排灣都市化第一期——行人天橋D建造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路環石排灣。

4. 承攬工程目的:創造便捷行人過路條件。

5. 最長施工期:330天(三百三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續期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續期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七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560.00(澳門幣伍佰陸拾圓正)。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電信管理局辦公室裝修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廣場22樓。

4. 承攬工程目的:室內裝修工作。

5. 最長施工期:120天(一百二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

8. 臨時擔保:$210,000.00(澳門幣貳拾壹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續期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續期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七樓本局公共建築廳。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七樓本局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380.00(澳門幣叁佰捌拾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七樓本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水坑尾行人天橋機電設施改善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字樓基礎建設廳查閱。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通 告

為執行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茲通知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內顧問高級技術員丁思源,在一連串之紀律程序後,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被通知人已被科以停職六個月之紀律處分。被通知人可於本通告公佈後三十(叁拾)天內就裁決提起上訴。

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工務運輸局

預審員 Paula Sodré Aguiar


港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港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陳政豪 83.37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氣象監察中心主任 鄧耀民

委員:行政公職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汝和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 張展超

公 告

為填補本局編制內人員氣象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十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公 告

招標公告

[78/2012 ]

標的:

為本局轄下之社會房屋屋邨(嘉翠麗大廈B/C座、台山平民新邨A/B/C座、新城市花園第17座、濠江花園第3/4/5座、氹仔平民新邨第9/10/11座、筷子基社屋——快意樓/快富樓、青洲社屋——青泉樓/青雅樓/青翠樓I/青翠樓II/青松樓及望廈社屋——望善樓I/望善樓II)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尤其清潔、看守、樓宇共同部分及集體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公開招標,該服務的提供為期二年,而有關程序則由房屋局負責進行。

投標人之一般條件:

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已登記、並且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均可參與本招標。

臨時擔保金:

金額為$800,000.00(澳門幣捌拾萬元整),以法定銀行擔保之提交方式或以現金透過大西洋銀行存款至房屋局的帳戶中。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投標書以本公告公佈之日起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正。

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舉行。

現場考察及解釋會:

現場考察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投標人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由房屋局人員帶領考察。而解釋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舉行。

索取招標方案及卷宗:

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接待處查閱及索取有關招標案卷,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以現金方式繳付印製成本費用$200.00(澳門幣貳佰元整)或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免費下載。

判給標準:

——價格:50%
——經驗(包括整體管理及樓宇系統保養等既有設備之操作、執行對此目的有需要之工作、供應及服務以及在有關競投提供服務方面之經驗):10%
——服務質素(包括屋邨之進出管制、監察和保安巡邏、清潔、系統保養以及對提供服務之人力資源、設備及物料):40%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電 信 管 理 局

名 單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電信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葉智勤 84.7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局長 陶永強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張德佳

候補委員:統計暨普查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宏信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梁迪欣 84.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局長 陶永強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張德佳

候補委員:統計暨普查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宏信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電信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徐芬 83.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副局長 許志樑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盧山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寶儀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經濟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王姍姍 81.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副局長 許志樑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盧山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寶儀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鄭智仁 83.1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副局長 許志樑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盧山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寶儀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行政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麥德添 77.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處長 甄婉芳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盧山

勞工事務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祖樺

———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唐金枝 78.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處長 張德佳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志強

勞工事務局二等技術員 洪志恆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辦公室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的公告欄(或可瀏覽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se.gov.mo)。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美梨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月華

正選委員(秘書):一等技術輔導員 文安琪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主任 山禮度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C385——輕軌一期車廠上蓋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查閱。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

———

為填補運輸基建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空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告示板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

根據第3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現就發出二百個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經營執照展開公開競投程序:

1. 批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 進行競投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競投名稱: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

4. 投標者資格:凡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在本澳有居留權的自然人,倘聲明完全履行「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競投案卷所定的條件,均可參與是次競投。

5. 競投底價:每個執照$200,000.00(澳門幣貳拾萬圓整)。(另根據經第21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印花稅》通過的《印花稅規章》附件『印花稅繳稅總表』第二條的規定,須附加印花稅百分之十。)

6. 保證金:$20,000.00(澳門幣貳萬元整),透過現金或銀行本票形式提供,本票抬頭註明收款人為交通事務局,保證金須向交通事務局提交。

7. 查閱競投案卷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六樓);

時間:自公佈日起至截標日止的下列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有興趣者亦可於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查閱及下載競投案卷,或親臨下述地點索取競投案卷影印本:

1)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六樓);及/或

2)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字樓)。

8. 解答有關本公開競投疑問的解釋會的地點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五樓多功能廳;

時間: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日)下午三時正。

9. 提交投標書的地點及截止時間:

地點: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字樓);

截止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六時正。

10. 開標地點及時間:

地點:澳門理工學院街理工體育場館;

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十時正。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