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黎可宜,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為期三個月。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鄺定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壹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所列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15點,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危行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壹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75點,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條第四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張少雄為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辜美玲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批示如下:
陳葉嫦——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批示如下:
Vasco Manuel de Sousa e Brito Lopes——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批示如下:
余妹妹——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葉文寶——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六個月。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鄭維娜——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在本署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鄭家輝及朱可宜,本署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本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六日起生效,為期壹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h項、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警務總長馬耀權為本局局長助理,主管情報分析中心,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經行政長官批准,根據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及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一等督察羅偉業為本局局長助理,主管行動策劃中心,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黃少強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蘇曉禹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陳慧冰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陳偉文、陳堅敏、李錦漢、高光榮、周文鐘,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劉永歡、梁敬業,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許鳳玲、李健輝,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林義鋒、古俊偉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分別為薪俸點415(首五位)、薪俸點365(第六位和第七位)、薪俸點320(第八位和第九位)及薪俸點240(其餘兩位),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曉玲及湯卓勛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5,為期一年。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Jane Maria Placé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的批示: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左美琪學士,屬本局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劉如堅及杜德明在本署分別擔任小販事務處處長及道路處處長之定期委任,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到期限屆滿而自動終止,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九職階勤雜人員謝偉生,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776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賴章豪,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98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 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 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鄧華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4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周金石,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43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陸志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03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音樂警長梁健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49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鍾子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27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方得謙,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3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高貴培,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2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四職階高級護士李寶卿,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91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9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八職階勤雜人員溫偉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77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高級技術員Maria da Graça Portugal Barata Lima de Magalhães Domingos,供款人編號602756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三。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衛生局牙科醫生黃立舒,供款人編號606166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衛生局診療技術員陳浩雲,供款人編號608872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消費者委員會行政技術助理員Carlos Alberto do Nascimento Veloso,供款人編號600959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五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有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過渡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偉雄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之批示:
馮潤良學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對外貿易管理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劉傑麟學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牌照暨消費稅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Cristina Gomes Pinto Morais碩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對外經濟關係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Nuno Manuel Figueira Cord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馮慧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紫綾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的薪俸點45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Sérgio Zeferino de Souz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一等技術輔導員梁俊傑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三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310,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達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特級技術輔導員李慧菁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20,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布紹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張嘉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首席技術員梁國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麥恆珍——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廳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羅信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幸運博彩監察廳廳長Manuel Assis da Silva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Eurico da Silva Leong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六日起續期至七月二十日止。
根據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盧家偉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Kong Siu Fong Nelson及林永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下列工作人員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並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麥敬賢學士及薛國倫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周詠芝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修改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黃立文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簡沛威,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修改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所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文華在本辦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所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級及薪俸點分別如下:
何偉國,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何秀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張翠儀,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職務。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與李兆基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及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首席警員編號235851李世雄,終止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返回治安警察局,由“附於編制”轉為“編制內”狀況。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應警員編號328080李穎淇之要求,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該人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免除工作,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莫詩琪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家祺、李志韜及陸麗媚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六)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郭振武、廖嘉欣及黃麗仙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六)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黃曉峰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陳志龍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黃偉倫及楊家權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何永賢及楊麗萍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七)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並聯同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內的十二月二十日第15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張麗影,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張志強,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七)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七)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胡潔茵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3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周浩堅,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三)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Pedro, Justino Ceciliano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廖治中及莫家豪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8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歐建強及鍾治良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許文彬及戴聞川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六)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Inácio, Graciete Sílvia及廖羽屏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李煥笑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楊文裕——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張翠儀——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澳門監獄代獄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梁妙儀——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小伶——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霍浩基——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區敏珊,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胡敏婷,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阮志瑛,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范秀衛,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吳郁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陳慧妍,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張曉鳴,澳門監獄第五職階普通科醫生——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羅翠瑛——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澳門監獄獄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Kesh Bahadur Gurung——澳門監獄第二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黎志明、彭志輝、梁觀廉、樊家文、陳少斌、葉子楓、鄭文浩及張凱欣——根據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30/2010號保安司司長之批示之規定,以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制度修讀為期六個月之進入副警長職級之培訓課程,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並根據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收取其原職位之薪俸,首四位為290點、第五及第六位為280點、第七至第八位為270點。
葉廣仁、陳浩然、王曙南及何嘉敏——根據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30/2010號保安司司長之批示之規定,以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制度修讀為期六個月之進入副警長職級之培訓課程,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並根據第2/2008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表二之規定,薪俸點為260點。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透過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以及第8/2010號法律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核准公佈衛生局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衛生督察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姓名 | 於二零一零年 八月三十日的狀況 |
於二零一零年 八月三十一日的狀況 |
任用方式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陳嘉賢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何玉梅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楊小莉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郭啟良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林慶姚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林梅清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吳華新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黃麗梅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3 | 編制外合同 |
陳惠敏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張棟練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趙葉歡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莊仕海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馮慧婷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何穎芝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楊麗霞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林愛蓮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劉偉業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李棣華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梁勛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梁耀光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廖金蓮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譚絢麗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譚麗容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黃志明 | 一等衛生檢查員 | 2 | 一等衛生督察 | 2 | 編制外合同 |
姓名 | 於二零一零年 八月三十日的狀況 |
於二零一零年 八月三十一日的狀況 |
任用方式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Correia Gageiro Almeida, Albertina | 首席衛生檢查員 | 3 | 首席衛生督察 | 3 | 散位合同 |
Madeira de Carvalho, Joao Alberto | 首席衛生檢查員 | 3 | 首席衛生督察 | 3 | 散位合同 |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張葵英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張慧家、楊滿慶及胡柳雪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徐慧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黎灼華及蘇慧婷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郭嘉莉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十八日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林錦嫻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之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盧錦培、葉路華及譚劍華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梁智潮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定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阮文達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葛濱及林義財,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莫文漢,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韋富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吳婉祺,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馮珊瑚,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謝嘉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李耀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阮其銳、侯炳新、林玉娟、趙偉強、鄭仲毅及鄭文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梁偉源、陳嘉儀、黃寶琪、周添明及朱艷容,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蘇美鳳、黎碧霞、黃英傑、梁麗玲、趙標、張嘉業及黃學雄,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Castilho, Miguel Luís為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現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免除其職位。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葉炳基——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現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為期兩年。
按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應梁健平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維康健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29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大堂巷13-A號福運大廈B1座地下連閣樓,准照持有人為維康健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7-A號皇子商業大廈15樓。
應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康怡醫療器材”(准照編號為第103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東望洋新街66號地下)的申請,廢止其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進口、出口及分銷許可。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淑汶、黃惠賢——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833、E-1834。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運通貿易行”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22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祐漢新村第四街73號黃金商場閣樓P座,准照持有人為蔡,其東,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祐漢新村第四街73號黃金商場閣樓P座。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何嘉妍——應其要求,取消第E-142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歐陽錦樂、Amanda Jane Pieris——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777、M-1778。
陳鍵星——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344。
按照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碧儀——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835。
劉鶴鵬中醫綜合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78,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長壽大馬路283-297號信託花園(金成閣、銀成閣)地下AJ座,持牌人為嘉隆醫療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長壽大馬路283-297號信託花園(金成閣、銀成閣)地下AJ座。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內第882頁之批示摘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盧健慶——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769”
應為:“盧健慶——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776”。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程、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重型車輛司機,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40:陳友根、謝煥強、李志良及Viriato Maria da Conceição;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20:卓錦榮及劉國明;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00:謝志強;
輕型車輛司機,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楊德安;
技術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240:原錦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崔鳳玲、李潤開、何國明、洪燕貞、Isabel Berta Au、黎榮新、李錦琪、李明珠、李雁冰、梁仕揚、羅銳平、雷耀棠、麥妙冰、伍權發、蕭佩賢、譚容成、鄧志宏、鄧美娟、于榮基、王效麗及楊敏儀;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馮艷紅、何偉成、黎麗華、黎碧芝、梁群娣、梁緯亭、梁永昌、廖碧雲、羅松成、伍碧雲、唐關泉、黃艷玲及黃桂德;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馮燕卿、鄺秀琼、羅艷芳、潘瑞琼、岑桂清及董瑞華;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60:歐漢成;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周偉業;
勤雜人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80:Chan Fung Cheng及Lee Mui das Neves;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陳梓棉、陳春蓮、陳伙嬌、陳鏗、陳由安、陳艷芳、陳玉冰、陳桂松、陳安華、陳倩儀、陳少霞、陳順好、陳朵麗、曾寶慶、鄒採荷、周燕媚、周文貴、周秀英、周鳳儀、謝惠芳、鄭鳳映、鄭聯妹、鄭妹、張麗娟、張瑞明、張瑞棠、鄭麗琼、鄭麗華、鄭秀儀、鄭慧瑩、趙惠嫦、徐鳳群、崔美玲、徐月好、Ermelinda Maria de Assis Au Ieong、霍永全、馮寶蘭、馮淑英、傅麗嫦、何燕球、洪燕桃、許秀歡、甄秀珍、邱玉珍、楊何月愛、楊玉媚、楊黃秀萍、原家潤、容儉屏、葉翠霞、葉沛池、鄧寶貞、揭麗明、郭鳳月、古玉英、關瑤仙、郭麗娟、鄺惠娟、林海倫、林玉琼、林玉梅、林潔蘭、林麗僑、林兆群、林悅滿、劉玉娥、劉麗堅、劉麗明、劉愛明、劉少聯、劉小萍、劉錦波、Laurinda Madeira、李金好、李秀蓮、李翠玲、李燕歡、李燕萍、李奇華、李健明、李建顏、李群歡、李麗嬌、李蘭芬、李蘭菲、李寶華、李秀明、李少平、李蕭秀珍、李笑英、李惠玲、梁杏娟、梁樣寬、梁燕長、梁麗玉、梁新、梁偉桓、梁玉蘭、梁錫雄、李亞香、廖國嫻、廖沛英、羅清、羅銳銀、羅嘉雯、羅生、呂偉、陸志明、馬鳳萍、麥妙玲、Maria de Fátima Esperança、莫艷嫦、莫玉喬、吳玉珍、吳慧瑛、Olga Manuela Ho、Rosa Isabel Cheang、Sebastião Cheang、石苟妹、石月興、岑燕薇、宋潔秀、孫愛嬌、戴美玲、戴美銀、譚容德、譚啟瑞、陳玉芳、董滿元、余瑞貞、原自堅、黃珠好、黃有妹、黃寶玉、黃寶環、黃兆娟、黃綺芳、黃艷玲、黃結岐、黃明霞、黃秀蓮、黃秀媚、黃少芳、黃少英、黃綺馨、黃綺嫣、胡肖然、胡鳳珠及鄔瑞珍;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50:歐玉蘭、謝觀愛、卓蓮花、張文心、蔣素珍、張榮鎮、趙美萍、崔冠玲、朱彩蘭、Fátima Castilho、馮瑞霞、馮瑞年、Georgina Maria Pedro、何振華、何燕霞、何群英、楊秀華、楊瑞儀、姚少媛、袁秋芯、甘錦鳳、古漢強、林燕韶、李群珍、李樹洪、梁麗珍、盧廣達、麥燕冰、莫麗娜、莫煒珍、毛鳳金、吳桂珍、吳惠玲、岑少薇、盛鳳婷、戴玉芳、譚維金、黃玉燕、黃月華及黃煥珍;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40;文成杰。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技術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高煥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四月二十三日止;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梁瑞芳,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黃綺幼,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五月十五日止,黃美群,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月九日止;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50:吳鳳金,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三月一日止,黃蘇妹,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九月十九日止;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40:張治潛,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及簽署人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程、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重型車輛司機,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90:陳永明,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陳惠芳及林玉枝,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曹美雲,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十八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批示:
Diamantino Nunes Lopes,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謝觀愛,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張榮鎮,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黃月華,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起生效,甘錦鳳,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趙美萍,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李樹洪,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及盧廣達,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有關職程、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重型車輛司機,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70:關文雄;
技術工人,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麥定邦。
按照簽署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示:
劉桂源,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八條、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José Carlos Mendes Furriel Mateus,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及Cláudia Maria Lopes Reto Furriel Mateus,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按照簽署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程、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杜文威,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輕型車輛司機,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黃偉揚,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技術工人,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鄭漢光,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止。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80:何凱盈及Maria Elisabela Larrea Y Eusébio,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吳鳳金、盛鳳婷及黃煥珍,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及莫麗娜,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批示:
龔皓怡,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三條、第五條和附件表一,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中學教育一級教師、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4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批示:
蘇朝暉、Sílvia Ribeiro Osório Ho、袁凱清、惠程勇、曾冠雄及Emília Maria dos Remédios Yeong,本局確定委任的顧問高級技術員,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的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六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至第五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第六名則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的空缺。
譚可珍,本局編制外合同的中葡中學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及第三十條的規定,獲委任為本局語言推廣中心主任,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副局長)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楊曉帆在本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擔任音樂教師,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蔡雷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中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續期兩年,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軒仔記燒味餐廳”,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Hin Kee”和英文名稱為“Hin Kee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獲發第0560/2011號牌照,持牌人為“新濠日貿易飲食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Comércio e Comidas San Hou Iat Lda.”和英文名稱為“San Hou Iat Concepts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高美土街79C-79D號鳳凰臺地下及一樓B及C舖。
“酩悅”,葡文名稱為“Moët & Chandon”和英文名稱為“Moët & Chandon”酒吧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獲發第0564/2011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第一地段第6區裙樓“四季名店”L1層1122舖位。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家祺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Gabriela Helena da Rocha Alves Martins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劉楚遠在本局擔任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鄒國偉在本局擔任組織、研究及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婕,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何國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林淑雯、劉致和、吳美鳳、薛慧冰及容家宏,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林佩君及沈美琦,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葉金松、李燕玲、梁家燕、梁嘯龍、盧綺雲、蘇盈康、戴愛珍、譚穎兒、袁天恩及黃慧芝,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Alberto Xeque do Rosário及王美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李仲偉,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鄭芷瑩,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柯文東,因其編制外合同期滿,應其請求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戴祖義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崔妙群、楊毅明、梁麗君、李洛敏及陳敏怡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笑屏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薪俸點23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永康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鄭子華、鄭倩儀、譚淑茵、何嘉莉、鄺芷茵、歐迪倫、何律衡、許白芬、李穎淇、張小彥、林梅梅、鍾寶汶、李嘉芙、黃學林及黃嘉麗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洪穎欣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20點。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李玉芬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志峰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且配合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及第三款的規定,朱達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技術工人的薪俸點200的薪俸。
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作出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余振森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劉翠碧、孔美玲及袁美娟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三月四日及三月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李兆林在本局擔任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的定期委任,應其要求,於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家耀,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六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詠妍,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健坤,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195,為期六個月。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馮惠菁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陳金成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佩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7/2005號行政法規及第10/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三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鈺儀在本委員會秘書處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於科技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梁寶鳳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