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批示如下:

李力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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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的批示:

趙占全碩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配合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審計長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的批示:

尹淑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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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警 察 總 局

第1/2010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本人行使第14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二點所賦予之職權,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和三十九條等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轉授予資源管理廳廳長趙汝民碩士:

(一)決定年假之享用或提前享用;

(二)簽署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機關之報到憑證及警察總局人員服務時間之計算與結算書、聲明書以及其在法律職務上的狀況或報酬等方面的證明文件;

(三)經審查有關法理前提,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或定期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四)批准人員職程之晉階;

(五)批准提供超時或輪值工作,但須按法例規定之限度;

(六)批准警察總局人員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七)按照法例規定,批准給予薪俸、年資獎金和其他現行規定的補助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發放予有關人員;

(八)批准人員及其家屬到衛生局及仁伯爵綜合醫院的健康檢查委員會接受檢查;

(九)審批缺席或遲到是否合理;

(十)簽署澳門警察總局人員衛生護理證;

(十一)批准簽發存檔於資源管理廳內不列作保密分類的文件之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二)確認公幹津貼及所有與此性質相同之申請;

(十三)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之屬資源管理廳職責範圍內的文書;

(十四)批准為人員、物資及設備、動產及車輛投保;

(十五)批准進行及取得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預算」開支表中關於警察總局一章內金額不超過澳門幣伍萬元之工程、資產及勞務;

(十六)除上款所述開支外,亦批准為警察總局運作所需之每月固定開支,諸如動產的租金、水電費、清潔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十七)批准金額不超過澳門幣伍仟元之招待費。

二、對於現轉授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載於本批示所轉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資源管理廳廳長趙汝民碩士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廢止第1/200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所作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合格應考人駱燕萍,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以填補第5/2009號行政法規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林文鋒,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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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陳潤玲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盧潤豪及李伯強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袁鳳萍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四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林鏡全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薪俸點160),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四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袁志堅、黃家平及許柏康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薪俸點160),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四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杜健楓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三職階(薪俸點170),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涂錦耀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鄧志明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嘉琪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 (薪俸點260),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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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澳 門 駐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吳紫薇學士——根據第20/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應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及經簽署人建議,准許她在日內瓦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任職的臨時定期委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完結時不再予以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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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日內瓦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辦事處主任 羅立文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勞工事務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唐戰凱到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鄭任山到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徵用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以及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批准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敏濤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以及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批准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建琪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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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麗明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及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戚雪梅及黃詠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及一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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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黃寶瑩在本局擔任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周詠恆、何 廸昕及盧艷芬在本局擔任職務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薪俸點485點,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阮綺惠在本局擔任職務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點,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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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Patrícia Manuela Trindade da Cruz e Albuquerque Ferreira學士——根據十月二日第114/GM/89號批示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和第八款的規定,其擔任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的定期委任獲續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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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下列員工分別獲確定委任為相關職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韋,浩風副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

容,錦龍學士及陳,素盈學士——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資訊範疇)。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歐陽,義及劉,展偉,第三職階管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九條第三款及第七十條第四款,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b)項之規定,與上述人員續定期委任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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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法務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Elizabeth Sou,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聲 明

茲聲明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沈偉強以確定委任方式於法律改革辦公室擔任副主任之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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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批准給予“TVB澳門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所得補充稅削減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開始計算,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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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85/M號法令修訂的《所得補充稅章程》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委任下列人士為二零一零年評核期間所得補充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評稅委員會

委員會“A”

主席:劉活群,特級財政技術員;

委員:高嘉儀,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Francisco Fernando Frederico(正選)及陳燦鷗 (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鄧志強,特級技術輔導員。

委員會“B”

主席:盧柏深,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梁潔歡,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

陳焯民(正選)及李洪光(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陳紫綾,一等技術員。

委員會“C”

主席:譚俊仁,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方子濂,顧問高級技術員 (正選);

梁煥秋(正選)及Quin Va(候補),二人均為有 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梁寶妮,首席行政文員。

委員會“D”

主席:姚惠芳,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黃少美,顧問高級技術員 (正選);

Rosa Tang (正選)及李毅琳(候補),二人均為 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李偉賢,特級技術輔導員。

委員會“E”

主席:黃偉堂,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Muraishi Masato Gerald Jeoffrey,顧問高級技術 員(正選);

鄧國光(正選)及伍素珊(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崔偉明,特級督察。

委員會“F”

主席:郭日海,首席高級技術員;

委員:譚珮琴,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

包敬燾(正選)及李國漢(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戴健琴,特級督察。

候補委員:許巧蓉,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彩珊,顧問高級技術員。

複評委員會

委員會“A”

主席: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代局長;

委員: 譚俊仁,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黃偉堂,顧問 高級技術員(候補);

余廣靈(正選)及梁金泉(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張嘉敏,一等技術輔導員。

委員會“B”

主席: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代局長;

委員: 姚惠芳,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郭日海,首席 高級技術員(候補);

郭詩敏(正選)及黃浩彪(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盧靜雯,特級技術輔導員。

候補秘書:楊景文,特級技術輔導員;

蔡淑紅,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於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之《職業稅章程》第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士為二零一零年職業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評稅委員會

委員會“A”

主席:李達安,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徐巧恩,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黎綺霞,二等 高級技術員(候補);

Alexandre Herculano Lau do Rosário (正選)及 陳百祥(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 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余佩蓮,特級督察。

委員會“B”

主席: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侯國賢,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及梁穎恆,首席 高級技術員(候補);

勞艷珊(正選)及羅幸婷(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黎慧賢,特級技術輔導員。

複評委員會

主席: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代局長;

委員: 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李達安,顧問 高級技術員(候補);

納稅分類第一組委員:高開賢(正選),林偉濠(候補);

納稅分類第二組委員:余健楚(正選),冼志耀(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Ieong de Sousa, José Augusto,一等技術員。

候補秘書:韋淑儀,一等技術輔導員;

王龍,一等技術員。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頒佈的《房屋稅章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士為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年之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

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A”

主席:崔世平(正選)

黃國基(候補)

委員:陳滿鋒及譚偉文(正選)

陳國榮及蘇沛燊(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Augusto de Sousa, Horácio,首席行政文員

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B”

主席:關穎(正選)

張巧娟(候補)

委員:譚任中及郭盛森(正選)

歐陽勇及鄭軍海(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Da Rosa, Benjamim,首席行政文員

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C”

主席:蔡田田(正選)

張國榮(候補)

委員:Dos Santos Vieira, Pedro Silvério及麥儉明(正選)

利智峰及何偉文(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Paes de Assumpção Marques e Sousa, Ana Maria,首席行政文員

離島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

主席:譚志煒(正選)

梁國本(候補)

委員:陳自錦及陳偉年(正選)

梁頌衍及張日華(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楊耀文,顧問高級技術員

候補祕書:Campo, Isabel,首席行政文員

麥秉輝,一等技術員

上述之委任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財政局代局長 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姍綺德代行

本件經由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核閱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世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5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廖詩祺、黃芳妮、周倩雯及鄭持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一月十二日、一月十九日及一月二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歐陽安、陳雙英、張梅及陳少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首位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起,其餘三位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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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江麗莉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張鶴翹學士及Manuel Assi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互相博彩監察廳廳長及幸運博彩監察廳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及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胡婉琪、鄭穎琳、鄭慧敏、陳競明、羅偉倫、鍾豪彬、梁俊宇、杜幸愉、朱志超、梁慶彬、劉美燕、Alexandre Lei、關志仁、吳靜儀、吳焯峰、高一鳴、柯毅揚、余賽傑、歐文貴、Sérgio Sequeira da Silva Santos、劉施莉、陳其杰、黃錦球、陳慧宏、鍾日來、郭炳輝、潘偉倫、Ricardo Xavier Joaquim及Jaquelina Jorge Airos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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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議決:

應何福和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議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鄭達祺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220點。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謝佩敏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基金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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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朱敏儀,原為第8/2006號法律通過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編號3010766),因基於該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四項所指之原因而終止職務,並根據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選擇收取退休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法律第十八條第五款及第八款並配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80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地形測量員廖俊焯,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80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七職階勤雜人員張錦泉之遺孀及女兒蔡佩芝及Maria Cheong,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8894,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7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馮華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196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 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九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周文超,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68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鄭德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677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Anabela Fatima Sale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516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交通事務局第三職階特級車輛駕駛考試員黃炳坤之遺孀Maria Eugenia dos Santos及女兒Maria Josefina Vong dos Santo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7460,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旅遊學院旅業及酒店業學校輔導員劉岸茜,供款人編號600343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助理員Ermínia Maria Correia,供款人編號601155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勤雜人員陳振球,供款人編號601313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五)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四十七。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高級技術員Mário Alberto Alves Cardoso,供款人編號601541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及「政府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助理員鍾鄭小薇,供款人編號603632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八十八。

澳門監獄警員Chhabi Lal Sangroula,供款人編號603896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經第3/2009號法律修改之第8/2006號法律第十五條第四款、第五款及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文化局高級技術員徐新,供款人編號605456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民政總署熟練助理員陳明,供款人編號605710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民政總署熟練工人馬傑章,供款人編號606352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民政總署熟練助理員羅簡洪,供款人編號606580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文化局工作人員陳麗妮,供款人編號609134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旅遊學院旅業及酒店業學校輔導員曾慶滔,供款人編號600347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王志偉,供款人編號601700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旅遊學院行政輔助馮永康,供款人編號606105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退休/撫卹金的修訂

退休/撫卹金的修訂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訂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科長 Maria Eugenia Fernandes Estorninho 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28,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七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65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根據第1/2008號法律第一及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退休金調高澳門幣1,860.00。

(三)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洪佳燕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瑞琼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會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區迪豪,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曹嘉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李偉雄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會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列日期起續期一年:

黃耀華,第九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張錫永,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蕭杰立,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劉幼芬為本會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吳秀雯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三個月。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顧振興學士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袁月梅學士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級別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易惠儀碩士及袁奕虹學士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六級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日初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三級別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3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周宇豐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二級別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2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麗儀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一級別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14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及追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日東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二級別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180。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翰寧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辦公室下列人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入以下職級:

Lurdes Marques Silva Carneiro de Sousa,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頴,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Nuno Miguel Vieira Rodrigues,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鍾澤燕,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

Ernesto de Sousa,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Carmelinda Francisca Botelho dos Santos,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Leonel Umberto Ferreira Correia Couto,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關艷冰,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陳碧霞,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何乃富、馮長全、黎子華及劉偉德,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柯勁山,第一職階勤雜人員。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嘉祺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下列所指之治安警察局人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已完結為期二年之臨時委任服務;

根據二月二十五日第10/2005號批示,由保安司司長轉授予本人之權限,又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四條第一款,並配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本人決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將下列人員,在其擔任之職位上,由臨時委任狀況轉為確定委任狀況:

警員 100081 郭志瑋
" 101080 林慧珠
" 102080 張嘉琪
" 103080 施寶寶
" 104080 杜詠儀
" 106080 梁嘉碧
" 107080 余惠儀
" 108081 蘇永俊
" 109080 唐嘉敏
" 110081 趙洪文
" 111080 古俊華
" 112080 湛月媚
" 113080 郭月屏
" 114081 林澤焙
" 115080 趙泳晶
" 116080 羅燕玲
" 117080 陳寶儀
" 118080 葉仲芬
" 119081 梁勤
" 120080 譚翠瑩
" 121081 張國威
" 122080 林麗芳
" 123080 吳莉莉
" 124080 盧珍妮
" 125080 潘潔美
" 126081 梁瑞麒
" 127081 馮家俊
" 128081 陳永泰
" 129081 陳嘉健
" 130080 張家欣
" 131080 鄧敏詩
" 132080 鄭玉珊
" 133081 韋一鳴
" 134080 何結妍
" 135080 施婷婷
" 136080 毛頴芝
" 137080 陳杏儀
" 138081 關海峰
" 139080 黃翠玲
" 140080 周霞
" 141080 鄧穎儀
" 142081 黃志敏
" 143081 鄭永安
" 144081 黃燦華
" 145081 陳德華
" 146081 侯嘉富
" 147081 李俊
" 148081 馮志華
" 149083 李啟聰
" 150080 鄭雅欣
" 151080 彭逸敏
" 152081 梁錦榮
" 153081 歐陽浩明
" 154081 梁建行
" 155081 李裕明
" 156080 林加興
" 157081 林穎
" 158081 蘇榮華
" 159081 鍾嘉傑
" 160081 洪林增
" 161081 李國偉
" 162080 黃麗萍
" 163081 陳孝倫
" 164080 陳美琪
" 165080 李德寶
" 166081 蔡國偉
" 167081 伍健斌
" 168080 溫少顏
" 169081 阮競濠
" 170081 葉國華
" 171081 陳恆坤
" 172081 黃富基
" 173081 梁家駒
" 174081 丁進
" 175085 李浩麟
" 176081 古承宗
" 177081 朱耀忠
" 178080 吳鈺環
" 179080 陸韋姍
" 180081 方希文
" 182081 李錦平
" 183081 黃志達
" 184081 黃炳傑
" 185081 卓少聰
" 186081 李裕琛
" 187080 梁麗飛
" 188080 吳司韻
" 189080 徐少雯
" 190083 盧亦聰
" 191080 歐麗冰
" 192081 馮偉洪
" 193081 梁永堅
" 194081 余佐明
" 195080 張凱欣
" 196080 范冬梅
" 197081 林卓雄
" 198080 雷少蘭
" 199080 勞佩珊
" 200081 梅偉成
" 201080 徐穗逢
" 202080 鄧麗環
" 203080 梁小玲
" 204081 趙有添
" 205080 黃潤紅
" 206081 羅健新
" 207081 區錦華
" 208080 林麗婷
" 209080 冼素麗
" 210081 黃子璁
" 211080 庄靖雲
" 212080 李薇嵐
" 213081 陳永毅
" 214081 張嘉偉
" 215081 黃家偉
" 216080 楊育利
" 217085 蔡愛星
" 218081 蘇啟業
" 219081 劉智超
" 220081 許家明
" 221081 梁嘉麟
" 222081 李藝輝
" 223080 林珍維
" 224081 林俊傑
" 225081 蔡佰聰
" 226080 凌惠儀
" 227081 何銳漢
" 228083 高德豪
" 229081 羅潤榮
" 230080 蘇惠芳
" 231081 黃學文
" 232080 張麗蓉
" 233081 梁耀輝
" 234081 梁惠德
" 235080 羅樺
" 236080 陸翠珍
" 237081 林樹基
" 238081 何偉立
" 239080 甘小群
" 240081 潘健鏗
" 241080 梁家瑜
" 242081 沈強
" 243081 朱文輝
" 244080 張倩韻
" 246081 湯善康
" 247081 張偉業
" 248081 潘建文
" 249083 李良政
" 250080 劉穎衡
" 251081 黃嘉華
" 252085 林偉和
" 253081 陳建成
" 254081 黃遠志
" 255081 盧威狄
" 257081 戴偉藝
" 258081 雷力
" 259081 何志良
" 260081 陳家麒
" 261081 林智恆
" 262081 陳德謙

下列所指之治安警察局人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已完結為期二年之臨時委任服務;

根據二月二十五日第10/2005號批示,由保安司司長轉授予本人之權限,又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四條第三款,並配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本人決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以下軍事化人員自動被免職:

警員 181081 高展鵬
" 245081 廖嘉業
" 256081 徐曉峰

———

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潔珍及Evelina Rosinda Dias,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七)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國亮,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嚴俊健,以散位合同形式擔任本局刑事技術輔導員之培訓學員——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劉寶珍——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朱建國——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朱高宏及蔡小鳳——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月媚——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關沃光——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江夫育——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鍾展恆——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澳門監獄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廳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梁詩韻,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黎鴻安,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2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梁家祺,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9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黎漢輝,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9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黃雅婷,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黃麗芬,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梁妙儀,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35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楊詠建,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梁峻晞,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535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蕭國華,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陳卓新,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鄧玉茹,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30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澳門監獄確定委任之第四職階首席警員李惠蘭,經享受短期無薪假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重新擔任其在本監獄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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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6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六條,以及第2/2008號法律之《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第八條之規定,將消防員編號411901陳捷文及編號413901李漢明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消防員職位。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第3/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下列人員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副消防區長職位:

首席消防員 編號 421921 林百佳
" " 428911 林春明
" " 414911 蘇東海
" " 425891 陳海亮
" " 432901 梁懷毅
" " 405871 劉成富
" " 412821 朱耀新
" " 418901 陳永輝
" " 420901 杜明遠
" " 401871 林有能
" " 407891 馮漢邦
" " 442891 李潤德
" " 436901 鄭澤軍
" " 410891 余健聰
" " 415911 林永佳
" " 443901 羅權輝
" " 463921 麥懿榮
" " 419931 朱植豪
" " 449901 黃禮文
" " 414901 張顯生
" " 458891 黎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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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副消防總長陳小北,編號410841,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終止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之職務,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第五條的規定,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的規定,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a)項規定,自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輔助處處長一職,為期兩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第五條的規定,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的規定,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a)項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副警務總長李鏡賢,編號107901,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一職,為期兩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現以附件形式公布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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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委任副消防總長陳小北,編號410841,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輔助處處長的依據如下:

——因職位出缺及運作原因有需要填補空缺;
——副消防總長陳小北,編號410841,憑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輔助處處長一職:

學歷: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專業簡歷:

——於1995年期間,擔任消防局資源管理廳人事科科長;
——於1997年期間,擔任消防局資源管理廳人事暨後勤處處長;
——於1998年期間,擔任消防局消防學校輔助部主任;
——於2001年3月30日至2010年1月3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

附件二

委任副警務總長李鏡賢,編號107901,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的依據如下:

——因職位出缺及運作原因有需要填補空缺;
——副警務總長李鏡賢,編號107901,憑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一職:

學歷:

——警務科學學士。

專業簡歷:

——於1995年,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工作;
——於1997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居民事務警司處主管;
——於1998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主管;
——於1999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居民事務警司處主管;
——於2000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路氹城邊境站警司處主管;
——於2001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關閘邊境站警司處主管;
——於2003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邊境檢查處主管;
——於2005年至2008年期間,擔任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處長;
——於2008年5月20日至2010年1月3日,在治安警察局行動廳擔任職務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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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之批示:

夏,吉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陶謙——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Caria Lucas, Ana Mari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梁,秋薇及李,雅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張文東,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繼喜,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劉,琼,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立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白,琪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麗明、李,彧及梁,子正,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曉林,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根發,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甄,立雄及黃,穗濤,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亦好,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何,志峰,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之批示:

林,美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張,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郭,子寅,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陳,靜嫻,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洪,偉銘,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健龍,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應李雲峰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陳,永華工程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設施暨設備廳廳長,為期一年。

馬,敏燕碩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獲續任為本局醫務領導層助理護士總監,為期一年。

吳,海恩碩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財務管理廳廳長,為期一年。

許,萍學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捐血中心主任,為期一年。

蔡,炳祥碩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藥物事務廳廳長,為期一年。

伍,成昌學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會計處處長,為期一年。

陳,志堅學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人事處處長,為期一年。

吳,國良學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藥物監測暨管理處處長,為期一年。

鄭,艷紅碩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稽查暨牌照處處長,為期一年。

梁,基雄工程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組織暨電腦廳廳長,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王志偉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陳,幸茵和俞,娟,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牙科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及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岑,麗珊、黄,娜燕和周,惠瑜,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應鮑偉業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應何永慧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Maria Candida da Conceição Gomes第E-169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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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慧筠、黃冰心——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為:E-1761、E-1762。

———

馬順娜——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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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朗綜合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7,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勞動節街394號寰宇天下地下I座,持牌人為石獅張氏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勞動節街394號寰宇天下地下I座。

———

澳栢國際醫療中心(氹仔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8,其營業地點位於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588-600號華南工業大廈第四座地下B座,持牌人為澳 栢醫療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99號羅德禮商業大廈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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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盈醫療美容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9,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亞利鴉架街42-A號美利大廈地下A座,持牌人為卓盈醫療美容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亞利鴉架街42-A號美利大廈地下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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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羅金燕——應其要求,中止第E-126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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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慧——恢復第W-0075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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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牌照編號第AL-0075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筷子基北街綠楊花園第3座利祥閣422B地下S的黃氏醫務所所有權轉移至林德敏,住所位於澳門筷子基北街綠楊花園第3座利祥閣422B地下S。

———

利棟銘——獲准許從事針灸師職業,牌照編號:A-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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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瑾——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C-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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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瑋霞、李麗煌——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為:E-1763、E-1764。

———

李惠君——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709。

———

黃志強——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W-0310。

更 正

由於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內第15530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Tam, Mam Tim ……”

“Chu, Leong Lai Sim ……”

“……e Lam, Mei Peng ……”

應為:“Tam, Man Tim ……”

“Chu Leong, Lai Sim ……”

“……e Lao, Mei Peng ……”。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批示:

李生南,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批示:

蘇靜雯,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420,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鄭慧瑩,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起生效,余瑞貞,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劉玉娥,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陳安華及崔美玲,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胡肖然,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劉錦波,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起生效,李金好,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起生效,羅清,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起生效,林潔蘭,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林玉 琼及林悅滿,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郭麗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周燕媚、周鳳儀、洪燕桃、羅嘉雯、馬鳳萍、宋潔秀、孫愛嬌、戴美銀、譚容德及胡鳳珠,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李麗嬌及羅銳銀,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曾瑞華,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甄秀珍,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石苟妹,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馮淑英及梁樣寬,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梁杏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劉麗明,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楊黃秀萍,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吳玉珍,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張瑞棠,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及劉少聯,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50:黃玉燕,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起生效及崔冠玲,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重型車輛司機,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40:Viriato Maria da Conceição;

技術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黎榮新、李錦琪及梁仕揚;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徐鳳群及梁新。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批示:

張松年,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批示:

繆以玄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三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525,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批示:

朱莉莉,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六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技術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240:原錦基;

技術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崔鳳玲、李潤開、何國明、Isabel Berta Au、羅銳平、雷耀棠、麥妙冰、吳笑好、譚容成、鄧志宏、鄧美娟、于榮基、王效麗及楊敏儀;

技術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馮艷紅、何偉成、洪燕貞、高煥釗、黎麗華、黎碧芝、李明珠、李雁冰、梁群娣、梁緯亭、梁永昌、廖碧雲、羅松成、伍權發、伍碧雲、蕭佩賢、唐關泉、黃艷玲及黃桂德;

技術工人,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馮燕卿、鄺秀琼、羅艷芳、潘瑞琼、岑桂清及董瑞華;

技術工人,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

勤雜人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陳梓棉、陳春蓮、陳伙嬌、Chan Fung Cheng、陳鏗、陳由安、陳艷芳、陳桂松、陳安華、陳順好、曾寶慶、周燕媚、周文貴、周秀英、周鳳儀、謝惠芳、鄭鳳映、鄭聯妹、張麗娟、張瑞明、張瑞棠、鄭麗 琼、鄭麗華、鄭秀儀、鄭慧瑩、崔美玲、Ermelinda Maria de Assis Au Ieong、霍永全、馮寶蘭、馮淑英、洪燕桃、甄秀珍、邱玉珍、楊黃秀萍、原家潤、葉翠霞、葉沛池、鄧寶貞、關瑤仙、郭麗娟、林海倫、林玉 琼、林玉梅、林潔蘭、林麗僑、林兆群、林悅滿、劉玉娥、劉麗堅、劉麗明、劉愛明、劉少聯、劉小萍、劉錦波、Laurinda Madeira、李金好、Lee Mui das Neves、李翠玲、李燕歡、李燕萍、李健明、李建顏、李麗嬌、李蘭芬、李蘭菲、李秀明、李少平、李蕭秀珍、李笑英、李惠玲、梁杏娟、梁樣寬、梁燕長、梁麗玉、梁瑞芳、梁偉桓、梁玉蘭、梁錫雄、李亞香、羅清、羅銳銀、羅嘉雯、呂偉、陸志明、馬鳳萍、麥妙玲、Maria de Fátima Esperança、莫艷嫦、莫玉喬、吳玉珍、吳慧瑛、Rosa Isabel Cheang、Sebastião Cheang、石苟妹、宋潔秀、孫愛嬌、戴美銀、譚容德、譚啟瑞、董滿元、余瑞貞、原自堅、黃寶環、黃兆娟、黃綺芳、黃綺幼、黃艷玲、黃美群、黃明霞、黃秀媚、黃少芳、黃綺嫣、胡肖然、胡鳳珠及鄔瑞珍;

勤雜人員,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50:歐玉蘭、陳玉冰、陳倩儀、陳少霞、陳朵麗、陳惠芳、鄒採荷、謝觀愛、鄭妹、卓蓮花、張文心、張榮鎮、趙美萍、趙惠嫦、崔冠玲、徐月好、曹美雲、朱彩蘭、 Fátima Castilho、馮瑞霞、馮瑞年、傅麗嫦、Georgina Maria Pedro、何振華、何燕霞、何燕球、何群英、許秀歡、邱惠良、楊何月愛、楊玉媚、楊秀華、楊瑞儀、姚少媛、容儉屏、袁秋芯、甘錦鳳、揭麗明、郭鳳月、古漢強、古玉英、鄺惠娟、林燕韶、林玉枝、劉桂源、李秀蓮、李奇華、李群歡、李寶華、李樹洪、梁珍、梁麗珍、廖國嫻、廖沛英、羅生、盧廣達、麥燕冰、莫麗娜、莫煒珍、毛鳳金、吳鳳金、吳桂珍、吳惠玲、Olga Manuela Ho、岑少薇、石月興、盛鳳婷、岑燕薇、戴玉芳、戴美玲、譚文亮、譚維金、陳玉芳、黃珠好、黃玉燕、黃寶玉、黃結岐、黃秀蓮、黃少英、黃月華及黃煥珍;

勤雜人員,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40:張治潛、蔣素珍、李群珍及黃蘇妹;

勤雜人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30:文成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重型車輛司機,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20:陳友根、謝煥強、卓錦榮、劉國明及李志良;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00:謝志強;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80:陳永明;

輕型車輛司機,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Diamantino Nunes Lopes;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楊德安。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批示:

黃有妹,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批示:

梁慧琪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作為中學暨技術職業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超然工程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八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作為教育設備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批示:

黃有妹,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本局徵用之社會工作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區志強碩士,因徵用期屆滿,終止在本局的職務,並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起返回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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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Michael Hallit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長笛兼短笛樂師,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之規定,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本局資訊組組長麥民安學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秀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照相排版員,薪俸點為305,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Thomas Weißschnur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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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唐翠娟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前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孔秀娟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朱家強,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首席行政助理技術員趙敏堅及何建業,獲委任為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賈靜儀、鄧秀芳及林雪紅,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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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美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健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文化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國洪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調任至本局人員編制。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迅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姚立德——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Manuela Mendes Rodrigues——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

司徒慧珠——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陸凱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陳暢堅——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韓靜——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潔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及第七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以及第1/200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潘永權為體育發展局副局長,為期貳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1. 委任理由:

獲委任人自1987年加入本局的前身澳門體育總署,歷任多個管理層職位,包括體育發展處代處長、大眾體育及特別計劃處處長,體育發展廳代廳長、體育發展廳廳長、代副局長,具多年的公共行政經驗、熟悉本局運作、了解本澳體育事務;在擔任領導及主管期間,運用其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不僅能保持轄下廳級及處級部門運作順暢,並能與局內其他附屬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有序地執行及完成工作計劃,表現出擔任領導應有的素質及條件。

2. 學歷:

1997年取得澳門理工學院頒授的體育暨運動學學士學位;
2008年取得北京體育大學頒授的體育人文社會學碩士學位。

3. 職業培訓:

葡語課程第二級
傷殘人士體育導師培訓班
曲棍球導師/教練培訓班
帆船裁判班
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研修班
體育管理人員培訓班

4. 工作經驗:

18/03/2003-23/01/2006 體育發展處代處長
15/02/2006-29/02/2008 大眾體育及特別計劃處處長
15/02/2006-29/02/2008 以代任制度擔任體育發展廳廳長
01/03/2008-19/12/2009 體育發展廳廳長
19/08/2009-19/12/2009 以代任制度擔任副局長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第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七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以及第1/200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蓮嬌為本局體育發展廳廳長,為期貳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1. 委任理由:

獲委任人自2004年加入本局,歷任多個管理層職位,包括體育設備處處長、社團體育及培訓輔助處處長,體育發展廳代廳長,具多年的公共行政經驗、熟悉本局運作、了解本澳體育事務;在擔任主管期間,運用其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不僅能保持轄下廳級及處級部門運作順暢,並能與局內其他附屬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有序地執行及完成工作計劃,表現出擔任主管應有的素質及條件;

2. 學歷:

1987年取得廣州暨南大學頒授的英語語言文學學士學位

3. 職業培訓:

政策制訂及執行培訓課程(處級主管)
中、高級公務員管理發展課程
中層公務員管理技巧發展課程
外交禮賓研討班
與傳播媒介的溝通技巧課程
體育管理人員培訓班

4. 工作經驗:

20/07/2005-23/01/2006 體育設備處處長
15/02/2006-19/12/2009 社團體育及培訓輔助處處長
19/08/2009-19/12/2009 以代任制度擔任體育發展廳廳長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張日曦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應胡維漢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柯嵐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因獲定期委任為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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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美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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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陳美霞碩士,為本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屬定期委任——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之規定,其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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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吳永兆——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楊瑤麗——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何康潤,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冼錦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黃穎然,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馮美恩,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葉頌華,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陳少蘭,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劉國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蘇善敦,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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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曉欣及陳嘉倫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分別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及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梁富泉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50點,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陳明江及朱秋達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點,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余勝朝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四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00點,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梁英傑及蔡良檀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黎國基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00點,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生效日期追溯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Gilberto Pon晉階至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25點,為期一年。

梁偉鑾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點,合同期限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吳儉廷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薪俸點為275點,為期一年。

陳仲群晉階至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75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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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歐家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歐國華、何武斌及黃錦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尚永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蔣耀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續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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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慧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譚海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

陳奕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點;

李浩源,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點;

朱艷棠,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

方志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65點。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陳華強擔任本局技術支援處處長,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其定期委任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為着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黃美玲因調任至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內,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終止在本局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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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電 信 管 理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至第三的合格投考人許志樑、盧山及張德佳,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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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房屋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胡俊華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袁智偉──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繆燦業──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李景輝──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5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下指之相應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孫潤珍及Rosa Maria Tang Pereira──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30;

黃振潮及李兆鴻──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8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梁偉鑾──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葉穎姿──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方式的散位合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穗琳──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麥海蘭──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於本辦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現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Violeta Ema de Jesus Bosco之請求,其於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歐陽園美──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方式的散位合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文化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麥潔群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

何潔心──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鄺昀──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劉晶莉之請求,其於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辦公室向房屋局徵用的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黃美玲,因徵用期屆滿而終止在本辦公室之職務,並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返回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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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及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Ng Yee Filipe Jose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的薪俸點265的薪俸。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談漢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90的薪俸。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馬子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熾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杏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鮑麗卿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鳳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李偉漢,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獲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好妹及黃嘉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蘇雪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綺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桂賢及薛慈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耀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許錦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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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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