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3/2005

刊登日期:

2005.3.30

版數:

2003

  •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人員名單。
相關法規 :
  • 第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屬財政局人員編制司法文員組別之工作人員轉入新職程。
  • 更正 -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人員名單。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之人員名單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

    原文為:“Escriturário judicial auxiliar”

    應改為:“Escrivão judicial auxiliar”。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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