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學士擔任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劉婉婷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代辦公室主任 林浩然
摘錄自助理審計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莫麗明,本署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下列公務人員為在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相應評核成績表之合格應考人,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於本辦公室人員編制內下指之相應職級:
唯一合格應考人主任翻譯員Carmen Dolores Sabugueiro de Assis,獲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翻譯員李詠儀,獲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翻譯員Maria Isabel das Neves Santos,獲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鄧志澧,獲委任為高級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一等技術輔導員李宇騰、毛慶鳳、周兆均及Noel Alberto de Jesus,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三等文員李寶華及司徒美清,獲委任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梁祝麗,第一審法院法官,因結束短期無薪假期,自本年九月一日起,重新開始擔任初級法院法官職務。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於法官委員會
法官委員會主席 岑浩輝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 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曾莉莉及林君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及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劉明律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7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杏薇、陳卓添及Maria Redenta Sous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為第三職階助理員、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首位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淑嫻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本局中文校對科科長關淑玲——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本局印刷暨裁切工場主管廖品賢—— 經二月二十四日第6/97/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散位技術輔導員黃國銘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請其擔任同等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本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tins Neto,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六個月,擔任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照相排版操作員李麗珍,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Juvino Pinto Marques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15,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陳美玲,為第二職階助理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同一職級第三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120,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之批示:
鄺信昌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其擔任本局國際經濟事務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第八條b)項及第十二條a)項之規定,廢止下列公司之轉運准照:
快達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1999。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茲證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在財政局公證處第169號簿冊第136頁至147頁繕立之賽馬專營批給特許公證合同,其最後一次的修訂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於同一公證處第317號簿冊第134頁至136背頁的公證合同繕立,現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同一公證處第364號簿冊第54頁至55頁繕立的公證合同對其再作出修改,內容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 協議修訂並更改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第二條,修改後條文如下:
一、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專營制度經營賽馬之最新批給期限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三、刪除。
四、刪除。
維持現修改合同的其它條款。”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
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林依琪、吳振立、袁燕芬、Diana Gageiro Madeira, Rebeca dos Santos Lopes及Priscila do Espírito Santo Dia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海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0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馬秀雲、鄭瑞眉、陸添有、譚麗銀、陸惠容及杜婉玲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惠貞、葉子恆及王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九月三日及九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首位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其餘兩位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美芝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少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的薪俸點4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Daniel da Silva Pereira、Fernanda Fátima Conceição Leong、Luiza Celeste de Assis及Beatriz Hernandes de Almeid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首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起生效,其餘為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5491頁之批示摘錄出現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李淑芬(公務員編號269397)”
應改為:“李淑芬(公務員編號269379)”。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的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3/2003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5,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麗子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19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淑瑩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15。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朱愛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195。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haparro Chaklang, Mario Martins在本基金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七職階助理員李,煥瓊,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902-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六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蕭杰立在本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薪俸點修改為190,相等於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Ermelinda Maria da Conceição Xavier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學士兼職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職務之委任,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之百分之二十。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起確定委任謝韻儀、譚麗霞、伍良錦、楊詠茹及譚金燕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副獄長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及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澳門監獄第二職階警員黃建宏,屬散位合同——上述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轉為所屬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200點,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及五款,配合經十一月四日第12/91/M號法律修訂的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自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澳門監獄第三職階警員羅懷恩,屬散位合同——上述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轉為所屬職級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10點,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及五款,配合經十一月四日第12/91/M號法律修訂的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第43/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 f項的規定,下列人員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起,以一般委任方式進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修讀第八屆消防官培訓課程,並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職級 | 編號 | 姓名 |
消防員 | 434951 | 李向榮; |
〞 | 421971 | 黃志濠; |
〞 | 408981 | 張建華; |
〞 | 403031 | 林俊生; |
〞 | 404031 | 李龍傑。 |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之批示:
João Carlos Rodrigues de Castro,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之批示:
丘冬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批示:
許萍學士,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起受聘為本局人員編制外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 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通過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於下列期間續約,並變更第三條款,在所述日期起生效:
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約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從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約兩年,職級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約一年,職級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同時廢止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關於與上述工作人員簽訂編制外合同的批示,該批示已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上公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林買轉、何綺雯、郭煥兒、廖艷紅、盧杏翔和麥艷娟,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護士——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六個月,首位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繆嘉華——恢復第E-128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家平——應其要求,取消第M-067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陳穗芬——應其要求,中止第M-097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一年。
劉慶來——應其要求,中止第M-111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志峰、鄧志雄、張淑華、陳秀珍、卓漢球、詹瑞琼、黃寶芬、梁燕雯、鄭幸立、周偉傑和Susana Maria Xavier Tam aliás Susana Maria Xavier,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 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考試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十一名——按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10/95/M號法律第九條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診療技術員職程實驗室領域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鄧卓行——應其要求,取消第M-059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及八月八日批示:
蔡曉真學士及曹艷琼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批示:
潘靈僑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二月二十一日第26/94/M號訓令,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獲委任為本局塔石青年中心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盧卓婷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九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Belinda Fernanda Sen Coutinh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三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李偉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林俊強、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Alawia Binte Junas Bin Amir Ahmad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余慧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兩位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鍾燕青、伍慶華、伍玉琼、黃月明和張應勤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七-A條第三款a)項規定,李麗嬌學士在本局擔任博物館陳設技術、保存暨修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葉嘉文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演藝學院戲劇教師,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張麗霞的請求,其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起,即其在財政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於本局的職務。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黃煥熊和第六職階助理員梁惠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和十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Ivo Batalha和吳榮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七條款,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280頁,有關殷立民、張毅和陳志遠的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殷立民和陳志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和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澳門假期旅行社”旅行社,葡文為 “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Macau Vocation Limitada”,英文為“Macau Vocation Travel Agency”,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獲發准照第0106/AV/2004號,持牌公司為“澳門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 “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Macau Vocation Limitada”,英文為“Macau Vocation Travel Service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5號永輝大廈地下。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淑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20點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孔秀娟、黎麗莎、辛玉卿、王艷興及李翠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首兩位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其餘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九月六日、九月九日、九月十日及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四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3-09-01-06 |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 $ 1,000,000.00 | |
04-02-02-08 | 獎金 | $ 1,000,000.00 | |
總數 |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丁思源建築師擔任本局城市規劃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起生效,以填補根據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因前據位人鄭冠偉建築師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全職委員而留下之空缺。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焯然碩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1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華健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起續約一年。
本局水手周惠堂,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排名第一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十四條的規定,以編制內散位方式將其晉升為相應於本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之第一職階船長,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本局水手吳國信、陳世平、李金有、鄧世忠、錦照李和張三根,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二至第七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船長,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周盟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李英豪在本廠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起續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黃振方,獲確定委任為本廠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心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 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潤松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60的薪俸。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及八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李潔如碩士及郭惠嫻學士分別在本局擔任財政暨財產管理廳廳長及房屋發展暨管理廳廳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四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3.09.01.05 | 澳門國際龍舟賽 | $ 505,000.00 | |
02.03.09.01.06 |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 $ 295,000.00 | |
04.02.02.08 | 獎金 | $ 1,900,000.00 | |
07.10.00.00 | 機器及設備 | $ 1,100,000.00 | |
總數 |
$ 1,900,000.00 | $ 1,900,000.00 |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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