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0/2001

刊登日期:

2001.5.16

版數:

2264

  • 任命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廢止七月七日第11/SACE/99號批示。
被廢止 :
  • 第48/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任命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廢止五月四日第41/SEF/2001號批示
  •  
    廢止 :
  • 第11/SACE/99號批示 - 委任汽車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之成員。
  •  
    相關類別 :
  •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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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8/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4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由澳門保險公會建議,以及行使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一、任命胡橋先生及Manuel Balcão Reis 學士為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廢止六月二十八日第11/SACE/99號批示。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崇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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