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檢察長辦公室

法規:

第6/2000號檢察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00

刊登日期:

2000.5.3

版數:

1774

  • 關於現職的檢察院辦事處司法輔助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轉入檢察長辦公室。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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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2000號檢察長批示

    檢察長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現職第7/97/M號法律第52/97/M號法令第53/97/M號法令所指檢察院辦事處的司法輔助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自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起轉入檢察長辦公室,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檢察長 何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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