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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2/GM/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35/1998

刊登日期:

1998.8.31

版數:

1008

  • 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在路環島設定一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護區)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擴大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所設之全保護區)之中譯本。
相關法規 :
  • 第33/81/M號法令 - 在路環島撥一面積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地段作為絕對保管地。
  • 第30/84/M號法令 - 將九月十九日第三三/八一/M號法令設立之保留地總面積擴大。
  • 第72/GM/98號批示 - 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在路環島設定一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護區)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擴大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所設之全保護區)之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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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自然資產 - 環境保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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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2/GM/98號批示

    本人根據六月十二日第35/GM/97號批示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之中譯本。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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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81/M號法令

    ———

    第30/84/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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