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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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憲 法 法 院
第1146/96號合議庭裁判:
- 宣告八月十六日第437/75號法令(在澳門地區生效)第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因違反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而屬違憲,其違憲在於允許對在請求引渡國可被判死刑而被保證以其他刑罰代替之犯罪適用引渡,但根據請求引渡國之刑事及刑事訴訟體系,該保證係對有關法院並無法律上之約束力者。上述違憲之宣告具普遍約束力
澳門政府
第8/97/M號法令:
第47/97/M號訓令:
第48/97/M號訓令:
第49/97/M號訓令:
- 核准並執行工商業發展基金會一九九七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第50/97/M號訓令:
- 訂定Instituto Inter-Universitário de Macau之中文官方名稱
第51/97/M號訓令:
- 發行及流通以「蛋民(水上人)的生活方式」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第52/97/M號訓令:
第53/97/M號訓令:
第54/97/M號訓令:
第55/97/M號訓令:
第56/97/M號訓令:
第57/97/M號訓令:
第58/97/M號訓令:
第59/97/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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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警員專業功績勳章
總督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