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2/1997
刊登日期:
1997.3.24
版數:
352
鑑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四第八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內公布之二月二十四第6/97/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二款之中文文本有不準之處,現作出更正。
原為:
應為:
一九九七年三月八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