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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8/GM/97號批示

公報編號:

5/1997

刊登日期:

1997.2.3

版數:

115

  • 核准關於外聘人員之錄取、續期或狀況 更改以及職務終止之印件格式——廢止八月三日第44/GM/95號批示。
廢止 :
  • 第44/GM/95號批示 - 核准有關外聘人員之錄取、續期、狀況之更改及職務之終止之印件式樣。
  •  
    相關法規 :
  • 第60/92/M號法令 - 確定向葡萄牙共和國招聘前來澳門執行職務人員之章程--撤銷八月二十八日第五三/八九/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三七/九一/M號法令第一條。
  • 更正 - (第8/GM/97號批示)
  •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四)外聘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GM/97號批示

    鑑於有需要對外聘人員及終止職務所使用之表格重新規定格式和更新;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所授予的權限,命令如下:

    一、核准本批示所載附件有關對外聘人員聘用、續約或情況之更改和終止職務等所使用之表格的式樣。

    二、取消八月三日第44/GM/95號批示。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附件一(正面)

    附件一(背面)

    附件二(正面)

    附件二(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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