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批示一項,內容係關係批准由澳門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之空中運輪協定
第244/96/M號訓令:
第245/96/M號訓令:
第246/96/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普通管轄法院:
第60/96/M號法令:
第247/96/M號訓令:
第248/96/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