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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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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6/95/M號法令:
修改一些措施以支持澳門幣之流通,因而強制使用澳門幣作支付信用卡及類似工具之付款——廢止八月一日
第67/88/M號法令
第100/95/M號訓令:
廢止三月五日第78/90/M號訓令(無線電通訊)
第101/95/M號訓令:
許可Heng Yi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102/95/M號訓令:
廢止六月八日第57/87/M號訓令(無線電通訊)
第103/95/M號訓令:
指定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職務
總督辦公室
第12/GM/95號批示
,訂定一九九五年任用之司法參事之數目
第13/GM/95號批示
,訂定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有關實習之投考人之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