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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03/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4/1995

刊登日期:

1995.4.3

版數:

464

  • 指定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職務。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3/95/M號訓令

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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