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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12/93/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0/1993

刊登日期:

1993.7.26

版數:

3784

  • 通過四月十二日第13/93/M號法令第十八條一及二款所提及的有關模式(房屋發展合同之認可書,核准書及報名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3/M號法令 - 重整及調整有關發展房屋合約規範--廢止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4/84/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經濟房屋 - 房屋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212/93/M號訓令

    七月二十六日

    設立房屋發展合同新制度之四月十二日第13/93/M號法令,規定由澳門房屋司發出之“認可書”(TERMO DE SANCIONAMENTO)及“核准書”(TERMO DE AUTORIZAÇÃO)之格式,以及報名表之格式,均由訓令核准。

    因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護理總督根據四月十二日第13/93/M號法令第十八條之規定,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核准附於本訓令之格式一至三,此等格式相應於分別載於四月十二日第13/9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認可書”(TERMO DE SANCIONAMENTO)、“核准書”(TERMO DE AUTORIZAÇÃO)及報名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九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護理總督 李必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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