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二年五月四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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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6/92/M號法令:
給予於五月六日
第31/91/M號法令
通過之律師通則若干新條文及重新公佈全文
第97/92/M號訓令:
批准司法警察司使用其標誌
總督辦公室
第44/GM/92號批示
委任過渡期事務研究及計劃辦公室協調員一名
第45/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46/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47/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48/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49/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50/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51/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第52/GM/92號批示
委任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立法會:
第3/92/M號決議。
第1/92號聲明。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佈告及通告
法律文告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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