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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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6/91/M號法令:
- 核准修訂澳門市各堂區之界限——撤銷八月七日第1676/65立法條例
第27/91/M號法令:
第28/91/M號法令:
-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公共法人其權利人及公共管理代理人之合約外民事責任制度
第29/91/M號法令:
- 更改路政章程——撤銷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第39672號法令
第30/91/M號法令:
- 在本地區治安服務之投考人之一般條件及資格增加一條款(地區治安服務規章附件)
第71/91/M號訓令:
- 修訂十一月三十日第153/87/M號訓令第一條條文(地面流動服務通訊網)
第72/91/M號訓令:
- 批准「杜老誌舞廳」安裝及使用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事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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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GM/91號批示 指定駐國際關貿總協定澳門代表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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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GM/91號批示
免除澳門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董事會主席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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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GM/91號批示 關於「回力球塲」及「塲館行政大樓」建築物以本地區名義作業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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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GM/91號批示
更改給予私人公證員首屆培訓課程教學人員之薪酬事宜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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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SATOP/91號批示
關於座落塔石街一幅租借土地批給合約案卷部份更換事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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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SATOP/91號批示
關於座落提督馬路一幅土地承批權移轉事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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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SATOP/91號批示
關於分別座落庇山耶街及吉慶里之租借土地贈予及同時批給合約之修訂事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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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SATOP/91號批示
關於座落台山北區一幅土地臨時佔用合約取銷事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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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SATOP/91號批示
關於座落高士德馬路數幅租借土地批給合約修訂及一幅土地贈予及同時批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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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SATOP/91號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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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SATOP/91號批示
免除港口大橋及大橋辦公室主任之職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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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SATOP/91號批示
免除澳門國際機場有限公司董事會一名成員之職務事宜
教育暨中央行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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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SAEAC/91號批示
委任澳門學校綜合體管理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主席
司法暨市政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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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SAJAA/91號批示
關於更換司法暨登記立契總庫行政委員會成員事宜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領導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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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SAS/91號批示
將二月一日第6/SAS/91號批示援引於治安警察廳專業編制人員職程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目 錄
共和國總統府
共和國總統令第22/91號:
澳門政府
第73/91/M號訓令:
- 委任范禮保為護理總督直至澳門總督到任止,當范禮保不在時則由韋高信出任護理總督
第74/91/M號訓令:
- 關於十月三日訓令第192至197/90/M號及十月二十二日第209/90/M號對受任人之職權委任延期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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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GM/91號批示
委任總督辦公室各成員及各政務司維持原職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