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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鑒於華務司技術學校課程的發展及就讀人數的增加,該校工作日益繁重,因此,除在將來進行更深入檢討外,現即時設立條件以使該校領導獲致更佳運作,並修訂該校部分學生的薪酬,作為支持普及雙語政策最重要機構的即時措施。
此外,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規定,澳門政府機關『辦事處』組織分支單位須在六個月內透過有關組織法的修改將之變更,現藉此撤銷辦事處,設立行政暨財政處,此係由于有需要重組華務司的行政分支單位,以配合不斷增加的需求。
基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護理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訂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7/86/M號法令第三、八、十、十八及二十二條修改如下:
............
一、在人力、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範圍內,行政暨財政處屬技術——行政輔助的分支單位,負責如下工作:
a)確保公眾的接待及諮詢;
b)確保對人員管理的技術——行政輔助;
c)處理一般往來文件,進行有關登記及整理總檔案室;
d)準備預算提案及注視其執行;
e)編製物品及帳目負責人的帳目;
f)確保費用的收取及保管;
g)進行行政當局投資暨發展計劃有關華務司負責的活動的財政控制;
h)進行購置資產及服務;
i)確保對財物管理的活動,以及保持有關資產清單及紀錄的最新資料。
二、為履行其職責,行政暨財政處設有:
a)人員及往來文件科;
b)會計及財產科。
三、技術學校副校長相當於組長。
四、技術學校章程係以訓令核准。
a)基本課程第一年,相當于薪俸索引點二四零;
b)基本課程第二年及就讀進入翻譯員職程第一職等之速成課程,相當於薪俸索引點二六零;
c)基本課程第三年,相當於薪俸索引點二八零;
d)就讀進入翻譯員職程第三職等之速成課程,相當於薪俸索引點四三零;
e)在專業實習及其後直至進入有關職級時止,相當於該職級第一職階薪俸索引減二十點的薪酬。
五、課程之就讀係以下列其中一項制度為之:
a)倘係與公職有連系之人員,經華務司司長建議,並經聽取有關人員所屬機關之領導人意見後,由總督透過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就讀;
第二條——華務司人員編制由本法令附表代替。
第三條——本法令于公佈之翌日生效。
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
著頒行
護理總督 范禮保
人員組別 | 職系 | 職級及職稱 | 職缺 |
領導及指導 |
|
司長 | 1 |
副司長 | 1 | ||
廳長a) | 2 | ||
處長 | 1 | ||
署長b) | 1 | ||
組長c) | 1 | ||
辦事處主任b) | 1 | ||
科長 | 2 | ||
繙譯 |
|
繙譯顧問 主任繙譯 首席繙譯 一等繙譯 |
30 |
二等繙譯 三等繙譯 |
100 | ||
主任文案 首席文案 一等文案 |
12 | ||
二等文案 三等文案 |
18 | ||
行政 | 5 | 行政文員 | 24 |
繕錄打字員b) | 7 | ||
工人及助理員b) | 3 | 專業助理員 | 1 |
1 | 助理員 | 4 |
註釋:
a)其一為技術學校校長;
b)倘職位出缺時,取銷該職位;
c)技術學校副校長。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185/91/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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