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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4/83/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1983
刊登日期:
1983.1.22
版數:
90
修正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三八○八八號國令核准之公帑催征法第二三條及二八九條條文。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1999號法律
- 通過《回歸法》。
相關法規
:
第38088號命令
- 核准屬地追收欠稅條例以代前此一切之規定。
第4/83/M號法令
- 修正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三八○八八號國令核准之公帑催征法第二三條及二八九條條文。
第29/83/M號法令
- 關於修訂稅務執行法例若干條文。
相關類別
:
稅務法例
-
財政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999號法律
廢止
第4/83/M號法令
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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