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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83/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1983

刊登日期:

1983.1.22

版數:

90

  • 修正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三八○八八號國令核准之公帑催征法第二三條及二八九條條文。
被廢止 :
  • 第1/1999號法律 - 通過《回歸法》。
  •  
    相關法規 :
  • 第38088號命令 - 核准屬地追收欠稅條例以代前此一切之規定。
  • 第4/83/M號法令 - 修正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三八○八八號國令核准之公帑催征法第二三條及二八九條條文。
  • 第29/83/M號法令 - 關於修訂稅務執行法例若干條文。
  •  
    相關類別 :
  • 稅務法例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999號法律 廢止

    第4/83/M號法令

    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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