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零年一月十二日,星期六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設立澳門發行機構及核准其章程
- 修正十月三十日第47/76/M號法令核准之華務廳章程第五十三條條文
- 規定在新馬路由議事亭前地至巴素打爾古街(內港)一段興建新樓宇應設騎樓底
第4/80/M號訓令:
- 授予工務交通司對向銀行作出之保證書准許權
第5/80/M號訓令:
- 將授予澳門保安部隊司令之職權維持予現任澳門保安部隊署任司令
秘書處
- 第1/80/ASC號批示 分別授予衛生司長、教育司長及社會工作處長若干權力
- 第2/80/OPC號批示 分別授予郵電司長、工務運輸廳長、地球物理暨氣象台長及澳門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主席若干權力
郵電司
- 批示數件 關於澳門郵電廳人員轉入澳門郵電司新團體內
澳門保安部
司令部:
- 第一號批示 分別授予治安警察廳J長、水警稽查隊長、司法警察司長、消防隊長及市政廳長若干職權
- 第二號批示 授予海軍軍務廳長職權管制水警稽查隊行動
- 第三號批示 授予市政廳長職權領導市政稽查行動及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