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4/202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0/2025

刊登日期:

2025.7.28

版數:

207-208

  • 修改第2/2025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相關法規 :
  • 第2/2025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其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安排的規定作出若干行為。
  • 第85/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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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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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4/202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2/2025號行政命令

    第2/2025號行政命令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授權

    一、〔……〕

    二、經濟財政司司長可向財政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轉授上款所指權力。”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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