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6/2024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特刊

刊登日期:

2024.12.20

版數:

8

  • 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十一名委員。
相關類別 :
  • 行政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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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202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行政長官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十一名委員如下:

    張永春;

    歐安利;

    陳澤武;

    馬志毅;

    陳家良;

    葉兆佳;

    劉藝良;

    梁偉峰;

    宋碧琪;

    唐繼宗;

    余成斌。

    二、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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