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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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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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刊登了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5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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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費用。
第1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按照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許可所載規定及條件,設立及運作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