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主管當局關於提高兩地稅收遵從度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安排》。
- 核准《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第5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材料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5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材料科學與工程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5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5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教育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14/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為期一年的地形測量學進修課程(共兩學期)。
———
附註: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刊登了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