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
- 任命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總核算委員會成員。
- 設立“公共檔案事務工作小組”。
第5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部分科目基本學力要求。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