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 發行並流通以「龍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於二零二四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租金,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及其他街頭經營者繳付費用,以及不徵收檢疫費。
- 核准《獲准申請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機構名單》。
- 核准《澳門協和醫院公共停車場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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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刊登了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及第一審法院院長。
刊登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