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5/2021號行政法規:
第36/2021號行政法規:
第37/2021號行政法規:
第15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刊登了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5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 46/2021 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