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4/2021號法律:
第16/2021號行政法規:
第17/2021號行政法規:
附註: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刊登了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7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5/2021號行政法規:
第7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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