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2021號法律:
第2/2021號行政法規: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刊登了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