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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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5/2020號行政法規:
第36/2020號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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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刊登了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6/2020號行政命令:
-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其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多項協定的規定而作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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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7/2020號行政命令:
-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代理發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法定流通力紙幣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