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相等於登記部門及公證部門每月收到的手續費百分之三十的收入撥歸法務公庫。
-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訂定每年發放予第16/2020號行政法規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 重新公佈經第11/2015號法律及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全文。
- 訂定《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每月收取的增補性報酬。
第1/2020號檢察長批示,關於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的規定適用於檢察長辦公室的行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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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刊登了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修改經第30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第三條、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其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多項協定的規定而作出的行為。
刊登日期: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