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0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刊登了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3/2020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