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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例外情況豁免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二、上款所指豁免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止。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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