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77/2018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標的

一、核准在經第6/2001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共電信服務收費表中的第1.0條(公共交換電話網絡)的1.1項(本地固定電話服務)內新增下點:

1.0 ——公共交換電話網絡

1.1 ——本地固定電話服務

[……]

編號 名稱 安裝費
(澳門幣)
季度收費
(澳門幣)
16 住宅固定電話服務套裝11F, 11K    
[……]      
16.3  住宅固定國際電話通話收費套裝 免費 54
1)每月三十分鐘長途通話分鐘11I, 11J, 11AC, 11AD    

[……]

11AC 收費套裝適用「00」、「01」或「050」通話。

11AD 直撥國際電話的目的地: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額外的直撥國際電話通話是以通話開始的時間為準,並按照獲核准的國際固定電話收費表內收費計算。”

二、核准在經第6/2001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共電信服務收費表中的第8.0條(衛星服務)的8.1項(國際海事衛星電話服務(適用於從陸地致電往船隻之通訊))內新增如下,以及新增8.2項(國際衛星電話服務):

8.0 ——衛星服務

8.1 ——國際海事衛星電話服務(適用於從陸地致電往船隻之通訊)

[……]

衛星 通話費115, 116
(每分鐘澳門幣)
國際海事衛星電話服務(Mini M) 18
國際海事衛星電話服務(BGAN Low Speed Voice) 38
國際海事衛星電話服務(Other) 68

8.2 ——國際衛星電話服務

衛星 通話費115, 116
(每分鐘澳門幣)
法國Globalstar 18
俄羅斯Globalstar 28
國際衛星電話服務(Thuraya) 18
環球網絡海事衛星電話服務(Global Network Maritime) 28

115 國際直撥時段,星期一至星期日,零時零分至二十四時。

116 收費單位為每一分鐘。”

三、廢止經第6/2001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共電信服務收費表中的第1.0條(公共交換電話網絡)的1.1項(本地固定電話服務)內編號19。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