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3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0/2016

刊登日期:

2016.10.5

版數:

2019-2095

  • 核准《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被廢止 :
  • 第13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  
    相關法規 :
  • 第11/2013號法律 - 文化遺產保護法。
  •  
    相關類別 :
  • 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3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33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並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33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0/2016

    刊登日期:

    2016.10.5

    版數:

    2096-2097

    • 核准郵政局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郵政局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9,296,000.00(澳門幣玖佰貳拾玖萬陸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郵政局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單位: 澳門幣
    統一預算編號 帳目編號 收益項目 金額
    12-00   銷售及服務收入 9,296,000.00
    12-01   貨品銷售收入 9,296,000.00
      71 銷售 9,296,000.00
    總收益 9,296,000.00

    單位: 澳門幣
    統一預算編號 帳目編號 費用項目 金額
    23-00 銷售及提供服務成本 8,054,000.00
      61 銷售貨品及耗用材料成本 8,054,000.00
    24-00 財務費用及損失 764,000.00
    24-10   其他財務費用 764,000.00
      68 財務支出及損耗 764,000.00
    25-00 人事費用 208,000.00
    25-10   其他人事費用 208,000.00
      64 人事費用 208,000.00
    26-00 第三者供應之物品及提供之服務 250,000.00
    26-10   雜項支出 250,000.00
      69 非常支出及損耗 250,000.00
    29-00 其他費用及損失 20,000.00
    29-02   會費及捐贈 20,000.00
      65 其他經營成本 20,000.00
    總費用 9,296,000.00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澳門——郵政局行政委員會——劉惠明,梁祝艷,陳念慈,溫美蓮,鄭秋明,Sylvia Isabel Jac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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