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2/2016號行政法規:
第14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27/2016號行政命令:
第29/2016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