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修改第39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調升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一)項至(七)項所指給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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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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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若干由體育局管轄的體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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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