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1/2016號行政法規:
第12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11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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