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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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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猴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
———
附註:
印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
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2016號行政命令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