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11/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
- 修改《澳門基金會章程》。
- 二零一五年度醫療補貼計劃。
- 將行政長官對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第二條規定設立的存款保障基金的監督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 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書簿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的單價。
第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2015/2016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每年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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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