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政府簽署稅務信息交換協定。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修改第6/2007號行政法規《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及家團發放援助金制度》的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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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重新公佈經九月二日第48/96/M號法令核准的《刑事訴訟法典》全文。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